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严昌洪:维新运动与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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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严昌洪:维新运动与移风易俗


维新运动与移风易俗
严昌洪


鸦片战争以后,开始了西学东渐和西俗东渐的过程;以早期资本主义的发生为契机,中国又开始了经济近代化的过程。这两个过程带动了社会观念和习尚的变化,终于导致了旨在使新的生产方式取得统治地位,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全面近代化的政治变革。这种政治变革一旦发生以后,它又成为人们转移社会习尚的强大动力。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就是这样的政治变革运动,它们赓续发生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使世纪的转折点也成为中国社会风俗急剧演变的时期。
辛亥革命与移风易俗问题,笔者曾撰文作过初步探讨。(拙文《辛亥革命与移风易俗》《华中师院学报》1982年第5期。又收入龚书绎主编:《中国近代文化史百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本文则拟探讨另一个重要问题:维新运动与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是社会启蒙的重要内容
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维新思想家批评了洋务官僚的“补漏缝缺之谋”,发展了早期维新思潮中关于学习西方政治制度,开设议院等进步因素,明确提出了变君主专制的封建国家为“君民共主”式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见。在改造社会风俗方面也提出了学习西方教民养民之法的主张。
曾在英伦留学,谙熟中学、西学异同,又翻译了《天演论》,深信优胜劣败进化法则的严复,很清楚中国的人心风俗与“君民共主”的英国相去甚远,非常担心中国“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认为“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行泰西君民共主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严复:《原强》;《中俄交谊论》。)这就是说,以中国人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思想觉悟,是很难实现民主政治的。
类似的观点在二十世纪初年的大论战中重新提出的时候,曾遭到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严厉批判,被认为是贬低了中国人,是反对民主政治的借口。在后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中,我们有时可以听到同样的调子。其实,这样的批判未免有些过头。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民智与政治的关系问题,即民智未开是否会影响民主政治实现的进程?一是中国当时的民智水平到底如何的问题,即中国的民智水平是否适应了民主政治的到来?民智未开,民德不新,人们的思想意识、政治觉悟、知识程度如果仍然停留在封建专制的农业时代的水平线上,那就不可能有与近代大工业相联系的民主政治的实现。欧洲在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之前和之后,若是没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思想启蒙,这种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就不可能建立,建立起来也不可能巩固、发展下去。而中国恰恰缺乏这样的思想文化的改革和启蒙运动。革命派对改良派的批判,使自己忽视了开民智的工作。民国初年之所以出现政党政治的流产,议会斗争的闹剧,社会秩序的动荡,复古逆流的泛滥那样的局面,除了别的原因外,革命党在这方面的失误不能不是一个重要原因。新文化运动的发生从反面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严复并没有以民智未开作为反对政治变革的借口,他指出,要实现变法,就必须从“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做起。而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改变“人心风俗”,因为他看到在中国戕贼民族活力,拖社会前进后腿的封建礼俗,从法制学问之大,以至饮食居处之征,简直指不胜指。于是,他在提倡破除“无用”、“无实”的封建传统文化,大力引进西学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破旧俗,立新风的工作。他把鼓民力的重点放在禁止鸦片和禁止缠足上,因为他认为“种以之弱,国以之贫,兵以之窳,胥于此焉阶之厉”(严复:《原强》。)。这两件事不早做,变法则将成为空言。除了这两方面外,野蛮的风俗,愚昧的迷信,保守的思想,都是中国近代化道路上的障碍。破旧俗,开民智,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结构,也就是说,像西方资产阶级所做过的那样,大力开展社会启蒙工作,是变法维新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国近代化的迫切需要。
