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卷 第七

孟秋紀

一曰──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斗中,旦畢中。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蟲毛。其音商。律中夷則。其數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門。祭先肝。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始用刑戮。天子居總章左個,乘戎路,駕白駱,載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齋。立秋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秋於西郊。還,乃賞軍率武人於朝。天子乃命將帥,選士厲兵,簡練桀俊;專任有功,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巡彼遠方。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禁止姦,慎罪邪,務搏執。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正平;戮有罪,嚴斷刑。天地始肅,不可以贏。

是月也,農乃升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命百官,始收斂。完隄防,謹壅塞,以備水潦。修宮室,(土付)牆垣,補城郭。是月也,無以封侯、立大官,無割土地、行重幣、出大使。

行之是令,而涼風至三旬。孟秋行冬令,則陰氣大勝,介蟲敗穀,戎兵乃來。行春令,則其國乃旱,陽氣復還,五穀不實。行夏令,則多火災,寒熱不節,民多瘧疾。

蕩兵

二曰──

古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兵之所自來者上矣,與始有民俱。凡兵也者,威也,威也者,力也。民之有威力,性也。性者所受於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兵所自來者久矣,黃、炎故用水火矣,共工氏固次作難矣,五帝固相與爭矣。遞興廢,勝者用事。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矣。未有蚩尤之時,民固剝林木以戰矣,勝者為長。長則猶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於君,君之立也出於長,長之立也出於爭。爭鬥之所自來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賢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

家無怒笞,則豎子嬰兒之有過也立見;國無刑罰,則百姓之悟相侵也立見;天下無誅伐,則諸侯之相暴也立見。故怒笞不可偃於家,刑罰不可偃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故古之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

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有以乘舟死者,欲禁天下之船,悖;有以用兵喪其國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則為福,不能用之則為禍;若用藥者然,得良藥則活人,得惡藥則殺人。義兵之為天下良藥也亦大矣。

且兵之所自來者遠矣,未嘗少選不用,貴賤長少賢者不肖相與同,有巨有微而已矣。察兵之微:在心而未發,兵也;疾視,兵也;作色,兵也;傲言,兵也;援推,兵也;連反,兵也;侈鬥,兵也;三軍攻戰,兵也。此八者皆兵也,微巨之爭也。今世之以偃兵疾說者,終身用兵而不自知悖,故說雖彊,談雖辨,文學雖博,猶不見聽。故古之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兵誠義,以誅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說也,若孝子之見慈親也,若饑者之見美食也;民之號呼而走之,若彊弩之射於深谿也,若積大水而失其壅隄也。中主猶若不能有其民,而況於暴君乎?

振亂

三曰──

當今之世,濁甚矣,黔首之苦,不可以加矣。天子既絕,賢者廢伏,世主恣行,與民相離,黔首無所告愬。世有賢主秀士,宜察此論也,則其兵為義矣。天下之民,且死者也而生,且辱者也而榮,且苦者也而逸。世主恣行,則中人將逃其君、去其親,又況於不肖者乎?故義兵至,則世主不能有其民矣,人親不能禁其子矣。

凡為天下之民長也,慮莫如長有道而息無道,賞有義而罰不義。

今之世,學者多非乎攻伐。非攻伐而取救守,取救守則鄉之所謂長有道而息無道、賞有義而罰不義之術不行矣。天下之長民,其利害在察此論也。攻伐之與救守一實也,而取舍人異,以辨說去之,終無所定論。固不知,悖也;知而欺心,誣也。誣悖之士,雖辨無用矣。是非其所取而取其所非也,是利之而反家之也,安之而反危之也。為天下之長患、致黔首之大害者,若說為深。夫以利天下之民為心者,不可以不熟察此論也。

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無道而罰不義也。攻無道而伐不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義也,是窮湯、武之事而遂桀、紂之過也。凡人之所以惡為無道不義者,為其罰也;所以蘄有道行有義者,為其賞也。今無道不義存,存者賞之也;而有道行義窮,窮者罰之也。賞不善而罰善,欲民之治也,不亦難乎?故亂天下害黔首者,若論為大。禁塞

