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选官制度 隋朝开创了选官制度的先河

    在隋朝之前,当官大致有以下途径:一是世袭制度。一般王公大臣都是家族世袭官职,即使无才无德一样做大官;二是推荐制度。一般推荐人多是王公贵族朝廷重臣,而被推荐人要么是名人贤才,要么是和推荐人有利害关系。三是皇帝直接任命。四是诸如毛遂一样自我推荐的。
    可是这种选官制度在隋炀帝上位之后被打破了,隋炀帝正式创立科举制度,这是世界上最早通过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的制度,被孙中山称为中国为世界做出的“第五大发明”。它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隋炀定杨广

    南北朝时期为了选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举明经”等科举制度,但是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仍然继续实施。隋朝时,587年隋高祖文皇帝正式设立分科考试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选官不问门第。科举制度初期设诸州岁贡,规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与明经科的考试,公元606年,隋炀帝增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当时秀才试方略、进士试时务策、明经试经术,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分科选才制度。
    当时以明经最为高级,进士试居次。当时选士制度只称为秀才科,与唐之科举仍有一段距离。秀才科可谓科举的开端,亦为不完善的考试制度,对实际取士作用不大,但已改变了门第垄断官职的局面。科举制度顺应了历代庶族地主在政治上得到应有的地位的要求,缓和了他们和朝廷的矛盾,使他们忠心拥戴中央,有利于选拔人才,增强政治效率,对中央集权的巩固起了积极的作用。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