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赫德与阿思本舰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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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赫德与阿思本舰队事件


19世纪60年代初发生的阿思本舰队事件,是英国插手近代中国海军建设的一个阴谋。在这次事件中,两个有着共同目标的英国人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其中“一位是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李泰国,他因明目张胆地攫取中国海军的指挥权而被清政府罢免;另一位是李泰国的继任者赫德,他在这次事件中获得了清政府的信任,并从此把持中国海关长达50年。对前者的行径,研究者已多有论述,但对赫德的活动,以及他是如何利用这次事件达到其个人目的的,论者却多语焉不详。
赫德究竟在阿思本舰队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一些浅见。
一 始作俑者赫德
60年代初期,清政府正面临一个内外交困的危机局面。在国内,太平天国的起义者们仍保持着一个与清王朝相对峙的天京政权,这对清政府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在对外关系上,列强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机会,给清政府施加巨大的压力,迫使其屈从于列强的远东利益。内乱和外患使清政府焦头烂额,它不得不寻找某些解决危机的办法。此时在中国海关任职的年轻的赫德,正四处活动,寻找机会插手于中国内政。他利用中国时局的混乱开始了他在中国活动的“辉煌时代”。
若论1861年初的赫德,其时他尚未完全在中国站稳脚跟。因此,如何取得清政府的信任,为自己打下一个坚实的地盘,这是赫德此时在华活动的中心点,也可以说是他处理一切事务的出发点。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他积极参与了清政府的一些筹划。其中,怂恿清政府向英国购买军舰,促使英国势力插手中国海军的组建,同时借机提高自己的地位,是赫德在华政治生涯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1861年4月,海关总税务司英人李泰国因故暂时离任,由其推荐,赫德在此期间代行总税务司职。这成为赫德在华活动的一个重要契机。在英国驻华公使普鲁斯的支持与安排下,当年6月,赫德北上至京。
在北京,赫德频繁地拜会当时在京主持朝政的恭亲王奕訢,并很快取得了奕訢的赏识。6月30日,奕訢交给赫德一道札委,正式委其署理海关总税务司,表明了清政府对他的信任。赫德的第一个目的达到了。
在与恭亲王的多次接触中,赫德曾屡向奕訢提出中国应当购买舰船以清内乱、防外患的建议。他说,购买船炮有“克服沿海失守各处”等六大益处。同时称此举为“刻下最宜置办”的事情(《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第342、346页。)。赫德特别指出,清朝现有水师所用船只“并非打仗之船”。如欲掌握战场主动权,必须尽快组织有较强战斗力的海上舰队,到英国去直接购买装备了“精利枪炮”的兵船。只有这样,才能使清军“剿办更为得力”。至于舰船所需技术,赫德提议“若内地人一时不能尽习,亦可雇用外国人两三名,令其司舵司炮”(《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9。)。应该说,赫德此议从表面上看是完全为清政府着想的。整顿废弛的军备,加强军队的战斗力,正是清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但必须着重指出的是,赫德所提出的由英国装备中国海军的建议,正体现了伦敦企图进一步将清政府置于英国势力控制之下的对华方针。
赫德的建议,颇得奕䜣赞同。为了镇压太平天国并对付日甚一日的外侮,清政府此刻正欲强化它的国家机器。所以,赫德的购船建议一出,清廷最高决策圈立即表示了极大的兴趣。7月4日,总理衙门奏上赫德所议(《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第6~9页。)。7月7日,奕訢等人再次将此议上奏。当天,上谕曾国藩等大员,“筹议买船炮”,并指示此“期于必行”(《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另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9。)。赫德朝着他的下一个目的又跨进了一步。7月19日和26日,他又两次致函总理衙门,再次提议速购船炮以镇压太平天国;同时提出雇请洋人教练。函内赫德劝清廷不要再“因省有限之费致误大事”(《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第10~18页。)。又一次表现了他对购船一事的极大热心。
