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懿-录尚书事是什么官?魏晋时期录尚书事发历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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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录尚书事是什么官?魏晋时期录尚书事发历史介绍

录尚书事在魏晋时期扮演着重要角色,历代重臣,必加录尚书事的头衔。录尚书事不是单独授予的官衔,而是一种加官,即朝廷不会单独任命某大臣为录尚书事,而是和其他官衔一起授予。曹魏后期权臣司马昭,曾被朝廷任命为大都督、录尚书事;西晋开国功臣贾充曾被朝廷任命为太尉、太子太保、录尚书事;东晋后期重臣谢安,曾被朝廷任命为中书监、骠骑将军、录尚书事。魏晋时期的录尚书事,起源于汉朝的尚书制度。魏晋依然延续了汉朝的尚书制度,随着政局的发展,录尚书事的职权也在动态地发生着改变。今天就来谈谈录尚书事是怎么演变和发展的。

司马懿-录尚书事是什么官?魏晋时期录尚书事发历史介绍
录尚书事的起源中国历史朝代表
尚书最早出现在秦朝,是主官文书的低阶官员,隶属于九卿之一的少府,是少府的从属。西汉前期尚书依然只是替皇帝传达文书的,作为皇帝的身边的“内官”,主要任务是负责把皇帝的文书和诏令传达给外朝官员,即三公和九卿。汉武帝临终时,遗命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辅政。汉昭帝即位后,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辅政,领尚书事即处理尚书所受文书之意,拥有决策的权力。这个领尚书事就是后来录尚书事的雏形,汉武帝之后,尚书的地位也不断提高,领尚书事也成为辅政大臣的标配。从汉宣帝到王莽时期,所有顾命大臣都会领尚书事,出现了“凡受遗诏辅政者皆领尚书事,成为故事”的情况。领尚书事不需要像外朝官那样,被动地等待皇帝咨询,而是可以主动审阅尚书收到的各类文书,有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皇帝参考。领尚书事在审阅文书过程中,可参考尚书保管的相关资料,从而为他提的意见提供权威依据,加重了领尚书事的话语权。东汉建立后,领尚书事被正式改为录尚书事。特别是汉光武帝吸取了王莽篡汉的教训,防止权臣的出现,他采取设立尚书台的方式加强皇权。尚书台的设立,是尚书制度发展的重要节点,其权力明显扩大,使得皇帝的命令可以绕过三公这些宰相,直接下达给三公之下的官员。尚书台成为朝廷的最高决策机构,三公明显被架空,出现了“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三公尽管还是宰相,但许多宰相职权都被尚书侵夺了,如人事选拔的权力、纠察百官的权力,都归于尚书之手。除此之外,尚书还广泛参与到国事政事的决策中,为皇帝出谋划策,起草政令,成为皇帝“纳奏出令”的代言人。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后汉书·陈宠传》尚书一步步侵夺属于三公的宰相权力,以致于到了三公和其他重要官员想要参与国家大事的处理,就必须加个“录尚书事”的头衔才行,最终出现了“亦必录书事,然后得知国政”的政治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尚书台虽然地位显要,但尚书台的长官-尚书令和尚书仆射,在形式上都是三公的下属,而且尚书令和尚书仆射的品秩都不高。而且从机构的归属看,尚书台仍旧隶属于九卿之一的少府。因此在制度上,尚书台又不能统领文武百官,这是东汉尚书台制度上的一个矛盾。为解决这个矛盾,皇帝寻找变通之法,即为三公和太傅这类重要官员加一个录尚书事的头衔来监管、主持尚书台工作。太傅和三公不是尚书令也不是尚书仆射,而是皇帝在尚书台的代理人和高级顾问。如此一来,朝廷高官既保持了原来的官衔,又能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谋划,遂解决了上述矛盾。朝廷重要官员加录尚书事之衔,在东汉是常态。