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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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读契札记五则
蔡哲茂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关键词:
洹宝斋 太甲 出疾 阳文
摘要:
本文提出读甲骨文的五则笔记,并介绍史语所藏乙448反泥上残留的阳文:
第一则:《洹宝斋所藏甲骨》辨伪二则
《洹宝斋所藏甲骨》是2006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收藏家所藏的 306片甲骨,此甲骨虽经过鑒定,但可疑之处仍多。在此以两片为例,即《洹宝》106抄自粹合31030(粹1543)、洹宝301抄自粹161。
第二则:释太甲合文「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卜辞「小甲」合文出现于善277(后收入粹112片),董作宾先生曾将之与王国维所缀的后上八‧十四与戬一‧六缀合,此后为方静若等学者考释已成定论。但卜辞中亦有大甲合文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合25948+合23053【白玉峥缀】)。笔者在未刊稿《甲骨缀合集续》最早以为「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是大甲的合文。最近方稚松又举屯南675为例加以论证。
第三则:误字补刻例
卜辞文例有误刻例,亦有补刻例,详见李旼姈《甲骨文例研究》一书,但卜辞亦有误刻与补刻同见一辞之例,即乙5900「戊午卜,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己酉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其「戊「午」字,从反面有「戊申」与相差一天的「己酉」可知为「申」字之误,贞下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申」字补刻,但缺刻了两笔。
第四则:卜辞「求」字的一种用法
卜辞的「求」字常见于「旬亡求」,「求」读作「咎」。又「求雨」读作要求的「求」,「求示」读作「舅示」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示」同,指伊尹。但卜辞有「求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怀43)一词,本则从「求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开始讨论,结论是「求示」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示」同,仍读为「舅」。
第五则:释「出疾」
卜辞表示疾病痊癒的字有「肙」(蠲)、「彗」(慧)、「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瘳)、「徒」(除)、「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差),和《方言》、《广雅》所记合。卜辞有「出疾」、「疾出」一词(合13633),历来不得其解,从上下文义来看,「出」的本义是象足趾离开穴居之形,引伸则有脱离义,「出疾」即脱离或离开疾病。
壹、《洹宝斋所藏甲骨》辨伪二则
2006年7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郭青萍先生的《洹宝斋所藏甲骨》一书,其中共收甲骨306片,鉴定者以为有四片存疑。笔者读过此书之后,怀疑其中真伪夹杂,有待辨正。兹举出以下二则为例,向学界请教。
一、洹宝106(图1)抄自合31030(粹1543)(图2
洹宝106抄自合31030(粹1543),主要原因在于此片有一字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合31030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奏」字,中间看起来像「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实际上构形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明显作伪者不通甲骨文文字结构。另外合31030「王其悔」,洹宝 106少了「其」字。再者,洹宝106的悔「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的部份摹本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中间不连,及鬲形的下半部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旁边不连,这些现象都是不明文字的结构所致,从上述迹象显示,洹宝 106应该是伪刻。
二、洹宝301(图3)抄自粹161(图4
《洹宝》301「其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大乙」抄自《粹》161(《合集》失载),证据如下:第一,两者刻辞布局雷同,从文例来看,粹 161为肩胛骨,文字由左右行,右为骨边。洹宝301同样左右行,而右边看起来有残断,应非骨边。且从照片看似有盾文,很可能是龟甲,显然属模仿而不顾甲、骨之别。第二,洹宝301「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左边所从「辛」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中间竖划穿透的刻法不同,这显然是从《粹》161「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竖划有穿透底部但不清的拓影仿来,二者之间连字体刻划角度都几乎一致。最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所从之「斤」一般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等形,《粹》161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形,但斤首部分颇短且不清晰,因此洹宝301中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误认成「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卜辞中的「水」(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作为偏旁有时可以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但「斤」字更不可能省略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这也是作伪者不明文字结构所致。
本片原以为抄自屯南4285「其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大乙又」,但经过多方比较,粹161显然才是作伪之範本。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卜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小甲」的合文,最早见于方静若〈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小甲」合文说〉[1],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也曾引《粹》112指出「辞2第四行「大庚七」后似是『小甲』合文」[2]其后经严一萍〈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甲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3]、黄奇逸、彭裕商〈释小甲〉[4]、姜宝昌〈殷墟卜辞学习札记三则〉[5]等讨论,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小甲」合文在学界已成定论,且是学术的掌故。卜辞另外有太甲合文:
