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乾隆初叶清廷诏开三礼馆缘由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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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乾隆初叶清廷诏开三礼馆缘由析论

经过顺、康、雍三朝90余年的经营摹划,以满洲权贵为核心的权力集团,在时空上已由武力夺取中原所有权,渐次演进为如何有效地掌控全国性的统治。在此过程中,统治者既尝到了因武力争夺和威慑所带来的定鼎中原的成果,同时也遭遇到并非武力所能解决一切的困扰,尤其是战火所带给广大汉族民众的巨大创伤,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民族间的隔阂和文化失调,成为一时难以调和的鸿沟。而随着清王朝政权的逐渐定型和职能转变,清廷愈益意识到入关前的统治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消弥因政权更迭而形成的社会动荡和民族冲突,以及寻找适合新的政权范围掌控的有效治理模式,清统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统治和为政思路,进而做出相应的调整。
以康熙十七年(1678)圣祖诏开“博学鸿词科”为标志,清廷倡导“崇奖儒学”的格局和对知识界不合作取向的协调,已初步改变了其在世人心目中的政治形象。而圣祖在康熙朝晚期对经学的关注和御纂、钦定诸书的修撰,以及对朱熹和朱子学地位的抬升,更使这一转向得以具体化。世宗继起,虽然在施政举措方面不免过于苛猛,但于圣祖所致力的政治文化诸端,亦颇能赓续和张扬。如对“博学鸿词科”的有意续开,对圣祖御纂、钦定诸书的刊布,对孔子的顶礼膜拜,以及对科举的加意和书院教育的扶持,诸如此类,无不彰显出其接续圣祖政治文化一贯性的一面。而随着理学作为统治思想有效性的被质疑和渐趋衰微,圣祖之加意经学的一面便愈益凸显出来。乘此时势,清兴以来知识界所倡导的“以经学济理学之穷”学术潮流,在新的政治局面下,再度成为被关注的一大焦点。清高宗初政伊始所作出的诏修《三礼》义疏的抉择,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对圣祖加意经学的积极回应,亦是有清一代思想文化由理学向经学转向的一大关节点。那么,高宗何以会作此决定呢?

乾隆元年(1736)六月十六日,高宗在一道上谕中,表明拟开馆纂修《三礼》义疏之缘由:
昔我皇祖圣祖仁皇帝,阐明经学,嘉惠万世,以《大全》诸书,驳杂不纯,特命大臣等,纂集《易》、《书》、《诗》、《春秋》四经传说。亲加折衷,存其精粹,去其枝蔓,颁行学校,昭示来兹。而《礼记》一书,尚未修纂。又《仪礼》、《周礼》二经,学者以无关科举,多未寓目。朕思五经乃政教之原,而《礼经》更切于人伦日用,传所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者也。昔朱子请修《三礼》,当时未见施行,数百年间,学者深以为憾。应取汉、唐、宋、元注疏诠解,精研详订,发其义蕴,编辑成书,俾与《易》、《书》、《诗》、《春秋》四经,并垂永久。其开馆纂修事宜,大学士会同该部, 定议具奏。[1]
乾隆十三年十月初一日,他更在御制的《三礼义疏序》中,对缘何诏开三礼馆纂修《三礼义疏》,做了如下阐释:
《三礼》之传远矣,《周礼》“六官”河间献王上之,《仪礼》十七篇,《礼记》四十九篇,高堂生、戴圣传之。汉唐以来,笺疏训释,无虑数十家,考其义或相牴牾,先儒尝讥其聚讼。要其掇拾灰烬之余,先王制作之旧,得什一于千百,好古者所为郑重而爱惜之也。我皇祖圣祖仁皇帝表章群经,既御纂《周易折中》,而《诗》、《书》、《春秋》则以分授儒臣,纂辑义疏,颁布海内,惟《三礼》未就。朕御极之初,儒臣上言:
“今当经学昌明、礼备乐和之会,宜纂辑《三礼》,以蒇五经之全。”爰允其请,开馆编校,越十有一年冬告竣……三代去今数千年矣,修其教而教明,循其道而道行,谓三代至今存可也。何则?其本得也……故言礼者,惟求其修道设教之由,以得夫礼之意而已。顾其教之不泯,道之所由传,未尝不赖于经……刻既成,为之叙论,以发其端,俾隆礼者有所考云。[2]
细绎高宗所言,其之所以御极之初就着眼《三礼》义疏的纂辑,表面上是应儒臣之请,[3]其实蕴含着以下三种意向:
其一,顺应时势发展,赓续圣祖表彰群经的取向。圣祖虽加意经学,但在主导思想上还是以程朱理学为标的。然鉴于程朱理学事实上的有限效用,以及知识界的反感情绪,他又不得不弥缝因标帜程朱理学而造成的不适,而经学作为传统思想的一大资源,则有着理学不可替代的作用。惟其如此,圣祖对经学的加意,为经学的进一步兴盛营造了合法的发展空间。经此酝酿,至高宗继统,“经学昌明、礼备乐和之会”的局面基本形成,此时而纂辑《三礼》义疏,不惟能收“蒇五经之全”而补圣祖之御纂诸经未备的缺憾,而且可由此体现出高宗对圣祖经学取向的连贯性。
