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内容是什么?王莽改制简介

  王莽利用外戚势力,于公元8年,登上皇帝宝座,根据“更受命”的原则,改国号为“新”。为了缓和当时十分尖锐的阶级矛盾,在第二年下诏进行大规模的改革,历史上称之为“托古改制”。

  王莽1.jpg

  1、实行"王田""私属"制。王莽认识到土地和奴婢问题是主要社会问题,乃于公元9年依据《周礼》记载的井田制度,实行"王田""私属"制,更名天下田为“王田”,不得买卖;男丁8口以下之家占田超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给邻里乡党;原无田者按制度授田(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奴婢改称“私属”,不得买卖,违令者治罪。

  2、实行五均、赊贷和六管。所谓五均就是在长安及全国五大城市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设立五均官,负责管理市场的物价,收取工商业税。五均官在每季度的中月,写出各种货物的标准价格,称作“市平”。物价高于“市平”时,则把库存物资按平价出售;物价低于“市平”时,则听任人们自由买卖。各郡县也设司市,职掌和五均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