丁巳卜,行贞:小丁岁眔岁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岁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合25948+合23053【白玉峥缀】[6](图5)
拙作《甲骨缀合集续》(未刊稿)[7]第八九四组指出,本组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疑指大甲之合文。方稚松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他在他的博士论文又多引了一条卜辞证成拙说,事实上他撰写时未见拙文,他说:
辛丑贞:酒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宜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庭)。 屯南675﹝历二类﹞(图6)
实际上,这两字都应是『大甲』的合文。这是一种借笔合文。『十(甲)』字的竖笔借『大』字的中间部位而成。裘锡圭先生在《甲骨文中重文和合文重複偏旁的省略》一文中所举『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戎我)』、『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又求)』等字的合文方式与此一致。将例 1、2中的字释为『大甲』,文意也很契合。不过这裏需对例1的『小丁岁眔大甲岁』稍作说明,因为在出组的这类卜辞中,一般前后两祖先的庙号与干支日中的天干都是一致的。……但也有不一致的例子。……这大概与出组卜辞还没有形成十分规整严密的祭祀制度是有关係的。[8]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图5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图6
参、误字补刻例
贞:生八月不其□。
戊午卜,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己酉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合11596正(乙5900)(图7)
戊申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乎取。 合11596反(乙5901)(图8)
《甲骨文校释总集》[9]、《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甲骨合集释文》[10]皆未认出此字。日本甲骨学会编辑的《小屯殷虚文字乙编释文》[11]已经注意到「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不过他们并未正确的摹出该字,也未释出该字。反面有干支「戊申」,可知「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应是「申」字的补刻。从字形来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申」字相近,「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只是缺刻了左右两旁的笔划。从干支上来看,「戊午」与「己酉」相差五十一天,而「己酉」与「戊申」却仅差一天,刻手应是刻了「戊午」后,发现刻错了干支,便又随后补刻「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从「生八月」的记载来看「戊申」与「己酉」应该都是七月发生的事。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图8
肆、卜辞「求」字的用法
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于羌甲求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壬戌卜,争贞: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怀43
刘宗汉认为怀43与「贞:于羌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祼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合1793正)对比可知本片的「求」或非某类示名。[12]又认为「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应读为「旧」而有如下结论:
一、本文赞同卜辞中「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求」均应读为「旧」的意见。
二、本文认为,卜辞中「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求示」除冠以「伊尹」或「伊」者外,均应释为「旧示」,指某一类集合庙主,与伊尹无关。
三、本文认为,卜辞「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示」、「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示」,均因祭祀伊族旧人首领而来,伊尹是汤的「舅子」的说法併不可信。[13]
刘文对旧字的解释如下:
在人间,商人称伊人为「旧人」;在神灵世界,商人自然要伊尹的示为「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示」,简称「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示」或「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其意为源流久远的伊人首领的示。这就是卜辞「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的来源。同时,商人出自少皞氏四叔,而伊人又是少皞氏的嫡系后裔,伊人不仅源流久远而且地位在商人之上。这样,伊人首领伊尹才在商人始祖上甲之上受祭,伊尹事实上是商人的一种特殊的「远祖」。于是「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示」或「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旧)」的「旧」在后世逐渐变成远祖之意。 [14]
关于新旧的旧,刘文有如下看法:
卜辞自有「旧」字,其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关係如何,应加以研究。按:《说文‧萑部》:「旧,从萑,臼声。」卜辞或省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萑」。所见辞例有「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合》20741)、旧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臣(《合》3522A)、「旧宗」(《合》30328)、「旧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合》30358)、「旧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合》26994)、「旧册」(《屯》1090)、「旧豊」(《合》32536)、「旧庸」(《合》30694)。《合》28001:「丁未卜,暊贞:危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萑新家,今秋,王其比?」此条词意固然尚待探讨,然「萑新家」以「萑」与「新」对比,其指称与「新」对立的,过去的事物,绝无可疑。通观卜辞辞例,「旧」均指称与「新」对立之义。看来,在卜辞中,「旧」只指称
