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武断剑
何武是西汉时期著名的大臣,以秉公执法著称,与此相关的史书记载和典故传说有不少,其中流传至今也是最出名的是一个名为“何武断剑”的法制故事。
何武画像
当时,何武已经担任大司空。而这大司空一职是由御史大夫改来,官居福丞相,职责是辅佐丞相,不过偏重的是执法和纠察,只要认为对方有罪,可以弹劾大臣,也可以审讯官吏。由此可见,可以坐到这个位置的何武在法律方面的研究之深。
“何武断剑”讲的是:当时沛郡有一富人,他的妻子只有几个女儿,后来他的小妾为他生下了儿子,不过小妾不久去世。富人觉得自己的妻女品行不端,在其死后争夺遗产的时候会欺压迫害年幼的儿子。于是,他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里,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女儿,只留了一把宝剑,让她们在儿子十五岁的时候给他。
可是,儿子到了十五岁了,向姐姐们索要宝剑无果,于是他就把她们告到了官府。当时何武担任沛郡的太守,他说:“宝剑,就是用来决断事情的。儿子现在已经有十五岁,智商和能力都完全足够决断。而女儿和女婿已经温饱了十五年,已经很庆幸了。”也就是说,何武点出了当时富人遗嘱的深层含义,先让女儿们享受温饱,等到儿子成年后给他宝剑,就是让他来管理和决断家族。
如此,众人才焕然大悟,称赞何武是还原了案件的真相,明白了事情的道理。
何武传
《何武传》出自《汉书》,是第八十六卷、传五十六。该传记载的并非是何武一人的生平事迹,还包括同时期的王嘉和师丹,是这三人的合传。三人都是西汉同一时期的大臣,就篇幅而言,何武传最短,字数最少。
《汉书》
何武,字君公,因为汉宣帝寻找人才而被召见。之后他学习《易经》,跟翟方进成为好友。翟方进后来年仅四十岁就成为了一朝宰相,官居高位。何武就没有翟方进那么有才能以及有好运,他曾经在做县令时触犯法律而被免官回家,后来担当郡的小吏。
等到被人举荐,何武才升为谏大夫,任扬州刺史。他在做刺史时,时常检举犯罪的官吏,即使是俸禄两千石的,他也会上奏来列举他的罪状。在汉朝,俸禄两千石就是郡守也就是太守的级别。此外,何武在上奏弹劾前,一定会先让对方知道,如果对方认罪那他就会给他减轻罪状,顶多免官而已,但是如果对方知道了还不认罪,那何武就绝不姑息,上奏后会对他实行最严厉的刑罚,要么抵罪要么处死。
五年后,何武入朝为官,担任丞相司直,也就是丞相的下属,辅佐他来纠举不法,深得当时丞相的器重。就这段经历而言,何武与他的好友翟方进十分相似。之后他出任清河太守,可惜没几年因为地方受灾而又被免官。之后,何武一路调任,最后成为大司空,又被免官。
王莽担任丞相时,何武遭到他的陷害,被迫自杀而死。
何武 石室
何武是蜀郡郫县人,也就是现在的四川省郫县。他是西汉时期的大臣,他的学识和品行也是家乡年轻人的楷模。而当时,在四川成都有一座石室学校,宋朝时修建祠堂,画着的四川九位先贤的画像里,就有何武,此外还有司马相如等人。
文翁石室
这座石室学校,据考证建立与公元前141年。当时还是汉景帝时期,文翁担任蜀郡的太守,他上任后发现当时的四川文化教育事业比较落后,于是就用石头建造了一个学校,作为蜀郡的郡学,因此后人也把这所学校称作“文翁石室”。虽然早在春秋时期私学就已经十分兴盛,但是由地方政府拨款的官学,文翁石室是第一座,所以它也是中国第一所公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