梁启超起初尚未看到民智不开的严重性,或者说对开民智在变法中的重要作用尚认识不足。他认为人的智愚贤不肖,相去不甚太远,不能扬西人而贬华人。梁氏此言如果只是从人的本能的智力、能力和人性方面来说,那是十分中肯的。但当时所谓“民智”主要是指人们对近代科学文化的掌握程度和对民主政治的觉悟,从这方面来说,华人与西人相去还是相当远的。梁启超尚未认识到这一点,于是便认为中国之所以积弱,不是因为中国人愚与不肖,而在于中国立法不善,缺乏人才,肉食官吏不足任事。他提出了“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梁启超:《变法通议》。)他这里所说开学校、育人才,主要是培养足以任事的“肉食者”,而不是对全民族的文化启蒙。然而,“肉食者”是从国民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素质的高低,既直接影响到官员的素质,也影响到官员施政的成败。在中国历史上,民众受落后风俗习惯束缚,使得政府令不行、禁不止的事实难到还少么。由于梁启超忽视开民智的工作,严复便写信给他,“以觉世之责相督”。
梁启超到湖南以后,与实际接触多了,渐渐看到民智问题的严重性,这才明确提出了“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此时他仍强调办好学堂,但认为仅数十百人之局是不足以支撑起一省改革事业的,必须使六十余州县之风气同时并开,民智同时并启,人才同时并成。他建议吸收各州县的人轮换来学习,以便广其识见,破其愚谬,先“令其恍然于中国种种旧习之必不可以立国”然后授以各种知识。这些人学习一年半载后回到各州县可以充任教习,成为广开民智的基础。(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他说的“中国种种旧习”,当然不仅指风俗习惯,但包括了风俗习惯则是无疑的。
康有为对启蒙工作也有一定认识,他认为开学校、育人才,“不当仅及于士,而当下达于民,不当仅立于国,而当遍及于乡”。他对愚弄人民,使之惑于鬼神,昧于事理的“淫祠”尤其反感,几次上书请求废淫祀,改淫祠为学堂,而使学堂遍地,人人知学。只有四亿之民皆出于学,乃“智开而才足”。(康有为:《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折》。)谭嗣同不仅以其对封建习俗的猛烈批判,“尽变西法”(包括变衣冠、变风俗)的激进主张和冲决网罗的有力号召来震撼人心,还用创办时务学堂,发起不缠足会、延年会等具体行动来开启民智。
从以上维新志士的言行中,我们看到了他们都是把破除旧习陋俗,树立新风作为“开民智,新民德,鼓民力”的社会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我们知道,社会风俗的文野程度也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民智开化程度的标志。中国人世代相沿的封建礼仪、野蛮风俗、愚昧迷信和保守思想,是国民性中负面的重要表现。落后的风俗习惯的破除,文明的社会风尚的树立,不特是社会改革与进步的必然结果,更是社会改革和进步的必要条件。只有破除严重束缚人们思想,抵制社会变革,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恶风陋习,人们的思想才能得到解放,社会生产才能进一步发展。而且,任何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果没有广大民众的投入,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很快就会干涸、枯萎。然而,如果民众背负着传统的沉重包袱,或被禁锢在习俗网罗之中,又怎能投入呢?所以,要想在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封建帝国的土壤上移植君民共主,民权勃兴的资本主义新体制,非改造受二千多年封建传统禁锢的民众的国民性不为功。
遗憾的是,维新志士们毕竟是资产阶级的改良派,他们开民智的办法,一是创办学会,发行报刊,开设学堂,做“士”的工作;一是叩头请愿,请皇帝下命令,他们自己是很少顾及到“民”或“乡”的。变法需要有一个广泛深入的社会启蒙运动。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启蒙工作在短暂的戊戌时期并没有能够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变法便很快失败了。梁启超这时才从血的教训中体会到:“民智、民力、民德不进者,虽有英仁之君相,行一时之善政,移时而扫地以尽矣。”(梁启超:《自由书·文野三界之别》。)于是,在二十世纪初年,他们又回过头来,致力于社会启蒙运动,在中国近代史上造成了深远影响的“新民学说”也就应运而生。
“与欧美同俗”的主张
在戊戌时期,维新志士们还把改变陋俗作为学习西方,变法维新的具体措施加以提倡。
