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南宋诸寺监制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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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南宋诸寺监制度历史

九寺:指太常、宗正、光禄、卫尉、太仆、太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寺。北宋前期,虽然保留了九寺的名位,但大部分已成闲官,而另外委派朝官以上一员或二员兼充“判本寺事”。其中只有大理、太常两寺还有一些职权。神宗时,九寺各专其职,并分设本寺的长官卿、少卿各1员以及丞、主簿1—2员。

  但各寺职务忙闲不均,宋徽宗时,王得臣在《麀史》卷下《谐谑》中有这样的记述:太府寺所隶场务众多,号称“忙卿”司农寺掌管仓库,号称“走卿”;光禄寺掌管祭祀供应酒食,号称“饱卿”;鸿胪寺掌管四邻各国朝贡,号称“睡卿”。南宋时,把光禄、鸿胪两寺并入礼部;卫尉、太仆两寺并入兵部。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南宋诸寺监制度历史

  诸监:宋代先后设置国子、少府、将作、军器、都水、司天等六监。宋初各监的基本情况是,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仁宗以后,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少府监的主要职事巳划归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本监只管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等物。将作监也只管祭祀、供给牲牌、镇石、炷香、盥水等事,有关土木工匠的政令、京城的缮修都归“三司”修造案掌管。

  仁宗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撤销“三司”河渠案,另设都水监,掌管修治河道之事。神宗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撤销“三司”胄案,另设军器监,掌管制造武器。司天监负责观察天文祥异、钟鼓漏刻,编制历书等。各监除司天监以外,都设“判本监事”1—2员,或设“同判监事”1员,以及丞、主簿等。神宗改革官制时,撤销了司天监,另设太史局,隶属秘书省。国子监正式设祭酒、司业各1员为正、副长官,主管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的政令。又设丞1员,参领监事;设各学太学博士多员,分别讲授各种课程。南宋初,国子监并归礼部,重建太学,太学之学官时有增减。神宗改制时,除国子监外,各监都设监和少监作为正副长官,其下又设丞和主簿等,同时恢复了本监职权。


历史-南宋诸寺监制度历史

  变化

  仁宗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撤销“三司”河渠案,另设都水监,掌管修治河道之事。神宗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撤销“三司”胄案,另设军器监,掌管制造武器。司天监负责观察天文祥异、钟鼓漏刻,编制历书等。各监除司天监以外,都设“判本监事”1—2员,或设“同判监事”1员,以及丞、主簿等。神宗改革官制时,撤销了司天监,另设太史局,隶属秘书省。国子监正式设祭酒、司业各1员为正、副长官,主管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的政令。又设丞1员,参领监事;设各学太学博士多员,分别讲授各种课程。南宋初,国子监并归礼部,重建太学,太学之学官时有增减。神宗改制时,除国子监外,各监都设监和少监作为正副长官,其下又设丞和主簿等,同时恢复了本监职权。

原文出处:http://www.181051.com/china/202104/123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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