对清政府来说,购船组建海军并非易事。连年战争已使清廷国库日渐空虚,然而既要购船,必需大量经费。但这一大笔款项清政府却无处筹措。对此,奕訢曾询问赫德,“库款悉有常经,岂能筹此巨款?”赫德提出,以“上海、广东各关税内先行筹款购买”(《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9。)。毫无疑问,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必然提高海关和赫德自己的地位。同时,为他包揽购船事宜,并借机实现其操纵未来中国海军事务打入了一个楔子。
但是清政府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们认为,赫德正处在“力图取信之时”(《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9。),完全可以借重和利用。赫德为购船一事能够顺利实施,绞尽脑汁开列了一份清单,建议一并购买。总理衙门对此未表示异议,相反却认为此“尚为核实”(《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0。)。不久,清廷得悉太平天国有“汇银五十万两向美购买船炮之事”(《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二册,第42页。),这引起了清政府的很大惊恐,也更促使其加快了购船的步伐。1862年初,总署命江苏巡抚薛焕、两广总督劳崇光等加紧执行购船计划。由此,购船之论开始正式实施。
1862年2月27日,正往返于上海、广州几口岸的赫德与劳崇光议定了购船的具体事项。3月14日,赫德致函正在英国的李泰国,以清政府全权代表的口吻,“着他在英国购买并且装备一支轮船的舰队遣派到中国来”,而且“一日不得羁延”(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37页。)。李泰国接到此讯后,马上通知了英国外交部,并计划着手组织这支舰队。英国政府对由英国人控制中国内政的活动一向十分关注。对清政府组建海军的活动,它采取了不寻常的步骤。7月9日,英国海军部批准由英海军上校阿思本担任该舰队的军事职务(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Fitting out,Dispatching to China,and Ultimate Withdrawal of the Anglo-Chinese Fleet Under the Command of Captain Sherard Osbor;and the dismissal of Mr.Lay from the Chief Inspectorate of Customs.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Vol.27.Irish University Press,1971.)。8月30日,英国枢密院颁发了特别法令,正式批准了李泰国的计划(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37页。)。10月,赫德再以总理衙门的札令为正式委任书寄达李泰国,督促其加紧办理购船事宜。几乎同时,赫德又呈文总署,详细地筹划了未来这支舰队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署(《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0。)。按赫德的设想,清政府“应委派一位高级官员会同阿思本来驾驭和管理那个舰队”(1862年10月赫德致恭亲王函,转引自马士书第二卷第47页。另见《洋务运动》第2册,第242页。)。在这种“共同管理”的体制下,赫德为中国海军第一支舰队所做的具体设计,是建立一支象“常胜军”一样的海军部队:由英国人统率,同时配备中国人充任舰上力量(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等编《中国海关密档》,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一册,第667页:赫德年谱·1862年。另见《海防档》甲117页,赫德所拟清单:计总兵官一名,会同阿思本综理一切;另武官七名,每船一人督带水勇;炮手、水手、水师兵拟分别以湘、鲁、八旗人充任。)。但是,恰恰在这一点上,赫德与李泰国发生了分歧。
李泰国是一个极具野心的英国殖民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代表了英国国内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政策的势力。在对华关系上,李泰国主张应当把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关系建立在一种新的而且更健全的基础之上”(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41页。)。即英国应全面公开插手中国的内政,乃至不惜采取强制手段,使之更符合于英国的远东利益。他甚至认为,他自己“应该是(中华)帝国政府的细导人物”(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41页。),“应当充任海军大臣,而且是唯一的海军大臣”(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42页。)。赫德以清政府的名义请他协助购船,使他认为实现自己在华政治抱负的机会到了。作为清政府雇用和任命的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并不认为仅参预购买军舰就算完成了使命。相反,他要整个事态朝着他所预期的方向发展;他要全面掌握这支由英国装备起来了舰队,进而控制未来的中国海军。