其二,《三礼》之传,远有统绪,作为一线犹存的“先王制作之旧”,多有可资鉴戒之处。考文隆礼,于治道大有裨益;而郑重其事,亦可体现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事实上,经由顺、康、雍三朝的努力,满汉文化间的差异和冲突已逐渐缓和,且呈现出合流或融合的良好走势。而礼乐传统作为千百年来的一种文化结晶,其对社会所起的谐和作用,越来越显示出独特的价值。在《御制文渊阁记》中,高宗曾说:“国家荷天庥,承佑命,重熙累洽,同轨同文,所谓礼乐百年而后兴,此其时也。而礼乐之兴,必藉崇儒重道,以会其条贯,儒与道通,匪文莫阐。”[4]“礼乐百年而后兴,此其时也。而礼乐之兴,必藉崇儒重道”云云,观之高宗所处之世,可谓一大转机。
其三,以礼乐文明为特征的“三代之治”,作为后世追求的一种为治范型,其生命力就在于“其本得也”。所谓“本”,就是言礼者“惟求其修道设教之由,以得夫礼之意而已”。而寻求的途径,则有赖于经。《三礼》作为重要的文献载体,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因此,从修道设教的角度而言,要想达到理想化的为治境地,就必需重视礼的政治、文化、社会意义;而要发挥礼的诸种意蕴,就要对其文献载体的《三礼》作一番梳理和省察。高宗之诏修《三礼》义疏,即是这一逻辑的体现。
合观高宗所颁上谕及所作《三礼义疏序》,其所反复强调的,可归结为两点:其一、张扬圣祖加意经学之取向;其二、注目礼的政教之功用。

高宗的以上解释,固然是其决定开馆修纂《三礼》义疏的主要因素,但若将视野放宽一些的话,尚有如下一些因素值得关注。
经学愈益受重视之势
明清更迭以来,为稳固业已取得的政权,清廷一方面在军事上继续使用武力,以起到对占领区和不顺从地区的威慑,另一方面则出于笼络和维系人心的需要,在政治文化举措上做适当的调整,以消弥广大士子的抵触情绪。对儒学的研习,对朱熹地位的抬升,对治统、道统同体一贯的张扬,对科举取士制度的恢复,以及重开经筵、日讲,加意图书的访求和编纂,诸如此类,皆是后一种思路的体现。而随着最高统治者对汉文化耳濡目染的加深,以及受知识界所倡“以经学济理学之穷”学术潮流的激励,经学之于为治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朝代更迭的巨大震荡,不惟使人们刻骨铭心地感受到世事无常的残酷,更引发了有志之士对亡国之痛的反思。在痛苦的检讨中,思想家们不仅意识到晚明心学的空谈无用之弊,而且在对理学的整体反省中,切身体悟出其于政治为治的有限性。正是在此反思之下,以传统经学为振衰起颓的呼声——“以经学济理学之穷”应时而起,揭开了探讨社会走向的新篇章。而作为武力的胜利者,清廷虽然继续藉理学以树其政治权威,但对理学之衰弊亦有相当的认识,只是出于实用的目的,暂时靠理学张大声势而已。然为长治久安计,他们也试图去寻找新的思想依据,以适合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学作为传统思想的一项重要资源,逐渐被清统治者纳入视野。
顺治一朝,虽然疲于争战,然世祖亦已意识到兴起文教的重要性。如顺治十年(1653)四月十九日,其在谕礼部时称:“国家崇儒重道,各地方设立学宫,令士子读书,各治一经,选为生员……”又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谕礼部说:“朕惟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季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即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六经、诸史有关于道德、经济者,必务研求通贯,明体达用,处则为真儒,出则为循吏。果有此等实学,朕当不次简拔,重加任用。又念先贤之训,仕优则学,仍传谕内外大小各官,政事之暇,亦须留心学问,俾德业日修,识见益广,佐朕右文之治。”[5]此一“崇儒重道”、“文教是先”的理念,彰显出世祖政治文化抉择之意向。[6]
以对理学的认识为根基,清圣祖对经学作用的体认渐趋深化。他曾指出:“朕惟天下之道,莫详于经。”[7]又说:“朕夙兴夜寐,惟日孜孜勤求治理。思古帝王立政之要,必本经学……庶称朕以经学为治法之意也夫!”[8]可见,其重经学,是缘于经学乃为治之大法。更有进者,他不仅强调以经学为治法,还将其与明理结合起来。在他看来,“自古经史书籍,所重发明心性,裨益政治。必精览详求,始成内圣外王之学”[9]。本此,又进一步阐发道:“凡圣贤经书,一言一事,俱有至理,读书时便宜留心体会。此可以为我法,此可以为我戒。”[10]因此,“不通《五经》、《四书》,如何能讲性理”[11]?再则,从世风人心计,经学亦功效显着。他指出:“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12]由此来看,圣祖之加意经学,关键就在于经学有“切实通明”[13]之功用。清世宗亦指出:“自古修己治人之道,载在经书。帝王御宇膺图,咸资典学。”[14]“内圣外王之学”、“修己治人之道”云云,体现出圣祖、世宗对经学意蕴把握的识见。而尤可注意者,圣祖不惟于思想上对经学有如此体认,他还进行了一些学术实践,《钦定周易折中》、《日讲礼记解义》、御制《春秋》、《诗经》、《书经》传说的汇纂等,即是这一实践的表征。
