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湘云和贾宝云才是“金玉良缘”?

另外,在《 红楼梦 》中,史湘云的诗词多有李清照的风格,那首咏絮的《 如梦令 》更似从李清照咏海棠的《 如梦令 》中脱胎一般。李清照一生二嫁,暗示了湘云与她一样,嫁给宝玉时也是二婚。而在第三十一回中,作者已经透露:湘云有了对象,已经订婚了。对于古代女子而言,就算是有了夫家的人了。但随着故事的进展,湘云最后有没有嫁过去却不敢肯定,也许跟宝玉宝钗一样,也是一对假凤虚凰。但不论怎么说,从社会的层面来看,即便没有正式过门,他日再嫁宝玉也算二婚了。宝玉湘云在患难中,应该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但幸福只是短暂的,没过多久,两人又天人永隔了。在第五十二回中,平儿跟麝月之间有过一段奇怪的对话,很引人注意:

只听见麝月悄问道:“你怎么就得的?”平儿道:“那日洗手时不见了,二奶奶就不许吵嚷,出了园子,即刻就传给园里各处的妈妈们,小心查访。我们只疑惑邢姑娘的丫头,本来又穷,只怕小孩子家没见过,拿了起来。再不料定是你们这里的。幸而二奶奶没有在屋里,你们这里宋妈去了,拿着这支镯子,(说)是小丫头坠儿偷起来的,被他看见,来)回二奶奶的。我赶忙接了镯子,想了一想:宝玉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闲时还有人提起来,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去了。偏是他这样,(偏是他)的人打嘴。所以忙叮咛宋妈,千万别告诉宝玉,只当没有这件事,别和一个人提起。第二件,老太太、太太听了也生气。三则袭人(和)你们也不好看。所以我回二奶奶,只说:"我往大奶奶那里去的,谁知镯子脱了口,丢在草根底下,雪深了没看见。今儿雪化尽了,黄澄澄的映着日头,还在那里呢,我就拣了起来。"二奶奶也就信了。所以我(来)告诉你们,你们以后防着他些,别使唤他到别处去。等袭人回来,你们商议着,变个法子打发了去就完了。”

平儿和麝月这段对话,庚本批注:“妙极。红玉既有归结,坠儿岂可不表哉?可知奸贼二字是相连的,故情字原非下道。坠儿原不情,也不过一愚人耳。可传奸,即可为盗。”这话主要针对小红对贾芸的思春一事。批注者认为小红和坠儿原本同是奸邪之婢。小红才高,可以被凤姐所用,而坠儿庸愚,只好寻个由头被逐出园子,还大观园一份清白。这种分析并不是作者真意。

平儿这句话:“宝玉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强好胜的,那一年有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闲时还有人提起来,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


大家请注意,症结点就在这里:曹雪芹写坠儿偷金,恐怕是为了暗写良儿偷玉,更是为了金玉连写。是要告诉大家:有玉更有金。而这金是谁?是湘云!


 坠儿窃金的插曲猛然使人联想到了第三十一回宝玉丢金麒麟那一段。作者最后也没写明,宝玉的那个金麒麟最终是归谁了,湘云捡到后有没有还给宝玉呢?我们知道:那个金麒麟是宝玉特地留给湘云的礼物。古时人家生了儿子,别人要送麒麟挂饰作为贺礼,湘云是个女孩子,从小佩戴金麒麟,恐怕也是古代家庭特为“招弟”的缘故。但湘云的父母早亡,湘云还在襁褓时便成孤儿,她父母自然没有再生儿子的可能性了,这个金麒麟真成了讽刺。麒麟大的为母,小的为公。宝玉的那个比湘云的又大又有文采,自然是母的,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有人就此推断湘云是个趋于男性化的女人,笔者不敢苟同:之所以要把宝玉的这个说成母的,恐怕作者就是要通过宝玉的手亲自把这个金麒麟送到湘云手中,把这块金送到湘云手中,这既是宝玉亲手所赠,同时也是道士的法器,这才叫天赐的姻缘。

相信看过红楼梦的人几乎都会觉得“金玉良缘”说的是宝玉和宝钗,其实不然。宝钗虽然也有金,可那个金锁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连林黛玉都对那块金持怀疑态度,更别说贾母和王熙凤这样的人精了。贾母对薛氏母女是百分之百的礼貌,可就是看不出一点亲切,一看就知道,没把她们当成自己人,如果有意和人家结亲家,是不会这样客气疏远的。更何况,即使宝钗的金是真的,的确是和尚道士给的,也并不能肯定她就是宝玉的妻子。以薛家日渐败落的状况和薛宝钗的个人性格来看,哪一点都不合贾母的心意。也正因为如此,薛氏母女才更要久居贾府,进行公关策略,进一步做通贾母的思想工作。当然,这个状况在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一回中得以结束,紫鹃几句黛玉回乡的玩笑话引起了宝玉的癫狂,以此也让贾母、王夫人乃至薛姨妈都意识到了宝玉跟黛玉之间感情的牢不可破,薛氏母女终于认命了,对金玉良缘开始不再抱以太大的希望,只是她们没有想到黛玉会有早亡的一天。后文黛玉早卒,王夫人聘下宝钗做儿媳妇,在旁人眼中宝钗宝玉“金玉良缘”就要成为事实之际,谁料想又生变故,宝钗没有等到过门便“金玉成空”。作者如此描写,也是表达了一种人算不如天算的无可奈何。

言归正传,再来说湘云,文中虽然没有说湘云以前的金麒麟是如何得来的,但第二个金麒麟却的确是和尚道士通过宝玉之手赠与她的,也就是说,宝玉亲手把自己命中的那块真金送给了湘云,这意思难道还不明显吗?


第二十九回,宝玉在道观中得到金麒麟,还引得黛玉对宝钗闹了一点小意见,事实上黛玉和宝钗也是宝玉婚姻中的关键人物。宝玉说要把这麒麟送给黛玉时,黛玉因为醋意大发而断然拒绝,她与宝玉的金玉良缘无缘,而宝钗虽然关心宝玉的玉乃至别人身上的金,可也和这块金无缘,自然也是金玉良缘中的无缘人。

再回到第五十二回,这一回的主人公是湘云,宝钗、黛玉、宝琴三人共战湘云,这样的局面中,只有湘云才称得上是主角中的主角。这一回中丢失的金,理所当然就是湘云。丢玉和丢金,是两种暗示,暗示宝玉和湘云都丢失过,或者说都有过短暂的婚史或者婚约,却又终于能够结合到一起,实属不易。当然,看到这里读者也许会有异议:如此可爱的史湘云,怎么可能是“二婚”呢?贾宝玉一生赞叹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是无价之宝,怎么最终却娶了个“二婚”女子呢?

当然,有过婚史这样的描写,放在红楼其他女孩子身上,可能是件挺煞风景的事,若说黛玉、宝钗嫁过人,足以令读者跌足哀叹,但放到史湘云身上,却更能彰显其名士风流。如同历史上著名的才女蔡文姬,十六岁时嫁到河东世族卫家,不到一年,丈夫卫仲道便咯血而死。婆家人嫌她克死了丈夫,才高气傲的蔡文姬毅然回到娘家。二十三岁时遭遇战乱,被掳到了胡地,成了匈奴左贤王的王妃。十二年后,曹操花重金将她赎回,配给了董祀为妻。蔡文姬一生坎坷,有过三次婚姻三个丈夫,但后人对她的评价依然相当之高,即便在当时社会,也并未受到过歧视,是世之罕见的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