过去的事物,训为「久也」,是后起的引伸义。其演变轨迹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正好相反。[15]
詹鄞鑫对于「新册」、「旧册」有以下看法:
从「新册」「旧册」的选择卜辞可知,商代祭礼有新旧两种制度,「旧册」指前代的旧制度,而「新册」、「兹册」则指当时的新制度。「旧知」「兹知」卜辞进一步印证了两种制度并用的状况。商王或沿用旧制度,或遵循当时制度。[16]
由上引刘、詹二文可知,卜辞中「新」、「旧」对举的辞例很多,而「旧」字通常作「萑」,因此「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应该不太可能释作「旧」。
合1793正是乙2296,据史语所缀合纪录知可与乙2578缀合,[17]缀合后释文为:
贞:于羌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祼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十[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十伐小往[允]肙(蠲)。
R29479(乙2296+乙2578)(图9)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祭羌甲的目的是求疾病的蠲。怀43「求」字的写法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除了单见于乙4665之外,也见于丙182,其辞如下:
翌乙未乎子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祝父,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小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三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求肙(蠲)正。
丙182(合924正)
现在看起来,即使怀43的「求」字不当作「咎」,而当作要求的「求」,即求疾病痊癒,如上引R029479与丙182,也有其合理性。
于肙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妇。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肙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壬午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贞:妇肩凡(兴)。
贞:妇好肙(蠲)。
贞:不其肙(蠲)。 丙513(合795正)
但是从上举丙513来看,「于肙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妇」这个「妇」指的是「妇好」,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祭一定要用牺牲来攘除疾病或灾祸,「既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肙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用人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其目的在于祈求妇好的疾病能肙(蠲)否。那么,回过头检视第一个例子怀 43中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于羌甲求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之后很可能省略了祭祀的用牲。拙作〈殷卜辞「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考──兼论它示〉中曾指出:
而(35)(按:即怀43)条卜辞乃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祭之事,卜辞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先王先妣(参《综类》53,54页)乃是一种御除灾祸的一种祭祀。由此片羌甲之下加「求」(咎)又得到证明,但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字之下本应有用牲的数目或种类,此处大概省略了, ……。[18]
可知,拙稿并没有说怀43的「求」是示名即「求示」之求。
刘宗汉在上引文中已指出卜辞新旧对举的例子中,旧字只有「萑」、「旧」两种写法,没有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龟)」或「求」的。因此「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或「求示」中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或「求」字并无法如刘宗汉所说的读为「旧」,否则殷王室中却祭祀非王室之成员更是不合礼法。卜辞中的「又于十立(位)伊又九」,指伊尹从祀于大乙至祖丁的九示,伊五示,指伊尹从祀于上甲、大乙、大丁、太甲、祖乙的五位先公先王。至于「伊廿示又三」[19]则当修正,因为历组卜辞已知当提早至武丁晚期至祖庚或祖甲二期卜辞,那么此二十三示当指,从大乙到祖庚,直系、旁系共计有二十三位先王:大乙、太丁、外丙、太甲、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兄己(祖己)、兄庚(祖庚)。「伊五示」、「伊又九」、「伊廿示又三」等辞虽以「伊」开头,但并不是指伊尹的地位高于先王,伊尹是陪祭的身份,在这里有提示的作用,这是历组卜辞特殊的刻法。
而伊尹一人的特殊身份在文献上和卜辞一致,他的受祭是因佐汤建国有功。「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见于历组,「求」见于宾组,两组对伊尹的称谓用字不同,但是「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求」的音义一致应是无庸置疑的,把它解作因婚姻关係而成立的「舅」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
伍、释「出疾」
贞:妇好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隹出疾。 合13633(前6-8-5)
己酉卜宾贞:ㄓ疾胸[20],出。 合18654正(续5-6-9、簠游28)
贞:隹出疾。 合补4002正(乙补658)+乙补6703(史语所网站甲骨缀合纪录)+合8594正(乙3804)【林宏明缀】(图10)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曰:其出疾。吉。隹ㄓ由(忧)。其于之出。
合8594反(乙3805)+合补4002反(乙补659)【林宏明缀】(图11)
乙亥卜贞:雍疾首不出。 存补5-146-4
