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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作者:朱筱新
第一章 礼仪说古


  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5000年的文明史不仅造就出伟大的中华民族,更为后人,乃至全人类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作为精神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礼仪,就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产生,不断发展,逐步完善的。当然最初的礼仪仅仅是人们的一种习俗,也可以说是约定俗成。但是当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这一习俗,并开始把它与神灵联系在一起,又加上各种论说,其中又杂以附会,从而使习俗反过来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的时候,约定俗成的习俗也就变成了一种“礼仪”。不过,在历史上,礼仪从产生以至于形成一套与之相关的制度,则是以后才出现的事情。

  礼仪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具体地说,它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祭祀活动。那时,由于生产力低下和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有限,因此,人们对于自然界经常出现的风雨、雷电、霜雪、地震、洪水、日蚀、月食,以及自身的生、老、病、死等等现象,不知其因,更无力加以制止和改变,只能听其自然,任其摆布。可人们总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一帆风顺,于是便希望能够驾驭这些现象,使之按照自己的意愿变化,为人们的需要服务。于是,人们便认为世上还存在着一种超越现实和自然的力量——鬼神,而将一切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都归咎于受鬼神的驱使和支配。在这样的意识下,古人十分崇信鬼神,又十分害怕鬼神,所以就想方设法讨好鬼神,让它满意,祈求它消灾祛祸,降福于人间。但鬼神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的,现实生活中根本见不到它。如何才能让它知道人们在向它祈求呢?古人又认为鬼神的生活与人一样,只是生活的空间不同。于是便采取祭祀的方法,像对待世间的活人那样,将食品等物品供献给鬼神,所选择供奉的物品当然是人们认为最好的。由于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所遭受的诸多灾难大多来自天和地,由此人们便设想出两位分别主宰天、地的神,即天神和地神。天神、地神分别生活在天上、地下,祭祀的方法也有区别,用烧烤食物后冒出的青烟表示祭天;向地上洒酒或洒牲畜的血表示祭地;并用敲击器物发出的声响,通报和召唤鬼神,以此令鬼神满意,进而达到使人们免除灾难、瘟疫的目的。在当时的人们心目中,鬼神是神圣威严的,因此每当举行祭祀活动时,人们总是怀着诚惶诚恐的心情,把这项活动搞得既庄严,又隆重。祭祀活动年年举行,代代相传,逐渐形成了固定的仪式,这就是礼仪产生的萌芽阶段。

  在《礼记·礼运》中有一段对早期的礼仪活动的描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fan凡]黍捭[bai摆]豚,汙[wu污]尊而抔[pou]饮,蒉[kui溃]桴[fu俘]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最初人们在行“礼”的时候,要事先准备好酒和各种食物。而后把黍和屠宰后劈开的小猪摆放在石头上,再点燃柴草烘烧石头,炙烤食物;另外在地上挖一个坑,把酒倾倒在坑里,人们用手从坑中捧酒而饮;此外,还要用土捏成鼓和鼓槌,用来敲打撞击,发出声响。采取这样的形式和方法,就可以表示人们对鬼神的崇敬之意。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在远古时期的行“礼”活动中,已经有了作为贡献给鬼神的“礼物”,又出现了因供奉鬼神不同而方式各异的活动内容,还有了击鼓作乐,并且出现了一些属于这种场合下所特有的仪式和程序。

  早期的礼仪仅仅表现在祭祀活动中,这是受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低下的局限,古人最关注的首先是与自身的生存关系最为密切的事物,在这方面,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最大,所以最早祭祀的对象便是人们设想的自然界中的神。虽然有了固定的仪式和程序,可仍是约定俗成,还没有形成一套制度。原始社会的氏族制时期,人们平等相处,无贵贱尊卑之分,氏族的首领是经过本氏族的成员们推举产生的。凡遇氏族或氏族部落有重要的事情,如内部财产的分配、与其他氏族部落间的争执或冲突等,一般都要经过氏族会议决定,即使是氏族首领也不能擅作主张或更改氏族会议的决定。但到了原始社会的晚期,即父系氏族社会的后期,氏族之间多结成了部落联盟的形式,首领的权力随之也逐渐扩大,个人的地位不断加强,那种民主选举首领的制度和人际之间的平等关系逐渐被打破。传说曾担任部落联盟首领的尧,在他晚年的时候,一度想让位给自己的儿子丹朱;在尧之后的舜,也曾打算让儿子商均继任首领;而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禹在位期间,更是为儿子启培植势力,以便使他能够继任联盟首领。虽然丹朱和商均由于遭到联盟会议的反对,未能继承父辈的权力和地位,从中却可以看出,在尧、舜时期,把权力和地位当作一种私有财产的观念已经产生。所以在禹死后,部落联盟内部的权力之争便公开化。还在大禹治水时,东夷族首领伯益率领部众积极协助,与大禹一起风餐露宿,顶风冒雨,疏导洪水,因此而被选定为王位的继承人。然而此时已牢固掌握着部落联盟军事权力的启,对通过“禅[shan善]让”制,即民主推选王位继承人的方法极为不满,一心想从伯益手中夺取象征着权力和地位的王位。他不顾大家的反对,执意起兵攻打伯益,将伯益杀死后,自己作了夏朝的国王,传统的“禅让”制最终被废止。从此,礼仪又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成为统治的工具。

