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职制度

夏朝官制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约前17世纪)是我国第一个世袭王朝,也是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在夏朝初建时,最高统治者称“后”,以后称“王”。“后”字的本意是生育,也含有祖先的意思,说明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中脱胎出来,最高统治者是以祖宗的身份行使权力。“王”字的本意,据董仲舒分析,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是贯通三者之间的人,也就是王。《说文解字》也说:“王,天下之所归也。”意思是说,天下归心于王,王是人间最高权力的代表。夏朝从禹到桀,共有17个王。

夏朝中央官制

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

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正”是官吏的通称。

夏朝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都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官吏。三正不同于这些正,指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有二三人。六事之人经常在王左右,地位也很高,有戎事的时候,可以代王统率军队。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啬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古〕、官师等。

遒人是王的近臣,主要负责下达王命,宣布政令。同时兼有征求意见、下情上达之责。

啬夫是执行国家经济权力的官员。负责征收农业剩余生产物。

大理是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太史是史官。掌管记事和册籍。历史网(www.80065.cn)

羲和是掌管历法的官员。

瞽即乐师。掌管祭祀和王娱乐时候的音乐。

官师是“校”(即学校)的教官,对王也有规谏之责。

夏朝地方官制

地方:侯、伯

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

“牧”是派往各政区征收贡赋的官员。不过,在夏王的统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部族,如葛、韦、顾、昆吾、商、周等。这些部族的首领大多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制约。相传“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另一次大会,“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夏王芬的时候,“九夷来御(御,指服劳役)”。夏王芒的时候,“命九夷,狩大海,获大鱼”(《竹书纪年》)。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各部与夏王朝的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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