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御史大夫制度历史介绍

御史大夫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官职名,它始置于秦朝,先秦时期的御史与秦朝时期的御史大夫是有本质区别的,先秦时期的御史为殿中执法官及文书,而秦朝的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可以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其职位仅次于左、右丞相,但地位是要远低于丞相和太尉的。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天下一统后,他直接否定传统的分封制,采取大臣的意见废分封设郡县来治理国家,从此“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嬴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王朝,他为了巩固王朝的统治,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肃清吏治,保障国家政权有效地运行,秦始皇高度重视检查制度的建设,并创设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体系。秦朝的监察制度直接影响后世两千多年,这一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起源很早,现有文献的记载是在战国时期,当时的御史官已经开始拥有监察的职能。经过多年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渐完善,嬴政建立秦朝后,在朝中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为“监御史”。

  根据《汉书》中的记载:“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可见当时御史大夫不仅是最高的监察官员,并且地位显赫。春秋战国时期,负责监察的官员不仅要监察百官,还要负责监察军队内部的情况。比如《商君书》中记载,秦军在攻城时,领兵的将领必须要搭建一个木台,与国正监、王御史一起观察攻城的情况,以此来评定士卒的殿最(差优),这也成为评定战功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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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时期的御史大夫不仅拥有监察的职能,还有行政职能,所以在《史记》中看到的御史大夫都是要参与诸多政务活动的。始皇二十六年,秦始皇下令群臣议帝号时,御史大夫便参与其中;秦二世时期,御史大夫还参议刻石颂德的事情。当时皇帝的很多诏书,大部分都是通过御史大夫发出来的,首先由御史大夫下发给丞相,再由丞相下发至各地,所以御史大夫与皇帝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从实际情况来看,秦朝时期的御史大夫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这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但同时也引发很多问题,比如御史大夫权力膨胀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秦朝所设立的御史大夫的益处。秦朝对监察制度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后世王朝的政治发展,使得历代王朝都开始重视监察的重要性,所以史书中才评价:“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其次,监察制度直接加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保障了政治的正常运行,对于肃清吏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秦朝初步将监察与行政在职官、职能划分上做了区别,这是非常重大的制度设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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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秦朝时期的监察内容非常细密,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秦朝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内容十分仔细,不仅有政治监察,还包含各项行政监察,几乎涵盖了官员的一切事务,对官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秦始皇在位初期,国家能够迅速发展强大,离不开他对国家的良好治理,而监察制度更好地规范了秦朝官员的行为,对国家的治理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御史大夫制度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它的确对秦朝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它也推动了秦朝的灭亡。秦朝虽然创设了较为完备的监察制度,但仍然没有避免二世而亡的命运。强大的秦朝也只不过存在十五年,这为后代王朝留下了很多深刻的历史教训。从监察制度的角度来看,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监察终归是政治的延伸,秦王朝一直遵奉法家路线,而秦始皇本人又是“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这中执政理念也影响到秦朝的监察制度。

  秦朝的御史大夫也是如此,他们急于法,越是过于认真执行,社会矛盾便不断累积,完全忽视了政治的弹性,这也是只重用法家的弊端之一。秦二世即位后,面对农民起义,皇帝闭目塞听,自欺欺人,听到假话,怡然自得,说真话的人反而下狱。有的御史甚至与昏庸的政治沆瀣一气。秦始皇临终之际,御史大夫的职能严重遭到削弱,朝中大权为奸臣掌握,监察制度已经是名存实亡。在国家面临崩塌之际,秦朝的监察制度已经是形同虚设,御史大夫和地方监察官员已经开始监守自盗,这反而加速了政权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