严一萍在《殷契徵毉》中曾指认为卜辞中「有呼吸器病,若鼻腔流涕,谓之『出疾』」,并引《前》6.8.5(即《合》13633)指出: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王国维释为鼻液之涕字,鼻之流涕,最多者为鼻之感冒,是为内科。若俗所谓「脑漏」,毉书谓之「鼻渊」,释名谓之「历匘」,乃今之副鼻腔蓄脓病,慢性上腭窦蓄脓病,慢性前额窦蓄脓病皆是,则鼻科也。此因流涕不绝,而名之曰「出疾」,取象命名,时赅多种疾病言之。[21]
施谢捷在〈甲骨文字考释三篇〉曾言:「『出』究竟该作何解,尚待进一步研究。」 [22]同仁颜世铉兄指出:
甲骨文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等字是表意字,表「鼻中水出」之意。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则是表意加声的字,所从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肉)为声符,起标音的作用,与意义无涉;此字后来改形旁「自」为「鼻」,改声旁「肉」声为「九」声,成为一般的形声字「鼽」(《说文》)。这是汉字由表意字变为表意加音,再变为一般形声字的过程,这是汉字演变的趋势。汉代的出土材料,有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肍」、「鼽」,前两字乃「鼽」的通假字。「鼽」后又有改变声符而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类篇》)。[23]
上古汉语表示疾病痊癒有一些用语,如《方言》卷三:
差、间、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或谓之间,或谓之知,知通语也。或谓之慧,或谓之憭,或谓之瘳,或谓之蠲,或谓之除。[24]
卜辞表示疾病痊癒的字有「肙」(蠲)、「彗」(慧)、「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瘳)、「徒」(除)、「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瘥),[25]和《方言》所记合。
但上举卜辞的出疾则文献未见与之相合的记载,为何卜辞的「出」有痊癒的意义,便须先从「出」字的本义谈起,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对于「出」字的解释: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甲)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金)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篆) 出 古人穴居,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或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象坎穴(「坎」的象形初文本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整个字形以趾离坎穴表示外出。所引篆文前一形取自《说文》,后一形取自汉印。[26]
卜辞「出」字的象形既表示足趾离开坎穴的样子,字形与「各」字形相对,卜辞中有「出日」、「入日」相对,金文有「出入王命」,「出」与「入」为反义词,从「出」字有离开之义引伸,便有为「脱离」的意思,后代有《韩非子‧初见秦》:
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 [27]
那么卜辞有「出疾」一辞(合13633)很可能表示离开疾病,引伸为疾病痊癒的意思。因此将卜辞「出疾」、「疾出」解释为脱离疾病或疾病痊癒的意思或为不谬。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图10(80%)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图11(80%)
附录:介绍史语所藏一版甲骨的阳文
关于甲骨上的阳文,严一萍曾有〈甲骨文的阳文〉一文讨论,整理出过去发现的甲骨文阳文,如《殷契粹编》1585考释中已指出有一「卤」字为阳文,郭若愚《殷契拾掇》序言里也提到352、353、354三版上印有阳文。严一萍也发现了《京》3017反面有阳文四字。[28]日本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参考馆藏品中也有一片甲骨,反面印有阳文「又勺[伐]自上甲」(B463b),编者伊藤道治在彩图中指出「在骨的反面的泥上残留着祭祀的纪录」。[29]史语所收藏的甲骨中也有一版反面有大量阳文,即甲3915反,屈万里先生指出:
按:3913至3918六个完整之腹甲及3919之背甲,乃二十三年春间,本所第九次发掘时,在侯家庄同时出土。出土时诸甲为土鏽黏成一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3916片原压于3915片之下。因泥鏽充塞其间,于是 3916片右甲桥上方之字,印入泥鏽;而泥鏽则黏附于本片背面,其字宛然可识。[30]
笔者在史语所的乙448反(R26459反,挖掘号为13.0.570A,图12,图13为镜像处理结果),也发现几个阳文,若将倒转的阳文恢复,其内容应如下:
庚戌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五月。 乙448反[R26459反(13.0.570A)]
此版的阴文也许可以在史语所的甲骨中找到原片。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为「小甲」合文说〉原发表于《上海中央日报文物周刊》,1948年9月8日。后转载于《中国文字》新4期(1981),页115-118。
[2]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1月),页374。
[3] 严一萍:〈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甲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中国文字》新1期(1980),页1-10。
[4] 黄奇逸,彭裕商:〈释小甲〉,《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5月),页303-304。
[5] 姜宝昌:〈殷墟卜辞学习札记三则〉,《山东古文字研究》(1993),页4-7、49。
[6] 白玉峥:〈甲骨缀合录小〉文中的第二、「甲骨文录缀合」第八例,见《中国文字》新3期(美国艺文印书馆,1981年),页209。
[7] 此书收录诸家缀合成果,未来拟以《甲骨缀合彙编》为名出版。
[8] 方稚松:《殷墟甲骨文五种记事刻辞研究》附录三〈读殷墟甲骨文劄记二则〉(北京:首者师範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页271-272页。他在论文附记上说:「本文初稿送黄天树师沈阅后,黄师告诉笔者,蔡哲茂先生在未刊稿《甲骨缀合集续》中引用《合》23053+25948(即本文劄记一中的例1)时已疑『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考〉,《文史》总第53期(2000),页96。
[13] 同前注,页95-96。
[14] 同前注,页95。
[15] 同前注,页96。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指出:「无名组卜辞和历组卜辞里常见关于『用』『旧册』(册或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的贞卜(看《类纂》657页),『旧册(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新册(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相对(『新册』见屯南1090,『新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见34522、34538)。无名组卜辞中『旧』又可写作『萑』。」见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5月),页382。