过去,人们一提起近代史上学习西方的历程,想到的总是学习西器、西艺、西政或统称西学,很少注意到中国人学习西俗的历史。事实上,从洪仁玕的《资政新篇》提出“以风风之”开始,到资产阶级维新派、革命派,都无不正式提倡过学习西俗。尽管康有为在二十世纪初年游历了欧洲以后看到中西习俗各有优劣,批评了“不通中外古今事势,但闻欧人之俗,辄欲舍弃一切而从之,谬以彼为文明而师之”的“今之学者”,然而他在前此“百日维新”时期却表现了学习西俗以改造中国陋俗的巨大热情,大胆地提出过“与欧美同俗”的主张。
当时维新志士提出这种主张是基于如下几点认识的:
(一)现今万国交通,一切趋于尚同,如果中国一国衣服独异,礼节特殊,则与外国国家和人民“情意不亲,邦交不结”。落后的习俗甚至还遭到外国人的鄙夷讥笑。当时,由于国家的落后和风俗的腐败,中国面临着“自表异于诸文明国之外”,将反被别人视为“夷狄”的危险。西方殖民者自称“文明”,把中国称为“半开化的”国家,甚至抓住中国人的恶风陋习来侮辱中国国格和华人人格。这些都影响到对外开放和中外的平等交往。
(二)外国有与欧美同俗取得成功的榜样。如,日本人在维新以前,封建陋习也很多。后来在明治时代,革故鼎新,更张旧制。在礼仪方面,从前国王出游时大小臣工见者皆伏路旁,现在仿遵西方礼俗,删节虚文繁仪,宽免了见驾时俯伏的礼节:在生活方式方面,衣冠、饮食、屋宇都出现了以西国为法的新风尚。日本人对于欧俗,仿其法之善者,改变了前代尊卑悬绝,上下否隔的体制。礼俗方面的西化与经济、政治变革一起,终于使日本出现了“文明开化”的时代,令世人刮目相看了。联系到日本自汉唐以来学习中国文化和风俗的历史来看,这种主动汲取外国文明的精神确是日本人的“传统性格”。(参见吉田茂:《激荡的百年史》。)这对中国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维新派提出,中国应该上法古帝王变俗易服的英风,外取俄日变法易俗的楷模,使变法容易取得成功。
(三)中国许多习俗比西俗落后,只学习西器、西艺、西政,而不改变这些落后旧俗,是难以奏效的。诚如康有为指出的,辫发长垂,不利于机器生产,不便于执枪跨马;褒衣博带,长裙雅步的缓慢生活节奏,在这万国竞争的时代,就像佩玉鸣琚去救火一样不适宜;妇女缠足,奕世体弱,流传子孙,近无以为兵,远将戕害种族。
可见他们主张学习西俗,并非为了赶时髦,凑热闹,而是出于促进国家的开放和改革,实现强种保国的爱国热情。记得日本文明开化时期,曾有人提倡同外国女人结婚以改良日本人种。无独有偶。在《湘报》第二十号(1898年3月29日出版)上刊载的易鼐的文草,也把“黄人与白人互婚”作为中国转弱为强的径途、办法之一。这种主张虽然失之偏激和肤浅,令人忍俊不禁,但与康、梁等把断发易服、放足等破旧俗的主张与强国强种的目的联系起来一样,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中国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国际地位低下的局势,同时也表达了他们保国,保种的急切心情。
为什么西俗对中国人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因为社会风俗具有一种人类共通性,这种人类共通性不仅表现在地球上许多彼此远离的地方和互不交往的人群之间,都会出现相似的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各个民族的习俗可以互相传播。某种习俗首先在某一民族形成并流传,如果它所具有的优越性能够被其他民族所认可,就会被其他民族所接受,甚至变成国际化习俗。西方国家在前资本主义时代里,曾经有过“黑暗的中世纪”的漫长岁月,那时的风俗习惯在许多方面都比中国落后。可是到了十八世纪,由于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工具的极其便利,资产阶级不仅使本民族的文明得到创造性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比封建习俗要进步得多的近代习尚,并很快在人们的生活中取得支配地位,甚至把一切民族都卷入到资本主义文明之中来了。顺乎这种世界潮流,学习西方近代优良习俗,在某些方面采取与世界共同的生活方式,在当时的中国来说,是势所必致,对要在中国变地主阶级之法,维资产阶级之新的维新派来说,也是势在必行。
比如说,学习西俗,剪辫、易服、改元、废除跪拜,是维新志士们颇为注意的问题,因为强迫蓄辫发、着满装是满洲贵族对汉族实行民族压迫的一种重要表现,帝王纪年则是封建专制统治的标志之一,跪拜之礼更是作为中国的一种基本礼仪几千年来起着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作用。这些都与近代的民主政治、平等原则、人权主义等“人类公理”格格不入。维新志士们既然立志改变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就必须对这些封建习俗发起挑战,以西人近代良俗美法来取而代之。虽然由于他们态度的软弱,不敢直接加以抨击,而仅仅陈述其种种不便,请皇帝批准予以更张,甚至拿西俗去附会中国古制。但只要我们看看梁启超给时务学堂学生写的几条批语,便可明白他们改革风俗后面所寓的深意。
