被皇帝视为奴隶的唐朝宦官为何最终掌握了大权?

  核心提示:在《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等记述唐代官制的文献里,都曾备列内侍省自内侍监以下大小宦官的官职,但这些事务性官职并不能使宦官掌握多少权力。宦官之能够掌大权,是由于玄宗以后他们可以外任监军、内任神策中尉和枢密使,这些不见于当初正式编制的才是真正有权有势的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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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宦”,本来只是指在政府里学习办事。战国时贵族多养“门客”,“宦”又成为充当门客的意思。这种门客不仅贵族门下有,国君也有,专门蓄养着充当近侍随从,就叫做“宦官”。因此宦官本来并不都是阉割过的人。但既成国君的亲随,经常穿宫入户,弄得不好会和后妃们搞不正常男女关系,总不如阉割过、丧失生殖能力的人来得保险。正好,古代本有对男性俘虏施加“宫刑”的办法,即阉割后到宫室里来服役,于是宦官中也常选用这类受过宫刑的人来充当以上都根据吕诚之(思勉)师的考证,见所著《三国史话》,民国三十二年开明书店本。。最受秦始皇宠信的宦官赵高,就本系赵国“诸赵疏属”,国亡后受宫刑当上宦官的(《史记》卷八八《蒙恬传》)。《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说:“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可见直到前汉宦官还不都阉割,要从后汉起才都用受过宫刑的阉人,当然也包括许多自行阉割以投效谋生的现在又通称宦官为“太监”,这是因为明代的宦官办事机构分设十二监,每监各设太监一员为长官,以后宦官权势大了,人们也就把非太监的宦官混称为“太监”。。

  古代门客之于主子多少有点人身依附关系,发展成为宦官制度以后,宦官更统统是奴隶身份。唐末以昭宗名义所下诛戮宦官的诏书中就说过,“此辈皆朕之家臣也,比于人臣之家,则奴隶之流”(《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用现代科学语言来讲就是皇帝的家内奴隶。家内奴隶通常和从事劳动生产的奴隶一样,都是被奴役受压迫的;但如上升为奴隶头儿,奴隶总管,成为高级的宦官,那就转而站到主子的立场去压迫奴役别人了。

  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提一下史学界老前辈陈寅恪先生的观点。陈先生在其名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指出:“唐代阉寺多出自今之四川、广东、福建等省,在当时皆边徼蛮夷区域。其地下级人民所受汉化自甚浅薄,而宦官之姓氏又有不类汉姓者,故唐代阉寺中疑多是蛮族或蛮夷化之汉人也。”案奴隶本多是俘虏来的,也有是买来的,唐代北方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比较厉害,即使战败也多不愿受阉割当家奴。皇帝家奴只有从当时从事农耕的南方少数民族中选用。但这些皇帝家奴得宠掌权后阶级地位就起了变化,不再代表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的利益,而只能是代表皇室的利益,成为皇帝的得力爪牙了。这点务请读陈先生《述论稿》的读者们注意。

  我国封建社会的宦官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掌权。一般说来,贵族势力大,能够分掌中枢大权时轮不到宦官掌权;必须皇帝有较大权力就是中央高度集权的时候,作为皇帝的家奴才有可能掌权。历史上宦官掌过权的朝代,如秦、汉、唐、宋、明等莫不如此。战国以前照我看是封建领主制社会,贵族和国君共同掌权,魏晋南北朝出现的门阀制度是领主制残馀在地主制社会的回光返照,皇帝得靠世家大族撑腰,皇帝家奴更没有资格多说话。少数民族皇帝的金、元、清等朝在内廷基本上不搞汉人那一套,即使有个别宦官作点威福也形成不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