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唐诗《寄唐生》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唐生:即唐衢,河南荥阳人。善为歌诗,意多感发,是白居易《新乐府》诗的最早知音者之一。唐衢是一位正直的志士,他与白居易的深厚友谊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

【原文】

寄唐生

 

贾谊哭时事,

阮籍哭路歧;

唐生今亦哭,

异代同其悲。

唐生者何人?

五十寒且饥。

不悲口无食,

不悲身无衣;

所悲忠与义,

悲甚则哭之。

太尉击贼日,

尚书叱盗时;

大夫死凶寇,

谏议谪蛮夷。

每见如此事,

声发涕辄随。

往往闻其风,

俗士犹或非。

怜君头半白,

其志竟不衰。

我亦君之徒,

郁郁何所为?

不能发声哭,

转作《乐府诗》:

篇篇无空文,

句句必尽规;

功高虞人箴,

痛甚骚人辞。

非求宫律高,

不务文字奇;

惟歌生民病,

愿得天子知。

未得天子知,

甘受时人嗤;

药良气味苦,

琴淡音声稀。

不惧权豪怒,

亦任亲朋讥。

人竟无奈何,

呼作狂男儿。

每逢群动息,

或遇云雾披;

但自高声歌,

庶几天听卑。

歌哭虽异名,

所感则同归。

寄君三十章,

与君为哭词。

 

【赏析】

  此诗托寄唐生,抒写悲愤,自明其创作《新乐府》的本旨,是关于《新乐府》的创作动机、基本倾向和艺术特色的重要诗论。

  全诗可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分叙述友人唐衢关心国事、心怀忠义,为人正直,对当时社会上一些丑恶的现象郁愤不满,经常为之痛哭不已。首二句言“ 贾谊哭时事,阮籍哭路歧”,贾谊:汉初著名政论家。他看到当时社会潜伏的危机,上《陈政事疏》,言当时局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后为大臣所忌,贬为长沙王太傅,抑郁哭泣而死。阮籍:三国魏著名诗人。因不满司马氏的黑暗统治,所以常借酒浇愁,或独自驾车出游,每至途穷,无法前进,便恸哭而回。贾谊、阮籍都身怀绝技而生不逢时,是无法施展自己抱负的悲剧人物。

  他们的出场预示着诗中的主人公唐生也是个不幸的人物,因此紧接着说“唐生今亦哭,异代同其悲”。贾、阮、唐三人虽所处时代不同,而经常痛哭的原因则是相同的。这就造成一种悬念,唐生何许人也?他为什么要象贾谊、阮籍那样痛哭呢?但诗人并不急于说出唐生悲哭的原因,而仅说他“五十寒且饥”,那么他是为衣食所迫而悲伤吗?不是,悬念进一步加深。此时,诗歌才揭出“所悲忠与义,悲甚则哭之”。至此,我们才明白唐生是一个为饥寒所迫但又极关心国计民生,心怀忠义的正直之士。为了让读者进一步了解这位志士的忠义之举,接着列举他在段秀实、颜真卿、陆长源、阳城诸仁人志士惨遭不幸时,“ 声发涕辄随”的行为,那是不哭则已,哭必流涕,可见悲痛之深。太尉句:作者自注说,段太尉以笏击朱泚。按段太尉指段秀实,德宗时为司农卿。太尉朱泚阴谋叛唐,秀实唾面大骂,以笏板痛击朱泚,因而遇害。死后追赠太尉。尚书句:作者自注说,颜尚书叱李希烈。按颜尚书指颜真卿,为吏部尚书。德宗时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叛唐,颜被派去规劝,持节不屈,结果被缢死。大夫句:作者自注说,陆大夫为乱兵所害。按陆大夫指陆长源,宣武军节度使董晋死后,为该镇留后,因与将士发生争执,被害。谏议句:作者自注说,阳谏议左迁道州。按阳谏议指阳城,德宗时为谏议大夫,陆贽为奸臣裴延龄所谗,阳率拾遗王仲舒等力辩延龄奸佞,陆贽无罪,德宗又让裴为宰相,阳又极力反对。因此被贬为道州刺史。对于这种动辄哭泣的行为,诗人先不急于评价,而说“俗士犹或非”,凡夫俗子不理解这种行为,因此免不了招来他们的非议。而唐生年已半百,白发已生,然其志不衰,不顾俗人的闲言碎语,依然我行我素。这就愈发显示出唐生孤标傲世,不随从流俗的傲岸精神。一个关心国事,疾恶如仇的忠贞之士形象极丰满地印在读者脑中。

  诗的后半部则是诗人自述其创作《新乐府》的思想动机、基本倾向和艺术特色。它与诗人《与元九书》中所阐述的内容同样重要,是关于《新乐府》的纲领性文件。

  白居易《新乐府》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于,诗歌必须如实地针砭时弊,为人民的疾苦而呼吁,以达到讽谕的目的。所以诗中说“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虽然他把改革弊政的希望寄托在天子身上并不足取,但作诗强调形式为内容服务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所谓“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就是要求乐府诗的语言质朴无华,直截了当,不追求音节的新奇和辞藻的华丽,达到通俗化、平易化。只有这样,才能“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与元九书》),改善人民生活,改良朝廷政治的目的。

  创作《新乐府》和唐衢因忧愤而悲哭一样,自然会触动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揭露出他们欺压百姓,巧取豪夺的丑恶行为,理所当然地会招致权豪、甚至亲友的讥笑,终致被呼为“狂男儿”。然而诗人顾不了这许多,他只希望有朝一日,藩镇之乱平定,天子不受蒙蔽的时候,皇帝能听到他的呼声,从而改革弊政,实现他的政治理想。

  这首诗虽分前后两部分,但形散而神不散。下半部分在叙述了关于《新乐府》的理论后,结尾又归到好友身上,前后照应。正所谓“歌哭虽异名,所感则同归”。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