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当官只拿工资不管事:诗人白居易的幸与不幸

  核心提示:《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那种悲辛之叹已经绝响。环境变了,心情变了,要他再一掬一把“江州司马青衫湿”之泪,那是弄错了时空。应该说,这是白居易晚年的“不幸”。这“不幸”,是从文学史的角度说的,是千载而下的读者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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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解放军报》2010年6月8日第11版,作者:元辉,原题:《白居易晚年的幸与不幸》

  唐文宗太和3年(公元829年)4月,年近花甲的大诗人白居易到达洛阳,住进5年前他在洛阳长夏门东履道里购置的宅第。洛阳为唐陪都(时称东都),5年前,他以太子左庶子身份被派到东都时,便买下了这片住宅,预作自己的终老之地。其后,他历任苏州刺史、刑部侍郎等内外官职,冗务在身,难如所愿。如今,终于奉诏为太子宾客(系东宫即太子属官),分司东都(即以太子的名义分管东都事务)。所谓“分司”,实际上并不任职,不过是对达官显宦退休后的一种特殊优待。这份并不当差的优渥差事,正是他所向往的。

  诗人自己有诗为证。

  就在太和3年,白居易写过一首题为《中隐》的诗。我们知道,自古以来,士大夫大都在出仕和归隐之间矛盾、徘徊。所谓“达则兼济天下,退则独善其身”,朝政紊乱,仕途险恶,迫使官员不得不考虑归隐以明哲保身。归隐也有不同的选择。有道是“大隐隐于闹市,小隐隐于山林”,白居易选择的是“中隐”,既不在朝廷做官,不在都城长安居住,也不退隐于偏远的山林,而是去东都洛阳任一个虚设的官职。这样,依旧可以享受做官的好处,又避开了政治矛盾的中心——险恶的朝廷。中唐时期宦官弄权,藩镇割据,朝中不时波涛汹涌。白居易屡经宦海风波,加之进入了暮年(写《中隐》一诗时已58岁),意志走向消沉,做这样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

  他似乎有先见之明:他离开长安6年之后的太和9年,唐文宗与大臣李训、郑注合谋铲除宦官,不料计泄,反被宦官挟持。宦官头子仇士良、鱼弘志策动神策军作乱,包括4个宰相在内的大批官员被杀。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甘露事变”。遇害的宰相中有两个是白居易的好友。白居易一贯反对宦官专权,此时如在长安,很有可能被卷进去,遭遇不测之祸。

  从白居易个人的角度看,他晚年选择到洛阳“中隐”,应该说是他的幸运。那么,题目上的“不幸”,又怎么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