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顶戴”与“花翎”有何区别?

导读:在等级观念森严的清代,官员的服饰根据官职的大小在品质、颜色、数量上都有严格的区分。那么清朝官员所戴的“顶戴”“花翎”有什么区别呢?

  在等级观念森严的清代,官员的服饰根据官职的大小在品质、颜色、数量上都有严格的区分。“顶戴”即是官员戴的帽顶。一、二品分别为纯红和杂红;三、四品分别为亮蓝和暗蓝。进士、举人、贡生都戴金顶,生员、监生则戴银顶。具体戴的东西是: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镂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官品的自然无顶珠。

  在清朝,花翎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是皇帝特赐的插在帽子上的装饰品,因此不是一般官员都能戴用的。翎分蓝翎和花翎两种。鹖羽做蓝翎,孔雀羽做花翎。花翎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

  在清朝初期,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的便是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驸(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双眼花翎的是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驸(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则没有被赐予花翎的。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而即使在宗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必须通过骑、射两项考试才能戴用。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