一条批语是:“今日欲求变法,必自天子降尊始,不先变去拜跪之礼,上下仍习虚文,所以动为外国讪笑也。”怕外国人讪笑,是表面理由,请“天子降尊”,才是要害。跪拜礼在上古人席地而坐时形成,在桌椅既兴以后之所以仍然保留了下来,是因为主要对尊长和鬼神的这种礼仪适应对君权(包括官权)、族权、神权顶礼膜拜的需要。维新派提出废除跪拜,就是要削弱君权、削弱官权,通过学习西人互相鞠躬的礼节来给民众以平等之权。难怪顽固分子叶德辉后来咬牙切齿地诅咒道:“此言竞欲易中国拜跪之礼为西人鞠躬,居然请天子降尊,悖妄已极。”
梁启超的另一条批语是:“衣服虽未事,然切于人身最近,故变法未有不先变衣服者此能变,无不可变矣。”这里要改变旧制度的寓意也是至为明显的。中国封建时代,迷信以五行生克为帝王嬗代的依据,每朝所用服色的高下也以五行为断。如以火德王者,色尚赤,以土德王者,色尚黄。故改朝换代要易服色,这不仅表示此一姓取代彼一姓拥有了神器,而且还表示一种新的统治秩序取代了一种旧的统治秩序。清朝在“入关之初,即下剃发令,顶戴翎枝,端罩马褂”,即是一种易服色,表示满洲统治秩序的建立。反对这种易服色,就是否定这种统治秩序,对清王朝统治者来说,那是绝对不允许的。顺治年间大学士陈名夏就是说了一句“要天下太平,只须留发复衣冠”,便被处以绞刑。在熟悉中国这种历史传统的情况下,梁启超提出变法要先变衣服,康有为更是奏请“断发易服改元”,要求“与民更始”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过去的论者往往对这一主张的重要性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大概以为这仅仅是改良风俗的小事。倒是叶德辉以他封建卫道士的敏锐嗅觉闻到了维新志士们这一主张中暗藏的玄机:“改朔易服,皆兴王之事,若辈何敢妄言,历代草寇未有不改判者,黄巾赭寇非其人乎?”(此处梁启超两条批语和叶德辉的按语均见梁启超:《湖南时务学堂课艺批》。)叶德辉把康梁比作造反夺天下的草寇,未免过高地估计了维新派的胆量,但他却看到了康梁要改变中国的封建制度和统治秩序的动机。这对于一些论者所提出的“维新派不准备打倒皇帝,这只不过是表面现象”,戊戌变法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初步尝试”(叶林生:《关于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李时岳:《从洋务、维新到资产阶级革命》,《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的论点,不又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吗?
综上所述,维新志士们提出“与欧美同俗”的主张,是与他们变封建的中国为西方式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他们的经验说明,学习外域先进的经济制度、政治体制,与借鉴外域文化、风俗中的进步因素去改造那些维护旧制度的传统文化和固有习俗应该同步。
虽不施行,天下移风
维新志士们在借鉴西俗改造中国落后习俗方面做了哪些实际工作呢?
维新运动时期,各地创办了不少学会。这些学会中除了以政治性为主和以学术性为主的两种类型以外,还有一种社会风俗改良团体,如戒缠足会、戒鸦片烟会等。参加这些团体的人员比前两种类型的学会要稍为广泛些,包括了士农工商各个阶层的人,因为吸食鸦片和缠足两大陋习的流毒既深且广,没有广泛的群众参加,要改革这些陋习是不可能奏效的。而前面提到的维新派十分重视的剪辫易服之所以没有像辛亥革命时期成立剪辫会之类的团体,乃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改革要依辈皇帝自上而下地进行,否则就会触犯现行刑律,不易实行,而戒鸦片和禁缠足是不会冒什么风险的。
但也不能小看这些团体的意义和作用。拿不缠足会来说吧,过去有些论者认为它是为防大脚姑娘嫁不出的不缠足的同盟,或是一个开明家长之间的君子协定。然而,如果我们肯定了不缠足运动是“巨大的政治”,是一场“反封建的社会革命”,(荣铁生:《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妇女运动》;沈智:《辛亥革命前后的女子报刊》,均见《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那么,以不缠足为主要内容的这种团体就具有从事反封建政治斗争或社会革命的意义。它不是防御的壕堑,而是进攻的基地,人们以这些团体为集结力量之所,向封建礼教、男权主义和陈腐的道德观念主动发起攻击,引起了与封建顽固势力的正面冲突:维新派认为是“污君独夫民贼贱丈夫”为了满足自己的恣欲,才使缠足陋习“波靡四域,流毒千年”。(梁启超:《戒缠足会叙》。)而封建顽固派则指责维新派是在反叛朝廷:“其设不缠足会也,彼盖以缠足之禁已弛,自康熙朝在国家弛之,而我必设法禁之,是明以匹夫与国家抗也,谓非心存反叛而何?”(《论康有为大逆不道事》,原载《申报》,转引自《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康、梁、谭等人之所以如此热心创设不缠足会,难道真的是怕自己家里的大脚姑娘嫁不出去么?他们通过改革陋习来更张旧制的主张在剪辫易服改元方面无法采取主动行动,就只好在不缠足方面加以推行了。他们通过批判缠足恶俗,把斗争矛头对准封建统治者——“污君独夫民贼”,通过放足把妇女从形体的禁锢和陋习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让她们能在社交、教育、体育等各方面享受平等的人权。即使是不缠足会的《嫁娶章程》,也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放足妇女受到守旧分子歧视致发生婚嫁困难,更重要的是具有改革传统婚俗,学习西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意义,如规定:不得以同会之故强人为婚,互通婚姻须年辈相当,两家情愿方可;要破除不肯远嫁之俗见;婚礼以简省为宜,女家不索优厚聘礼,男家不嫌嫁奁简省;特别强调通过“女学昌明”来端正“婚姻之本”。这些已完全超出了解决大脚姑娘婚姻困难的意义。
