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唐诗《大林寺桃花》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大林寺桃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纪游诗,元和十二年(817年)初夏作于江州(今九江)。此诗说初夏四月作者来到大林寺,此时山下芳菲已尽,而不期在山寺中遇上了一片刚刚盛开的桃花。自己因惜春而怨恨春去无情,原来是对春天的错怪。春并未归去,不过是转到这山寺里来了。全诗把春光描写得生动具体,天真可爱,活灵活现,写出了作者触目所见的感受,突出地展示了发现的惊讶和意外的惊喜,立意新颖,构思灵巧,意境深邃,富于情趣,是唐人绝句中一首珍品。

【原文】

大林寺桃花⑴

 

人间四月芳菲尽⑵,山寺桃花始盛开⑶。

长恨春归无觅处⑷,不知转入此中来⑸。

 

【注释】

⑴大林寺:在庐山大林峰,相传为晋代僧人昙诜所建,为中国佛教胜地之一。

⑵人间:指庐山下的平地村落。芳菲:盛开的花,亦可泛指花,花草艳盛的阳春景色。尽:指花凋谢了。

⑶山寺:指大林寺。始:才;刚刚。

⑷长恨:常常惋惜。春归:春天回去了。觅:寻找。

⑸不知:岂料,想不到。转:反。此中:这深山的寺庙里。

 

【白话译文】

在人间四月里百花凋零已尽,高山古寺中的桃花才刚刚盛开。

我常为春光逝去无处寻觅而怅恨,却不知它已经转到这里来。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年)四月。白居易时任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年四十六。

  关于这首诗的写作情况,白居易集有《游大林寺序》可参考:“余与河南元集虚、范阳张允中、南阳张深之、广平宋郁、安定梁必复、范阳张时、东林寺沙门法演、智满、士坚、利辩、道深、道建、神照、云皋、恩慈、寂然凡十七人,自遗爱草堂历东西二林,抵化城,憩峰顶,登香炉峰,宿大林寺。大林穷远,人迹罕到。环寺多清流苍石、短松瘦竹,寺中唯板屋木器,其僧皆海东人。山高地深,时节绝晚,于时孟夏月,如正二月天,山桃始华,涧草犹短,人物风候与平地聚落不同。初到恍然若别造一世界者。因口号绝句云(即《大林寺桃花》)。既而周览屋壁,见萧郎中存、魏郎中宏简、李补阙渤三人姓名诗句,因与集虚辈叹且曰:‘此地实匡庐间第一境。’由驿路至山门,曾无半日程,自萧、魏、李游,迨今垂二十年,寂寥无继来者。嗟乎!名利之诱人也如此。时元和十二年四月九日,太原白乐天序。”

  唐贞元年间进士出身的白居易,曾授秘书省校书郎,再官至左拾遗,可谓春风得意。谁知几年京官生涯中,因其直谏不讳,冒犯了权贵,受朝廷排斥,被贬为江州司马。身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在《琵琶行》一诗中,曾面对琵琶女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沧桑感慨。这种沧桑的感慨,也自然地融入了这首小诗的意境,使《大林寺桃花》纪游诗,蒙上了逆旅沧桑的隐喻色彩。

 

【赏析】

  此诗只有短短的四句,从内容到语言都似乎没有什么深奥、奇警的地方,只不过是把“山高地深,时节绝晚” “与平地聚落不同”的景物节候,做了一番纪述和描写。而就是这首平淡自然的小诗,却写得意境深邃,富于情趣。

  诗的开首“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两句,是写诗人登山时已届孟夏,正属大地春归,芳菲落尽的时候了。但不期在高山古寺之中,又遇上了意想不到的春景——一片始盛的桃花。从紧跟后面的“长恨春归无觅处”一句可以得知,诗人在登临之前,就曾为春光的匆匆不驻而怨恨,而恼怒,而失望。因此当这始所未料的一片春景冲入眼帘时,该是使人感到多么的惊异和欣喜。诗中第一句的“芳菲尽”,与第二句的“始盛开” ,是在对比中遥相呼应的。它们字面上是记事写景,实际上也是在写感情和思绪上的跳跃—— 由一种愁绪满怀的叹逝之情,突变到惊异、欣喜,以至心花怒放。而且在首句开头,诗人着意用了“人间” 二字,这意味着这一奇遇、这一胜景,给诗人带来一种特殊的感受,即仿佛从人间的现实世界,突然步入到一个什么仙境,置身于非人间的另一世界。

  正是在这一感受的触发下,诗人想象的翅膀飞腾起来了。“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诗人想到,自己曾因为惜春、恋春,以至怨恨春去的无情,但谁知却是错怪了春,原来春并未归去,只不过像小孩子跟人捉迷藏一样,偷偷地躲到这块地方来罢了。

  这首诗中,既用桃花代替抽象的春光,把春光写得具体可感,形象美丽;而且还把春光拟人化,把春光写得仿佛真是有脚似的,可以转来躲去。不,岂只是有脚而已,看它简直还具有顽皮惹人的性格呢。在这首短诗中,自然界的春光被描写得是如此的生动具体,天真可爱,活灵活现,如果诗人没有对春的无限留恋、热爱,没有一片童心,是写不出来的。这首小诗的佳处,正在立意新颖,构思灵巧,而戏语雅趣,又复启人神思,惹人喜爱,可谓唐人绝句小诗中的又一珍品。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