1863年1月16日,李泰国背着清政府,以中国政府全权代表的身份,与英国海军上校阿思本签订了所谓“合同十三条,”并擅自制订了“英中联合海军舰队章程”(《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第206页。)。在上述文件中,李泰国规定由自己完全控制这支舰队的指挥权,并且不顾清廷原议,擅自决定舰上人员全部由英国人出任。这将他企图支配中国海军的野心完全暴露了。在做完各项安排之后,李泰国于1863年4月返回了中国。
二 处在漩涡中心的赫德
对李泰国背着清政府在英国的所做所为,赫德早有知晓(1862年6月29日薛焕奏称:“据赫德称,……统兵武官姓名阿思本,所有舵炮水手看火人等均由该员雇募。”《洋务运动》二,第237—238页。但在同年10月赫德呈总署文中所拟舰队人员配置,显与李意互为矛盾,知李意如此而为此议,不排除赫德有意为李制造麻烦,以达到自己取而代之任总税务司的目的。)。他十分清楚地知道,如果按李泰国的做法,阿思本舰队的性质必将成为“欧洲——中国海军”。这样一支只服从李泰国的调遣、不受清政府节制、具体指挥权由英国人掌握的舰队,必然不会为清政府所接受,而只会在中英关系上引起纠纷,同时还会使自己与总理衙门的关系陷入僵局。如果与李泰国继续如此合作,必然会影响清政府对自己的信任,使自己已经取得的在中国海关的地位动摇。这对自己的前途,对英国在华的长远利益都有害无益。基于这种分析,工于心计的赫德致信李泰国,以强硬的措辞,反对李在海军问题上的急躁和冒进,指斥他这样急欲控制中国海军的野心不切实际(参见卢汉超:《赫德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863年5月9日,赫德在上海会见了返回中国后路过此地的李泰国。在晤谈中,赫德更直接地了解了李泰国的计划。然而他确信,在中国做事不能象在印度一样,操之过急反而会适得其反果然不出赫德所料,当清廷了解到了李泰国的做法后,一场反对李泰国的轩然大波在朝廷上下骤然而起。
对李泰国的擅权,总署十分恼火。奕訢等人就李对舰队事宜的安排和所谓“合同十三条”,“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该,相持几近一月”(《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李态度强硬,但因事关中国海军的领导权,故清廷毫不退让。由于双方立场相去甚远,根本没有可能达成协议。事情越搞越僵。
在清廷这场反李的风波中,赫德所处的地位十分微妙。可以说,他此时正处在漩涡的中心,稍有不慎,就可令其以往的苦心经营前功尽弃。因为争吵的双方都与他有着种种联系。一方面,他的同胞李泰国与他有着共同的目的,即最终掌握未来中国海军的控制权和全面实现英国的远东政策,保持英国在中国的利益领先地位。尽管其时此人“好象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马士前引书,第41页《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但他毕竟是为了大英帝国的在华利益,为了使英国在列强对华关系中继续占有支配性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赫德面对的是一批掌握清政府决策权的朝廷大吏。在以恭亲王为首的这批官员中,有许多人能对清政府对外政策的走向产生影响。如果开罪这批大员,必将危及近期英国在华的利益和赫德自己的地位。两相权衡,赫德认为后者更能使英国在与列强在华的竞争中产生作用;只有依靠后者,才能更好地保全和进一步扩大英国经过两次战争取得的在华侵略权益,同时巩固自己在海关的地位;也只有这样,才更加符合英国政府奉行的“在不致损害中国政府权威的情况下逐步要求让与特权”(伯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商务印书馆1959版,第51页。)的新的对华政策。
19世纪60年代,列强已将它们在全球争夺的矛头转向了远东。英国的对华政策也发生了某些变化。一种“协助中华帝国恢复中国秩序的新政策”(伯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商务印书馆1959版,第25页。)被应用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的英国对华外交之中。这种政策一改过去20年以武力挟制压服清政府的做法,主要代之以“维持中国政府使其不致崩溃”(伯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商务印书馆1959版,第28页。)的“保全策略”。但是这种“保全”,与其说是保全中国的主权,匆宁说是保全英国在远东已抽得头筹的既得利益。赫德对此政策理解至深。以赫德此时在中国海关的地位,他还尚未对贯彻英政府的对华外交政策取得决策权。但是,他利用每一个可以涉足的场合来赢得机会。可以说,赫德在阿思本舰队事件中是忠实地执行了上述英国外交政策的。当李泰国强硬地表示“中国之事,非挟制不可”(《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的时候,赫德却经过反复权衡和预测后,采取了另一种姿态:他开始积极促使与清政府两立的李泰国和总署会商谈判;而他本人则从购舰承办人的危险角色转换成了争吵双方的居间调停人。这个转换,首先使他成功地保全了自己,增加了奕訢等人对他的信任;同时为他排挤李泰国,最终实现完全由他把持中国海关的目的奠定了基础。