有了录尚书事这个头衔,便可参与尚书台事务的裁决,权力极大。魏晋时期,尚书台从少府独立出来,逐步向中央最高决策机构方向发展,尚书台长官的地位也随之得以提升,被视为宰相。但是因为尚书台长官品秩不高,无法统领文武百官,所以重臣要想真正总揽大权,必加上录尚书事的头衔。曹魏的录尚书事,先期是虚职,后期权力剧增曹魏帝国建立后,依然延续了东汉尚书台的旧制,而且尚书台的权力一步步扩大,尚书取代三公的宰相职权是个非常明显的趋势。魏文帝即位时,三公无事可为,魏文帝非常信任尚书台,诸事都依尚书台协助处理,尚书台权力的进一步加重。魏明帝时期,原先由三公所掌握的很多权力,如处理文书奏章、选拔官员等被尚书所侵夺。尽管此时尚书仍然位居三公之下,也无法像三公那样行使宰相权力,但是曹魏的宰相职权从三公向尚书转移是个大趋势。虽然彼时尚书只是皇帝的近侍,无法号令外朝,但是权力明显呈扩大化趋势,逐渐取代三公。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代表尚书的官员是尚书令和尚书仆射,也就是尚书令和尚书仆射权力很大。至于录尚书事,在曹魏前期和中期的作用非常不明显,同为尚书,其地位和重要性却明显不如尚书令、尚书仆射。真正负责尚书台事务的是尚书令、尚书仆射,而非录尚书事。彼时录尚书事近乎虚衔的存在,魏文帝和魏明帝时期,几乎看不到录尚书事行使尚书权力的例子,反倒是尚书令、尚书仆射一直发挥着尚书的作用。陈群担任司空、录尚书事时,就从来没有过问尚书台的工作。而是一直以司空的身份,处理政务。可见曹魏前期和中期,录尚书事只是虚职,不能发挥实际作用。这应该是魏文帝和魏明帝看到了东汉录尚书事权力过大,有碍皇权,刻意削弱录尚书事的作用。曹魏后期,曹爽和司马懿争权时,尚书基本完成了对三公的取代,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双方不仅争夺对尚书台的控制,更把录尚书事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魏明帝死后,曹爽和司马懿受命共同辅政,两人都有录尚书事的头衔,曹爽的身份是“假黄钺、大将军、录尚书事”,司马懿的的身份是“太尉、侍中、录尚书事”。曹爽和司马懿争权出于夺权的需要,都极力扩大录尚书事的权力。所以在曹魏后期,录尚书事的权力明显上升,而且超过了尚书令、尚书仆射,成为朝堂上名副其实的主事者。当然,曹爽和司马懿两个人都录尚书事,不是刻意安排,而是曹魏的尚书制度使然。曹魏一直都是“二录并行”的状态,即同时有两个人都拥有录尚书事的头衔。这样的安排,客观上削弱了录尚书事的权力,使得两个录尚书事互相牵制,有利于稳固皇权。曹爽的大将军职衔和司马懿的太尉职衔,其实当时都是虚职,起实际作用的是录尚书事。此时录尚书事权力非常大,位高权重。曹爽不甘心“二录并行”,只想自己一个人录尚书事,于是就以明升暗降的方式,把司马懿转任为太傅,同时取消了司马懿录尚书事的头衔,等于是剥夺了司马懿的权力。曹爽借此把司马懿排挤出中枢之外,他自己大权独揽。爽欲使尚书奏事先由己,乃言于天子,徙帝为大司马。朝议以为前后大司马累薨于位,乃以帝为太傅。入殿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如汉萧何故事。-《晋书·宣帝纪》司马懿被排挤出权力中心之后,也没闲着,而是暗中谋废曹爽。后来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一举拿下曹爽,灭其三族。 此后司马懿以太傅、录尚书事的身份,掌握着曹魏的执政权。司马懿执政三年后病亡,他的两个儿子司马师和司马昭先后执掌曹魏,司马师和司马昭执政时,一直都有录尚书事的头衔,掌握着曹魏的最高权力。司马师最开始以抚军大将军的身份执政,但是缺了录尚书事的头衔,让司马师颇为担忧权力不稳。后来在司马师的威逼之下,朝廷任命司马师为大将军、侍中、持节、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司马师把录尚书事握在手里之后,权力更加稳固。司马昭执政之初,他就威逼朝廷加他为录尚书事。司马昭担任录尚书事将近十年,一直到后来灭蜀成功后,司马昭被封为晋王、相国时,司马昭才放弃录尚书事的头衔。