  还在大禹建立夏朝的时候,就开始把礼仪从祭祀活动扩大到政权建设中。他在逐步巩固政权统治的过程中,一方面为防范和镇压被统治者的反抗和外族的入侵,而设置军队、官吏、监狱、刑罚等政权机构和法律;一方面又铸造“九鼎”,用它作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鼎是铜、锡等金属经冶炼、烧铸而成的一种青铜器,其形制多为圆形或方形,底部有三足或四足支撑鼎身,鼎身上多有鼎耳。这种青铜容器,实际多用于烧煮肉食。大禹铸造九个大鼎,目的是要显示自己高贵的地位,同时也为了在政权内部区别贵贱尊卑。正是大禹的“铸九鼎”,从而赋予鼎以新的特定的内涵和特殊的作用,所以鼎从夏朝开始,便成为礼仪的专用器物。商周时期,随着礼仪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日趋严格,鼎又成为特定礼仪场合中必备器物。鼎作为礼仪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形制和数量上,也受到礼仪制度的严格规定和限制,鼎因此而被冠以“礼器”的称号。

  既然礼仪在远古时期主要用于祭祀鬼神的活动,突出地表现了人们对鬼神的敬畏之情,那么夏朝及其以后的历代统治者,为什么要把它移植到政权建设中?其用意是显而易见的,统治者既可以通过操纵祭祀活动,而成为“万民之主”,又使自己与鬼神处于同等的神化地位,令举国上下敬畏自己,不敢有丝毫的触犯和怠慢。因而最高的统治者便堂而皇之地自诩为“天子”,意为天之骄子。正是由于礼仪制度具有“神化”统治的特殊功能,历代统治者便不遗余力地强化它,利用它,以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生活在春秋时期的孔子,对“礼”有这样一段论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xiao淆]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礼记·礼运》)孔子的这段话突出了礼的重要性和作用,他把礼也加以神化,即礼是出自于天,仿效于地而产生的,天地鬼神与统治者的地位并列等同,礼因此而作为治国之本,凡是人的生死、祭祀、战争、治理国家,以及人到成年、结婚,和入朝、派遣使臣觐见天子等一切社会活动,都应该有一个礼作为标准。只有严格遵循礼的规定,才能治理天下国家。孔子在另一段关于“礼”的论述中,更进一步地阐明了礼与治国安邦的关系。“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故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法无常,而礼无列;礼无列,则士不事也。刑肃而俗敝,则民弗归也。是谓疵国。”(《礼记·礼运》)礼的作用一言以蔽之,即礼是国君用于治国安邦的一件法宝。用它可以明辨是非,洞察细微的过失,还可以接待神祇〔qi其〕,孝敬祖先,考订法令规程,区分贤明忠诚,通过礼的这些作用便能够治理国家的政务,巩固国君的统治权力。所以当国家的治理出现偏差时,则国君的统治地位就会出现危机;君权一旦出现危机,大臣们就会无视君命,甚至抗命反叛,下等官吏便趁机偷盗财物。到了这时,尽管有严厉的刑罚可以制裁他们,然而他们也会利用刑罚的空隙继续为非作恶,从而导致贪婪无耻的风气蔓延,造成国家的法令杂乱无章。这种混乱的局面,又致使礼仪沦丧,社会秩序紊乱。礼仪的衰败和动荡的社会秩序,将使有知识的人无所事事。在严刑峻法和社会风气败坏的影响下,民心必定涣散。这样的国家,可以称作病疵之国。孔子的这一席话,道出了礼与治国安邦休戚相关。尽管一个国家有法律,但如果没有礼的配合,要想实现长治久安也是不可能的。

  不过,礼既然作为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因此在礼的使用上是有一定限制范围的,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统治者认为,低贱、贫困的人终日从事劳动,没有时间去参加各种“礼”的活动,更拿不出符合要求的“礼物”作贡献,所以礼也就和他们无缘。只有天子和公卿大夫等上流社会成员才有“礼”可言,并能受到“礼”的待遇,有资格按照“礼”的规定行事,但同时也要受“礼”的约束。显然,在统治者看来,“礼”只能在统治阶级内部使用。而对于“庶人”则要施以“刑罚”,用严刑峻法对他们严加控制,不允许他们有任何反抗的表示。所以在“礼”移植到政权建设中以后一段很长的历史内,它更多的是用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在这个基础上,为使“礼”成为统治阶级内部进行一切活动的依据和标准,统治者又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用途,将“礼”分为不同的类型,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各种“礼”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的实施要求,以及行“礼”的过程。这样“礼”便通过“仪”得以体现。于是“仪”便成为“礼”的具体而且形象的表现形式,不同的“礼”必定有不同的“仪”。不仅如此,统治者还把“礼仪”与统治政策相联系,逐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最终便产生了一套专门与礼仪相配套的制度,统治阶级正是用它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从礼仪发展到礼仪制度,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礼仪一方面不断得到统治者的推崇,一方面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更为重要的是,从春秋开始,私家办学的风气兴起,尤其是孔子“有教无类”的办学思想和原则,打破了“官学”一统天下的局面,使更多的人,其中也包括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庶人”,有了进入学校,获得知识的机会。从“学在官府”到兴办私学,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从此“知识下移”。礼仪也随着“知识下移”,传播到更加广阔的社会之中,并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遵守。于是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礼仪既有严格的制度对人们的言行加以约束,又最终成为全社会自觉检查和约束自己言行举止的依据和标准。礼仪因此走向社会化,“礼仪之邦”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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