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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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首发)

鮑叔牙答曰星變子曰為齊兵。
此句費解。整理者陈佩芬先生斷作:鮑叔牙答曰:“星變。”子曰:“為齊兵。”
魯家亮先生將“兵”字改釋爲“與”,全句讀爲:鮑叔牙答曰:“星變。子曰:‘為齊……與。’”[1]
陳劍先生進一步將簡6 與簡2 連讀為“鮑叔牙與隰朋曰”。[2]
陳偉老师斷讀為“星變,子(災)曰為齊。”[3]
林志鵬先生讀爲:鮑叔牙答曰:“星使子曰:爲齊與(舉)。”[4]
今按,第二簡首字釋“兵”誤,魯改釋爲“與”字,甚是。同形的“與”字又見於本篇第5、第9、第10簡等處,而“兵”字見於第5簡:“將有兵”,二字字形判然有别。
關於星變的解說,似以陳偉老師所說近是,唯以“子”字音轉爲“災”,嫌于婉曲,今試補說如下。
古有列國星次與分野之說,最早見於春秋時代,《國語·周語下》:“王曰:‘七律者何?’對曰:‘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注:“天黿,即玄枵,齊之分野。周之皇妣王季母太姜者,逢伯陵之後,齊女也,故言出於天黿。”《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梓慎曰,今茲宋鄭其饑乎!嵗在星紀而淫於玄枵。……玄枵,虛中也。”注:“玄枵在子,虛危之次。”《史記·天官書》:“北宮玄武,虛﹑危。”《正義》:“虛二星,危三星,爲玄枵,於辰在子,齊之分野。”又,《後漢書·郡國志》注引《帝王世紀》:“自婺女八度至危十六度曰玄枵之次,於辰在子……”
據此,星宮的子位,正對應齊之分野,疑簡文“星變子”意即星變於子。
如依整理者的編連,第1簡下接第2簡(釋文從上揭陳劍文所釋),連讀如下:
[]□坴,隰朋與鮑叔牙從。日既,公問士大夫:“日之食也,曷為?”
鮑叔牙答曰:“星弁(變)子。”曰:“爲齊【1】與(歟)?”隰朋曰:“群臣之辠也。昔高宗祭,有(雉)雊於(彜)前。詔(召)祖已而問焉,曰:‘是何也?’祖已答曰:‘昔先君【2
這樣,桓公問日食狀況,鮑叔牙回答“星變於子”,公又問“難道就是齊國嗎”,於是隰朋言“群臣之辠也”,並引用殷代典故加以解說。

二人也倗黨羣獸遱倗取與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公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而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競建10】之【鮑叔牙4】
此編連取陳劍說法,將此簡與《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第4簡連讀,釋字亦取其說,試斷讀如下:
二人也,倗、黨、羣,獸遱倗取(聚),與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公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而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之。
倗、黨、羣,均以名詞用爲動詞,同爲朋比結黨之意,因黨羽同類異類、親疏遠近的不同,故有三種名稱。
遱字,整理者陳佩芬先生解作“行步不倫”;林志鵬先生以爲遱字通“摟”,曵聚也,其說蓋是。獸遱意即像獸類那樣群聚,成語有獸聚鳥散。[5]
取字,似當讀爲“聚”,“倗聚”意即像鳥類那樣聚集。《說文》烏下云:“凡字:朋者,羽蟲之屬”。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字,陳劍先生以爲:左从“見”或“視”形,右半所从的聲符與郭店《老子丙》簡7“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字右半之聲符當爲同字,疑讀為“厭”或“饜”。其說甚是。“厭”在此处意为堵塞、蒙蔽。《荀子·修身》:“厭其源,開其瀆,江河可竭。”楊倞注:“厭,塞也。音一涉反。”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字,似當讀爲“教”或“誥”。公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卽公之教命或詔令。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字,整理者所隸無誤,而括注作“僯”,與文義不符,似非。疑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字從癸聲,讀爲睽違之“睽”。
整句“與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公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而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之”,意即相與藏蔽、睽違桓公之教令。

姑成家父事厲公爲士序行正訊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强)
序字,整理者釋“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季旭生先生釋“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讀作“宛”,以爲“委婉之行,不肯犯上”,“行事委婉。因爲正直,所以被厲公厭惡”[6],雖文義得通,但過于婉曲。陳偉老師釋“序”[7],甚確。正字,陳師以爲或可釋爲“上”,但此字與本篇第6簡正字寫法完全一致,似不必改讀。訊字,整理者釋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解爲斯,今從沈培先生所釋作訊[8],斷句亦依其說:
姑成家父事厲公,爲士序,行正訊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
中国古代史-上博竹书(五)札记三则(强)。
“行正訊強”四字爲句。沈培先生讀作“行政迅強”,與下文“見惡於厲公”文意吻合,殆是。同時,作爲另一種可能,“正”字與“訊”字也可如字讀。訊有詰問之義。《國語·吳語》:“吳王還自伐齊,乃訊申胥。”韋昭注:“訊,告讓也。”姑成家父行爲方正,言語強直,故而“見惡於厲公”。這樣解法,則以“士序”爲官名,序官之“序”,後世多作“敘”。《史記·商君列傳》:“序有功,尊有德。”即指給有功者授官。
(編者按:[1]魯家亮《讀上博楚竹書(五)札記二則》,武漢大學簡帛網(以下简称簡帛網)2006 年2 月18 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4
[2]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 年2 月19 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下引陳劍先生之說皆出此文,不備註。
[3]陳偉《〈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零釋〉,簡帛網,2006 年2 月22 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8
[4]林志鵬《上博楚竹書〈競建內之〉重編新解》,簡帛網2006 年2 月2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4
[5]林志鵬《上博楚竹書〈競建內之〉重編新解》,簡帛網2006 年2 月2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4
[6]季旭昇《上博五芻議(下)》,2006 年2 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
[7]陳偉《〈苦成家父〉通釋》,簡帛網2006 年2 月26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6
[8]沈培《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簡帛網2006 年2 月22 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9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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