因为此时魏晋嬗代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司马昭几乎就是皇帝了,当然也就不需要再录尚书事了。西晋的录尚书事,权力萎缩司马昭的儿子司马炎(即历史上的晋武帝)篡魏立晋,建立西晋王朝后,尚书台基本上就是最高决策机构,尚书台的长官也就是宰相了,正式行使宰相的权力,不再是皇帝的近臣了。尚书参政议政、代替三公监督文武百官;同时还能在皇帝的许可下,独立颁布文书和政令,指挥政务,不再像从前那样根据皇帝的意思,替皇帝草拟诏令。和曹魏一样,西晋的尚书,也是尚书令、尚书仆射和录尚书事并行。尽管西晋的尚书已经是宰相了,不过这其中是尚书令和尚书仆射在发挥宰相作用,因为西晋的录尚书事回到曹魏前期、中期时的状态,权力明显缩水,明显不如曹魏后期时的录尚书事。而且西晋的录尚书事也不常设,晋武帝在位26年,有10年没有设立录尚书事,晋武帝之后,西晋的录尚书事也时设时废。晋武帝时期,一共有3个人录尚书事,分别是王沈、贾充和司马亮。如果分析这3个人在录尚书事时期的表现来看,西晋的录尚书事并无太大的发挥空间。王沈没有太高的名望,也不是司马氏集团的核心成员。司马昭执掌曹魏时期,王沈是魏帝曹髦身边的近侍,曹髦欲讨伐司马昭时,王沈火速把消息告诉了司马昭,由此得到了司马昭的赏识,出任尚书。尽管王沈品行低劣,但是才学还可以,在处理政务方面表现很不错。所以,西晋建立后,晋武帝任命王沈为西晋的第一任录尚书事。王沈的名望远不如同时代的荀勖、裴秀、王戎、山涛这些人,晋武帝以名望比较低的王沈为录尚书事,多少有降低录尚书事规格的意思,以免录尚书事权力过大,妨碍皇权。毕竟曹魏后期司马懿父子三人执政时,录尚书事权力极大,对皇权构成严重威胁。晋武帝当然不希望录尚书事继续拥有曹魏后期那样的权力,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王沈显然不可能掌握太大的权力。贾充是西晋的首席开国功臣,也是当年司马昭的心腹之人。西晋建立后,贾充非常得宠,曾长期担任尚书令。不过在齐王司马攸和太子司马衷争夺继承权时,贾充首鼠两端,惹得晋武帝非常不满,贾充由此失宠。贾充被剥夺兵权之后,又被免去了尚书令的职务,转任录尚书事。从尚书令到录尚书事,可谓是天差地别。因为尚书令掌握实权,总管尚书台事务,而录尚书事的权力则小得多,基本上就是虚衔。此后,贾充在录尚书事的任上,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政治地位也日趋下降。汝南王司马亮是晋武帝叔父,他本人资质平庸,不过因为在宗室辈分高的关系,所以被任命为太尉、录尚书事。晋武帝以司马亮为录尚书事,是出于平息把司马攸赶出朝廷后所引起的风波的目的,当时晋武帝要借司马亮的辈分和资历,来抚慰众人。并不是看重司马亮的才能,实际上司马亮也没什么才能。晋武帝让司马亮出任录尚书事,只是一种政治姿态,也不能指望司马亮在录尚书事任上有所作为。晋武帝以颇有才干的卫瓘为尚书令,就是明证。晋武帝之后,西晋朝政日非, 特别是随着八王之乱的爆发,西晋国本动摇,当时最重要的是掌握兵权,即大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都督诸州军事这些官职才是最炙手可热的,至于录尚书事,本身就没有多大权力,在乱世中也无法起到什么作用,变成了可有可无的状态,所以西晋后期的录尚书事时设时废,也不足为奇了。东晋的录尚书事,发展到巅峰衣冠南渡后,西晋远支宗室琅琊王司马睿在南北方士族的共同拥戴下,在江东建立了东晋王朝。东晋作为门阀制度的顶峰时期,士族在东晋拥有着崇高的地位,也一直掌握着东晋的最高权力。自东晋初期形成“皇权和士族共天下”的门阀政治后,士族一直是东晋政权的核心,东晋先后由琅琊王氏、颍川庾氏、龙亢桓氏和陈郡谢氏执政。东晋士族对权力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录尚书事来实现的。士族以录尚书事的身份来辅政,从而控制了东晋的朝政大权。东晋时期,录尚书事的权力也发展到了巅峰。录尚书事在东晋得到极速发展,是士族加强权力控制的一种需要,便于士族控制朝政。和西晋不同的是,东晋的录尚书事一直存在,哪怕是东晋后期政局混乱时没有中断过。而且东晋的录尚书事的权力得到了制度保障,东晋明文规定录尚书事“职无不总”,总览大权。