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李明个人资料

(1910-1977) 又称李明。广东文昌(今属海南省)人。青年时期在中学读书,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先后担任中共上海闸北区委组织部部长、闸北区委书记等职,从事白色恐怖下的地下斗争。后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经受了严峻考验,坚贞不屈。

中文名
林李明
别名
李明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10年
逝世日期
1977年

个人履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经党中央营救从苏州反省院被释放,曾去安徽无为地区进行抗日救国宣传。不久被党组织派回海南,同年冬任中共琼崖特委组织部部长。1938年起担任中共琼崖特委书记,与冯白驹等领导海南人民开展抗日救亡斗争,巩固发展抗日独立队。1939年冬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不久动身赴延安。1940年4月在延安向党中央汇报请示工作,经毛泽东谈话后被派回海南,改任中共琼崖特委副书记。参与领导海南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壮大了人民抗日力量。1945年日本投降后,参与领导琼崖解放区的各项建设和巩固发展。1947年5月特委改为区党委,担任中共海南区党委副书记兼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政治部主任,参与领导海南解放战争,巩固扩大解放区。1949年6月被中共华南分局派到云南,主持撤销省工委及滇桂边工委,成立中共滇桂黔边区党委,担任书记。同时将三省游击队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兼政治委员。率部配合第二野战军四兵团解放云南全境。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部长。

担任职务

1950年起调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部长,后任华南分局副书记,参与领导华南地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党整党工作。1956年后历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主任,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等职。被选为中共第十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1977年8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