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及三国时期太守、刺史和州牧三个官职的权限多大?

州牧和刺史都是州的长官,州牧权力更大;太守是郡的长官。所以,州牧最大,刺史次之,太守最小。

  太守起源于汉景帝时。秦实行郡县制,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史记》说法,《晋书》认为有四十郡),郡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亭。郡的长官。称郡守。至汉景帝时,将郡守改称太守。至三国时,太守仍为一郡最高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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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史的出现是在汉武帝时期,最早不是行政长官而是监察官员。在秦代确立郡县制时,会在每个郡设监御史一名,监督郡守处理政务,有权向中央报告。汉初一度废置。惠帝刘盈时恢复监御史。到武帝时期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管,将天下分为十三个区域,称为州,每个州设刺史一名,监视所在州内的郡国(汉代郡国并行,有直属中央的郡和封王的国)。刺史没有固定治所,任职时常年在各郡国巡视。且刺史俸禄很低,只有六百石,刺史为了能够有所发展,更会加倍努力做出点成绩。刺史任满,往往高升,前途无量。

  西汉后期到王莽篡汉,都曾经改刺史为州牧,又有过改州牧回刺史。这就是州牧最早的由来。州牧俸禄二千石,远高于刺史。州牧还会镇压叛乱,拥有更大的权力。新莽时期的州牧甚至可以世袭,还授予军职,手握兵权,原本刺史的监察职责由州牧的副手州监负责。州牧成了行政兼军事长官,所以州牧是掌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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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刘秀建立东汉,重新改州牧为刺史,但是刺史不再巡查各地,而是有固定治所。州也就成为郡之上的一级单位。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此后刺史权力也逐渐增大,有朝廷命令则可领兵作战。可直接向朝廷奏事。

  东汉灵帝年间,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废史立牧”。当时,宗亲刘焉向汉灵帝上书,称各地刺史、太守官风不正,私相贿赂,导致百姓叛离,因此应该选派有清名的皇室宗亲、重臣出镇各州,担任州牧,以平息事端。正逢当时民间变乱四起,有两个州刺史被变民所杀,刘焉的建议得到采纳。而刘焉自己有此建议也有自己的私心,因为他听说益州有天子气,自己想谋求出镇益州,终于如愿。此后,各州纷纷设立州牧,州牧相对于刺史来说,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募兵,拥有独立的财政权,自行赏罚,官职还可以世袭。如刘焉死后,其子刘璋接任益州牧;荆州牧刘表死后,其子刘琮接任荆州牧。而刺史相对来说不享有这些特权,还要受到朝廷节制。不过一些在各地任职时日久了的刺史多能加升州牧,所以界限不是很清楚。

  东汉末年的州牧制度,恰恰就是导致了诸侯割据,一直延续到三国时期。一些割据势力攻下下某州(有时只是某州部分郡县)就会自立为某州牧。如出现同盟还会尊对方为某州牧。如赤壁之战后,刘备占据荆州南部四郡加上向东吴“借”南郡,自立为荆州牧,还上表奏请孙权领徐州牧。

  要说在三国时期,州牧和刺史最大的区别,就是州牧往往多由各割据势力的君主自行担任,或是给予不能完全控制的同盟君主,而刺史会给属下部将。如曹操把持朝政后仍自行兼任兖州牧、冀州牧,与刘备共抗吕布时表奏刘备为豫州牧。而关羽发动襄樊之战时的曹操属下的荆州刺史胡修就是个普通部将,没有太大自主权。再比如赤壁之战后刘备表奏刘表之子刘琦为荆州刺史,无自主权,因为那就是刘备的傀儡。而刘琦一死刘备就自立为荆州牧,有自主权。再有孙权先后自领徐州牧、荆州牧,而同样在东吴版图内的交州则先后由步骘、吕岱担任交州刺史,差异就很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