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历史上到底有没有食人族?

  说到食人族,无疑是一个极其恐怖的话题。那种将人肢解、烹煮,之后分而食之的令人惊悚的行径,听起来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那么,历史中到底有没有这种食人部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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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来看看历史上有关吃人的几个记载。《墨子》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说“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意思是说,这个楚南之国有个特殊的习俗,谁家生了第一个孩子,必是先杀掉分吃。而且“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如果人肉鲜美,还要献给君王。君王吃的高兴了,就会大加赏赐。

  《南史》中提到一个叫做毗骞的小国家,“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将犯人处死,要当面吃掉他的肉。这还不算,还要拿他的脑袋当酒壶用,“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饮酒”。《北史》中的流求国,也有类似的吃人记载,说“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战场杀敌还要把敌人吃掉,这也可能是杀急了眼。但“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乡里死了人,乡亲们也是分而食之,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习俗了。

  可见,这种食人的习俗,确实在历史中存在过。不过要说最有资格背上食人族恶名的,当是十六国时期的羯胡人无疑。关于他们的行径,在《晋阳秋》一书中记述颇多,说羯胡人行军打仗从不带粮草,他们把汉人女子当作“双脚羊”来饲养,随时奸淫,随时宰杀烹食以作军粮。然而,这些记载是否真实,是否有夸张的成分,是否由于当时人们对羯胡愤恨而有所渲染,我们现在无从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