同样的,湖南的“延年会”也不是讲求延年益寿的老年团体,它独树一帜地把风俗改良运动的触角伸到了人们不太注意的领域——节约时间。它提倡学习西人简捷的礼俗和合理的生活方式,戒除中国人把时间耗于不必要的请客、拜客等各种虚文酬答和无谓游戏上的不良习惯,以节省时间,多干事业,达到“延年”的目的。而谭嗣同拟订的《延年会章程》中关于“请托私事,皆不得约期来商”、“凡以情面请托者,事不能行则直复之,彼此不得见罪”和“无故不得请客,无不暇得赴席,不赴不请,彼此皆不得见罪”、“请客筵席只准五簋八碟,不得奢侈无度”等规定,早已超出了节约时间的意义,简直是在反对吃吃喝喝,搞私人请托的恶风陋习。章程甚至还规定“此会专立自主之权,即有官府因事来请来会,亦须照定例而行,断不能以势乱章”,谭嗣同冲决封建网罗,争取平等人权的激进思想也反映到对风俗习惯的改革中。
维新派办的第二件实事是创办女学。这在当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放足是迈出妇女解放的第一步,所解放的仅是形体,只有兴女学才可以使妇女得到精神上的解放,这才是实现真正男女平等的必由之路。梁启超说得好:“必智慧平等,然后能力可以平等;故开女智为第一义。”(梁启超:《湖南时务学堂札记批》。)1897年11月他为上海倡设女学堂所拟启示,将中国妇女“勿道学问,惟议酒食”的“不业不教”落后状况与“泰西女学,骈阗都鄙,业医课蒙,专于女师”的情形加以对比,号召采泰西之美制,大力开办女学以达“兴国智民”的目的。继外国传教士倡导天足和女学之后,维新志士大概可以说是近代中国明确提出禁缠足、兴女学并付诸实践的先驱。这时虽然还谈不上真正的妇女解放运动,但它对后来的妇女解放运动,无疑是起了前驱的作用的。
维新志士们在改良社会风俗方面所做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在百日维新期间,把移风易俗的措施,通过新政法令的形式,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全国。如,命民间祠庙之不在祀典者,由地方官晓谕改为学堂,可以达到“废淫祀”的目的;诏许旗人经营商业,可使满人寄生生活习俗得到改变;等等。
对于维新志士在戊戌变法运动时期所做的改革风俗的工作应作何估价?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谈到他的《清禁妇女裹足折》时指出,他的上书“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用这句话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价,大概不算失当。从参加不缠足会的人数达三十余万,包括了士农工商各个阶层,连许多县镇和偏远地区也设立了不缠足会的组织等情况来看,确有“天下移风”之势。沪、津、穗等地维新派的活动比较活跃,移风易俗活动使风气大开。即使是“素称守旧”的湖南,由于维新人士在当局的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是“风气日开,较之江海各省,有过之无不及”(《湖南学会林立》,《国闻报》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一日。),移风易俗活动扩大了维新思潮和变法运动的影响,为百日维新的出台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天下移风”还表现在,在此以前,有谁提出不缠足,就会被攻击为更张古制,淆乱听闻的乖戾行为;而在此之后,放足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事情,风气大不相同了。同样在此之前,女子到外面去上学,实际是不可能的事;而在此之后,中国办女学渐渐形成热潮。与欧美同俗、断发易服改元、废跪拜礼等在当时看来是极其悖妄的主张也毕竟向政府正式地提出来了,甚至鼓动得光绪帝也动了心,“欲易服以一人心”,“欲去朝觐跪拜之礼”(佚名:《新党某君上日本政府会社论中国政变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
虽然维新派的政治改革主张在变法失败后,渐渐失去动人的光泽,然而他们为了开民智而进行思想启蒙和社会改革的主张却越来越耀眼了。二十世纪初年,他们所提出的宗教革命、道德革命、风俗革命、学术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曾经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资料来源:《河北师院学报》(哲社版)198902 本网整理)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9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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