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指想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就得先给对方一点甜头。语出《周书》。《战国策·魏策一》:“《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

春秋末期,晋国的政权落到了智伯、赵襄子、魏桓子、韩康子四大家手中,其中智伯的势力最大。

智伯为了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实力,向晋大夫魏桓子强行索要土地,被魏桓子拒绝了。大夫任章问魏桓子:“你怎么不给他呢?”魏桓子很气愤地说:“这是蛮不讲理嘛,当然不能给他。”任章说:“依我看,给他也不是坏事。”任章又进一步劝说:“《周书》上曾说:‘要想打败对方,必先暂时扶植他;要想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必须先给他一点东西。’所以,不如先给智伯一点甜头,让他骄傲自大起来,才好使天下人团结起来对付他。”

魏桓子采纳了任章的计策,给了智伯五处有万户人家的土地。智伯非常高兴,更加猖狂,进而又向晋大夫赵襄子索要大片土地。赵襄子当然不会给他,就联合晋大夫韩康子及魏桓子进攻智伯。被大家群起而攻之,智伯终于败亡了。

《周书》现已无法找到,也就无从查考。但《老子》三十六章中也有类似说法:“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即由上述记载而来,现用以说明要想得到大的好处,必须先做出小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