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1、分工明确,效率高;2、相互监督,相互牵制;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特点

1、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2作用

1、积极作用

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唐朝办事效率。

2、消极作用

加大了中央集权,使至高的皇权产生专制,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同时加大皇帝的工作难度,导致后来的太监干政,六部过于分工会降低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