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税制唐朝中后期两税制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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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后期,朝廷的财政已经日渐窘迫,特别在安史之乱之后,整个王朝内部的财政已经濒临崩溃。主要的原因是,中后期,土地兼并日益加剧,同时官田 的日益减少,使得唐代初期所实行的租庸调制已经无法继续下去。在整个国家的财政主要依赖税收的情况下,如果不能保证税收的来源,国家财政也便无从谈起。当 时,税收不能保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便是自从安史之乱之后,各藩镇遍地开花,上上下下林立了多少藩镇格局的势力。不少藩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割据性,他们 的骄奢使得他们已经越来越不把这个朝廷和皇帝放在眼里,有的藩镇干脆不供王赋,给你个面子,不定期的给朝廷输送点租税,一不高兴了,我连你个皇帝都不买 账,还给你上交租税?有的则大量占有送使、留州部分,上供中央的赋税亦很有限。部分藩镇为了养兵割据,在所辖范围内横征暴敛,广大农民赋税复又反弹,负担 更见严重。国家财政窘迫,官员照样贪污,宫廷的开支还是那么庞大。财政的匮乏,已经让大唐库存银两日益捉襟见肘。如果再不从别的渠道进帐,不待其他外力的 侵犯,整个国家即将因为资金的短缺而崩塌。
公元779年,德宗在没有任何阻碍的情况下登基。整个帝国将其重振朝纲的期望全都寄予给了 这位年轻而又聪慧的皇帝身上。在他统治之初,虽然国家并没有了内忧外患的紧迫危机,但是已经问题重重的国家财政必然是这位帝王施政改革的最先下刀之处。因 此,在其即位的唐建中元年,他便听从了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是:其基本的财政原则是根据自西周以来我国的传 统财政思想“量入为出”而逆其道而行之,改为“量出为入”的精神。即根据国家的财政支出数额,结算财政收入,从而分摊给各个民户。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遏制地 方上的苛政滥收,减轻人民的负担。如此一来,便结束了从前那种没有限额的征税方式。毕竟一个国家的开支是一定的,而自上而下分摊租税的方式更能让收税制度 平等化。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便是平常国家的开支并没有丰年欠年之分,每年的变化并不大。但是农民每年的收成确实不固定的。并不是说今年国家花了这么 多,我的田里就能照着这个样子生产多少,除了上交国家的租税以外还能维持一家人的口粮。所以上述这种方式在执行起来未免有些死板,欠缺灵活。此外,两税法 其具体的征税方式是,将过去的租庸调、户税、地税以及各种杂项税收合并起来统一征收。其税额按照土地的多寡以及资产多少来确定征收,即资产少的,其税额便 少;资产多的,则相应要多征税。从这个理论上而言,这样的计资而税的制度,对于广大的无地少地民户是公平的,其体现了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进步。 具体而言,所谓两税法,现在仍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两税,是因为其征收的对象为户税和地税,两税因此而来。还有一种是,因为两税法是分夏秋两季进 行。但暂且不管到底是怎样的两税,其都体现了一种征税简化的原则,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民户所要承担的税额。同时杨炎建议实行的两税法中,把货币赋税的征 收作为其重要的方面。虽然当时的“田亩之税”仍以实物的形式来征收,但两税中的重要部分户税,则都是以货币来征收的。两税法中的货币赋税的思想,适应了当 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始了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征收形式从实物赋税到货币赋税的转移,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总而言之,德宗时期所提倡的 “两税法”,客观上确实为唐代中后期的财政作出了十分有效的努力,促进了中国古代财政改革的发展。而杨炎作为改革的提出者,更是为我国的财政思想史的发展 开辟了另一个重要的方向和途径。西方古典经济学派学者亚当·斯密在18世纪所提出的财政原理即“公平、便利、确定、经济”,曾经轰动一时,并作为后代财政 学的经典而被传承。事实上,早在我国的唐朝,杨炎所提倡的两税法便是贯穿了这种经济学的思想,可见我国古代财政学的发展,应该说远远先于西方。杨炎的伟大 之处更在于,其实在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抛弃了传统的租税体例,而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税收理念。这一点尤为可贵。
但是任何一种新兴的制度,其总有一段适应现实社会的过程。如果统治者能有一以贯之的坚定和支持,那这种制度的施行且不说如何成功,但最起码其最基本的精神能够贯彻。但在中国古代社会这种以大地主利益为保证的前提之下,两税法的施行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歪曲,甚至变质。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妨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事实上,中国古代地方在执行中央制度上,有着 超乎寻常的聪明技巧。他们善于解读中央的各项制度,并从自我利益出发,用尽各项手段从而达到敛财的目的。因此,最后,所谓统一的两税法,是以两税为主,并 以各种派生的杂税为辅的征税则例。同时,他们还利用货币税这一制度,从中克扣民户税收。
因此,据史料记载,贞元三年,德宗出外打猎, 走到一户名为赵光奇的百姓家里,问道,“你们的日子过得快乐吗?”赵答道:“不快乐。”德宗又问到,“今年的收成很好,可是你们为什么还是不快乐?”赵又 答曰:“您下达的昭令没有信用。在两税法之前,我们没有劳役。可是现在实行两税法之后,政府额外征收的税额比以前还要多。每年老百姓辛苦忙碌的收成还不够 交税,即使收成很好又能够怎么样。这样的日子,百姓怎么能够快乐呢?”
也许连德宗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也许并不是主要为民户减轻负担 的两税法,但在这时候却又成为了自己子民的另一项重要负担,而且民户深为其害。而这日趋衰败的大唐王朝的气数,已经无可挽救了。正如诗人曾有诗作这 样揭露当时的社会现实:“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但是, 客观地讲,两税法的实施是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的。两税法不仅简化了中国古代的收税条目,这样便也减少了税收的复杂和繁冗,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此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合理化和货币化,使得大量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我国商品经济这个新型行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慢慢地 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从事商业贸易活动。而他们的发展,担负着传统中国现代化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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