三 完成“角色转换”、确立自己地位的赫德
1863年6月1日,李泰国与赫德奉总署令进京。6月12日,李泰国向总署面递节略,其中包括他与阿思本签订的“统带轮船合同十三款”时经费清单。李泰国还向总署提出借银1000万两专供雇佣外兵经费。对此,奕訢等人十分反感。此后,在6月中旬至7月9日的一段时间里,赫德逐日与总理衙门各大臣会晤,协调争吵双方的立场。而在同期内,李泰国却仅得见恭亲王一面(参见《中国海关密档》第一册,第568页“赫德年表”,第669页,第175页。)。由此观之,清政府这时对赫、李二人的好恶已十分明显。其后,奕訢正式上奏清廷,称李泰国“狡猾异常,中外皆知,屡欲去之而不能。今因办船贻误,正可借此驱逐”(《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明确表示了欲将李泰国正式罢免的意向。赫德通过种种迹象猜测到了李的职位已产生了危机。他预计李将失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这一宝座,而他自己当然也就不再存在任何继续与李进行合作的必要。于是赫德寻找借口,闭门不出,在家搞起了翻译,脱离了与李泰国的接触,就此完全从阿思本舰队的事件中脱身。
赫德成功地摆脱了危机,平安地度过了一度威胁其地位的危险期,同时令奕訢对其更为赏识。8月19日,奕訢决定由赫德出任长江各口及宁波税务司。这一职位,原是李泰国打算另委他人的。恭王之命,李全然不知。待其了解此项任命后,才意识到赫德不仅从困境中开脱了出来,而且还扩展了职权(参见《中国海关密档》第一册,第568页“赫德年表”,第669页,第175页。)。至此,由阿思本舰队事件而引起的李赫二人地位的消长已一目了然。11月10日,阿思本舰队被遣散。11月15日,总理衙门下令革去李泰国的总税务司职,并任命赫德接替李泰国继任此职,就职上海。
综观阿思本舰队事件的全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两位同在中国海关工作的英国人,虽然同样都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他们的态度截然相反,手段不同,脸谱也各异。一个操之急切,企图一举达到既定的目标;而另一个则从长远着眼,以稳重谨慎的面目取得信任,在巩固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再谋求发展。李泰国站在前台,竭尽强横之手段,企图以“生米煮成熟饭”的策略来逼清政府就范,但最终还是以计划破产告终。赫德则隐于幕后,从倡论买船,到安排购舰计划,一手包办。但当事有不虞之时,他退步抽身,并力图使自己能从中获取最大的益处,最终使危机变成了他在华政治生涯中成功的转折点。归根结底,赫德乃是凭借他对英国远东政策的理解和对清廷内幕的了解而迈上成功的阶梯的。
赫德在立足海关,力图插手中国的海军组建和其他内政活动中,他一方面必须巧妙地周旋于清政府与李泰国之间,同时他又面临着列强在华利益上的激烈竞争。因此,他不得不更加小心谨慎。与李泰国“脾气专横”,动辄以“一位独立主权者的独裁式”(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卷,第48页。)态度相反,赫德更善于隐蔽自己的意图,伪装得“谦谨自守”(《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他利用与总理衙门之间的私人关系,不动声色地为英国、为自己谋求利益。在赫德提议中国向英购舰的同时,法国人向清政府提出了由法供舰的请求;美国人也在1862年4月间插了进来,企图参与购舰活动(《海防档》(甲)一购买船炮:第3~6页。)。可见,列强都在觊觎着中国海军的建设。但赫德却利用他的优势,摈弃了已经出现的列强竞争,使英国势力独揽了此次购舰,保持了英国在列强对华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10余年后,当赫德已牢握中国海关大权,权倾一时,并力图再度插手中国海军事务的财候,他以惋惜的口吻道出了对李泰国和阿思本舰队事件的评价,他写道:“李泰国丢掉了多么辉煌的前景啊!假如他在1863年干出了有实效的事情,他今天也许已经是东方的俾斯麦了”(参见《中国海关密档》第一册,第568页“赫德年表”,第669页,第175页。)。这一语道破了赫德“热心”中国海军事务的天机。做“东方的俾斯麦”,掌握中国这个东方大国的命脉,这是李泰国和赫德在华活动的共同目标,它也同样支配了两人在阿思本舰队事件中的活动,只不过由于两人的着眼点不同,最终导致了他们不同的“悲、喜剧”式结局。
【资料来源:《天津师大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1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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