四曰──

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無道而救不義也。守無道而救不義,則禍莫大焉,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凡救守者,太上以說,其次以兵。以說則承從多群,日夜思之,事心任精,起則誦之,臥則夢之,自今單脣乾肺,費神傷魂,上稱三皇五帝之業以愉其意,下稱五伯名士之謀以信其事,早朝晏罷,以告制兵者,行說語眾,以明其道。道畢說單而不行,則必反之兵矣。反之於兵,則必鬥爭,之情,必且殺人,是殺無罪之民以興無道與不義者也。無道不義者存,是長天下之害,而止天下之利,雖欲幸而勝,禍且始長。先王之法曰:「為善者賞,為不善者罰」,古之道也,不可易。今不別其義與不義,而疾取救守,不義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者莫甚焉。故取攻伐者不可,非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義兵為可。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使夏桀、殷紂無道至於此者,幸也;使吳夫差、智伯瑤侵奪至於此者,幸也;使晉厲、陳靈、宋康不善至於此者,幸也。若令桀、紂知必國亡身死,殄無後類,吾未知其厲為無道之至於此也;吳王夫差、智伯瑤知必國為丘墟,身為刑戮,吾未知其為不善無道侵奪之至於此也;晉厲知必死於匠麗氏,陳靈知必死於夏徵舒,宋康知必死於溫,吾未知其為不善之至於此也。此七君者,大為無道不義:所殘殺無罪之民者,不可為萬數;壯佼老幼胎殰之死者,大實平原;廣堙深谿大谷,赴巨水,積灰,填溝洫險阻,犯流矢,蹈白刃,加之以凍餓饑寒之患。以至於今之世,為之愈甚,故暴骸骨無量數,為京丘若山陵。世有興主仁士,深意念此,亦可以痛心矣,亦可以悲哀矣。察此其所自生,生於有道者之廢,而無道者之恣行。夫無道者之恣行,幸矣。故世之患,不在救守,而在於不肖者之幸也。救守之說出,則不肖者益幸也,賢者益疑矣。故大亂天下者,在於不論其義而疾取救守。懷寵五曰──

凡君子之說也,非苟辨也;士之議也,非苟語也。必中理然後說,必當義然後議。故說義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益行義矣。

義理之道彰,則暴虐姦詐侵奪之術息也。

暴虐姦詐之與義理反也,其勢不俱勝,不兩立。故兵入於敵之境,則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於國邑之郊,不虐五穀,不掘墳墓,不伐樹木,不燒積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虜奉而題歸之,以彰好惡;信與民期,以奪敵資。若此而猶有憂恨冒疾遂過不聽者,雖行武焉亦可矣。

先發聲出號曰:「兵之來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無道,据傲荒怠,貪戾虐眾,恣睢自用也,辟遠聖制,謷醜先王,排訾舊典,上不順天,下不惠民,徵斂無期,求索無厭,罪殺不辜,慶賞不當。若此者,天之所誅也,人之所讎也,不當為君。今兵之來也,將以誅不當為君者也,以除民之讎而順天之道也。民有逆天之道,衛人之讎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聽者,祿之以家;以里聽者,祿之以里;以鄉聽者,祿之以鄉;以邑聽者,祿之以邑;以國聽者,祿之以國。

」故克其國不及其民,獨誅所誅而已矣。舉其秀士而封侯之,選其賢良而尊顯之,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見其長老而敬禮之。皆益其祿,加其級。論其罪人而救出之;分府庫之金,散倉廩之粟,以鎮撫其眾,不私其財;問其叢社大祠,民之所不欲廢者而復興之,曲加其祀禮。是以賢者榮其名,而長老說其禮,民懷其德。

今有人於此,能生死一人,則天下必爭事之矣。義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說?故義兵至,則鄰國之民歸之若流水,誅國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遠,得民滋眾,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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