[16] 詹鄞鑫:〈释甲骨文「知」字〉,《华夏考——詹鄞鑫文字训诂论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2月),页374。
[17] R029479,详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资料数位典藏资料库」(http://ndwe b.iis.sinica.edu.tw/archaeo2_public/System/Artifact/Frame_Advance_Search.htm)。
[18] 蔡哲茂:〈殷卜辞「伊尹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示」考──兼论它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8本第4分(1987),页771。
[19] 「伊廿示又三」一辞见于两组甲骨:第一组:合32860+合33218+合34124+合32215【蔡哲茂,林宏明缀】,参见蔡哲茂:〈甲骨新缀十则〉第五组,《古文字研究》第26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页119-120。又参见林宏明:〈林宏明先生甲骨缀合表〉第288组,《先秦史研究室》「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xkzh t/440.html」;第二组:合34123+合33219〔周忠兵缀〕,参见周忠兵:〈历组卜辞新缀三十例〉第二十组,《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页126。
[20] 胸字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陈汉平先生所释,见〈古文字释丛〉,《出土文献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 1985年6月),页221。
[21] 严一萍:《殷契徵毉》上(台北:艺文印书馆,1951线装),页40下。宋镇豪亦有相似的看法:「《黄帝内经》对鼻疾有记述,如鼻鼽(流涕、鼻塞、打喷嚏)、鼻渊(鼻窦炎)、鼻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鼻出血)等。甲骨文息字像鼻腔流涕状,故云『出疾』,殆指感冒流涕,或鼻塞不畅,也可能指呼吸道感染的慢性疾患,比单单言『疾鼻』要明了。」《夏商社会生活史》下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10月),页722。陈汉平则认为此字为「鼻生息肉之疾,或气息之疾。又疑此字或当释鼻。」(同前注,页224。)
[22] 施谢捷:〈甲骨文字考释三篇〉,《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4期,页95。
[23] 颜文从三方面来论证「九」声与「肉」声的关係:「其一,从『鼽』、『頯』、『頄』、『仇』等字的声音关係来说明。文献中的『鼽』字有一种假借的用法,读作『頯』。……马王堆帛书作『頯』,上博楚竹书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与『頄』应是异体字。『仇』、『頄』、『鼽』从『九』声,可读作『頯』,四字为声近相通之异文。《说文》『頯』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声,而『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从『肉』声,而读音又与『仇』相近;董同龢先生则指出,「『肉』谐『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g')」。由此可见,『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声与『肉』声音近。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声与从『九』声之字可音近相通,而『肉』声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声相谐,故『九』声与『肉』声有音近的关係。」,「其二,从『育』、『冑』、『鞫』、『氿』、『究』等声音关係来说明。……『冑』、『育』、『鞫』都是音近相通的异文。……『鞫』和从『肉』声的『育』字、从『由』声的『冑』字相通,『鞫』、『鞠』又可和从『九』声的『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究』等字相通,由此正可看出『肉』声和『九』声相近的语音关係。」,「其三,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衄』、『羞』、『忧』、『疚』、『究』等字的声音关係来说明。前文所举汉帛和竹简医书『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可通『鼽衄』;《周易‧否‧六三》:『包羞。』『羞』,阜阳汉简同今本,帛书作『忧』。《礼记‧祭义》:『不羞其亲』,『忧』,《大戴礼记 ‧曾子大孝》作『忧』。以上可见从『肉』、『丑』、『忧』诸声字相通的关係。」参见颜世铉:〈释「鼽」─兼谈一种和鼻子有关的疾病〉(未刊稿,部分意见已发表于史语所讲论会)。承蒙颜先生提供修改稿,特此致谢。
[24] 扬雄:《方言》(台北:国民出版社,1959年10月),页44-45。
[25] 姚萱:《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北京:线装书局, 2006年11月),页199-213。
[26]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8月),页128。杨树达云:「出甲文作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从人足在坎内向外出之形,是也。许说误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象人足。物形。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象坎,处形。」见《文字形义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9月),页66。李孝定也有同样的意见曰:「古人有穴居者故从止从
甲骨文-蔡哲茂:读契札记五则而以止之向背别出入也。」见《甲骨文字集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5年),页2704。
[27] 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台北:华正书局,1975年9月),页1。
[28] 严一萍:〈甲骨文的阳文〉,《中国文字》新5期(1981),页93-95。
[29] 天理大学天理教道友社,《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参考馆藏品(甲骨文字)》(东京:天理教道友社,1987年2月),页29。
[30] 屈万里:《殷虚文字甲编考释》(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84年7月),页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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