在东晋,能出任录尚书事的,除了极少数宗室之外,几乎都是当权士族,琅琊王氏的王导、王敦;颍川庾氏的庾冰;龙亢桓氏的桓温、陈郡谢氏的谢安这些士族代表都曾以录尚书事的身份,掌握大权。需要说明的是,颍川庾氏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庾亮,并没有录尚书事,而是以中书令的身份执政。庾亮之所以例外,有三点,一是庾亮执政初期资历非常浅,明显不如王导;二是庾亮同时还有外戚的身份,他能以帝舅的特殊身份执政,不需要录尚书事这个头衔了,所以录尚书事就让给了王导;三是庾亮执政时,因为操作不慎引发了苏峻之乱。庾亮为了平息众怒,主动离开朝廷出镇芜湖,自然谈不上录尚书事了。当然了,庾亮如果能多活几年,在北伐上有所成就,那么他回朝廷后,必定是要录尚书事了。东晋的录尚书事,在政治地位上位高权重,远超西晋,比曹魏后期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录尚书事手握大权,是事实上的宰相。东晋初年,王导担任假节、侍中、司空、录尚书事、中书监,他启用羊鉴讨伐叛乱失败时,曾上表朝廷自请处分,其中有“臣受重任,总录机衡,使三军挫衄,臣之责也。乞自遍黜”之语。其中的“总录机衡”就是录尚书事在政治上负实际责任的明证,事实上,其他担任录尚书事的官员,也是“总录机衡”。王导、庾亮曾向朝廷推荐何充,曾说何充能力出众,有“总录朝端”的能力,建议朝廷重用何充。王导死后,何充和庾冰共同录尚书事。王导、庾亮并言于帝曰:“何充器局方概,有万夫之望,必能总录朝端,为老臣之副。臣死之日,愿引充内侍,则外誉唯缉,社稷无虞矣。”由是加吏部尚书,进号冠军将军,又领会稽王师。及导薨,转护军将军,与中书监庾冰参录尚书事。-《晋书·何充传》何充有“总录朝端”的能力,所以让他出任录尚书事,可见录尚书事是宰相无疑了。和何充共录尚书事的庾冰,颇受好评,更是有贤相之名。谢安死后,东晋皇权复苏,皇室力量崛起,晋孝武帝的弟弟司马道子出任录尚书事,总揽朝政。司马道子后来又任命儿子司马元显为录尚书事,让司马元显总揽政务,司马道子自己则沉迷酒色之中。时人把司马道子叫东录,把司马元显叫西录。因为司马道子好酒不任事,所以众人都往西录府邸跑,以至于西录府邸车水马龙、门庭若市。这也足以证明录尚书事就是宰相了。东晋的尚书令、尚书仆射和录尚书事同时存在。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如前所述, 录尚书事是位高权重的宰相,尚书令、尚书仆射当然不及录尚书事,政事方面需要听录尚书事的。尚书令、尚书仆射并没有抗衡录尚书事的资本。陆玩担任尚书令时,当时的录尚书事是王导。陆玩在任尚书令期间,不敢得罪王导,大事小情都让王导决断,陆玩自己无所作为。尚书仆射孔愉曾在给朝廷的上疏中,有涉及朝廷施政得失的地方。当时负责施政的录尚书事王导听说后非常不满,在朝堂议事时,当面质问孔愉是什么意思。孔愉正要发表意见时,被尚书令陆玩阻止。后来王导让自己的亲信赵胤担任护军时,孔愉提出反对,但是王导直接无视孔愉的反对意见,照常任命赵胤为护军。
由此可见,在有录尚书事的情况下,即便是朝廷重臣的尚书令和尚书仆射也要居于次要地位,一切都凭录尚书事来做决定。结语从西汉尚书制度发展而来的录尚书事,在魏晋乱世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录尚书事和尚书令、尚书仆射这些尚书官员一样,本来是负责尚书台的工作。随着尚书制度的革新以及政局的发展,录尚书事的权力出现了不稳定型。东汉后期尚书权力明显扩大,录尚书事的身份也是水涨船高。曹魏建立后,录尚书事权力很小,几乎虚职;曹魏后期录尚书事的权力得到了明显恢复,权力非常大,不逊于皇权;西晋时期,录尚书事的权力出现了很大的萎缩,而且录尚书事时设时废,权力空间遭到明显压缩;东晋朝时,录尚书事发展到了顶峰,成为总揽朝政、位高权重的宰相。录尚书事是一种加官,没有具体品级,其权力时大时小,这也是匹配尚书制度发展和政局发展的。总体来说,录尚书事脱离不了尚书的影子,但又与尚书令和尚书仆射这些尚书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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