也许从本质上说,世祖、圣祖、世宗对经学本身并不一定有多深的领会,但一旦他们的认识上升为政治意识,尤其是在理学更趋僵化之时,其所产生的意义,就非他们个人之见所能含括了。特别是这一新的意识可以填补理学本身存在的不足,一经成形,就会顺势而进,待时机成熟,便将掩理学而上,凸显出自身的优势和价值。高宗继起之后对经学的关注[15]和兴作《三礼》,在客观上就是这一意识的承继和发展。
统治者对礼的体认
清政权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面对动荡的社会局势和不安定的人心,为取得其政权的合法性认同及稳固其新兴的政权,他们不得不从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求支持。“礼乐教化”理念即是这一需求的政治文化根基。历经顺、康、雍三朝的酝酿,统治者对礼之意义的体认渐趋成熟。
早在顺治元年,工科给事中朱鼎菁即提出“礼仪为朝廷之纲,而冠履侍从揖让进退其纪也。若上习便安,下乐盘辟,则错乱无纪而礼仪之纲坏”[16]的呼吁,但因清政权刚刚入主中原,疲于征战,故在社会动荡局势下,礼制建设一时难以提上议事日程。康熙六年,熊赐履再倡礼治之说。他认为:“礼者,圣王所以节性防淫,而维系人心者也。臣观今日风俗,奢侈凌越,不可殚述,一裘而费中人之产,一宴而糜终岁之需,舆隶披贵介之衣,倡优拟命妇之饰,此饥之本,寒之源,而盗贼狱讼所由起也。”基于此,他寄希望于圣祖能“躬行节俭,为天下先。自王公以及士庶,凡宫室、车马、衣服、仆从一切器用之属,俱立定经制,限以成数,颁示天下,俾恪为遵守,不许少有踰越”,以期“民俗醇而人心厚,几于淳庞之治”[17]。熊氏所论,虽未遽得付诸实施,然其“礼者,圣王所以节性防淫,而维系人心者也”的思想,对圣祖多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及至圣祖掌权,出于“至治之世,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盖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务末也……朕今欲法古帝王尚德缓刑、化民成俗”的认识,颇致力于礼乐之教化。事实上,随着圣祖对儒家经典学说认识的深化,其于礼亦多有体悟。其所作《礼乐论》曰:“礼乐何始乎?始于天地,而通于阴阳。何者?天位乎上,地位乎下,万物中处,尊卑灿列,而礼以行……若夫治定功成,制礼作乐,以渐摩天下,则必上之人履中蹈和,秉至德以为之基,而后可协天地之极,此朕之所以欿然而不敢足也。”[18]又其《读<周礼>书后》称:“《周礼》一书,先儒信者半,疑者半……朕谓二说皆儒者读书考究之言,未可偏废。若夫帝王法古致治,总在师其意,而不泥其迹。”[19]以上所论,体现出圣祖对礼的通达态度。不惟如此,他还钻研《礼记》,断言:“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进而阐发其义曰:
尝暇观三代禹、汤、文、武惇叙彝典,以倡导天下。而其时之诸侯秉礼以守其国,大夫、士遵礼以保其家,下至工贾、庶人,畏法循纪,以世其业。呜呼!何风之隆哉!朕企慕至治,深惟天下归仁,原于复礼,故法宫之中,日陈《礼经》,讲习䌷绎,盖不敢斯须去也……圣所传四十九篇,即所谓《礼记》者是已。迨程子、朱子出,表章《学》、
《庸》,遂开千古道学之统。其余四十七篇,虽杂出于汉儒,亦皆传述圣门格言,有切身心要旨。[20]
圣祖之拳拳于此,用其话说,即意在“敦崇礼教”。于此,四库馆臣曾言:
礼为治世之大经,《周礼》具其政典,《仪礼》陈其节文……盖《仪礼》皆古经,《礼记》则多志其变;《仪礼》皆大纲,《礼记》则多谨于细;《仪礼》皆度数,《礼记》则多明其义。故圣贤之微言精意,杂见其中。敛之可以正心修身,推之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至庶人,莫大于是取裁焉。[21]
此一概括,正如实地反映出清廷对礼的认识。而圣祖虽自称不足制礼作乐,然在其所颁“圣谕十六条”中,“敦孝悌以重人伦”、“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明礼让以厚风俗”[22]诸条,已透露出其对以礼为治的重视。虽然尚属萌芽,却为此后的礼制建设打下了铺垫。
世宗继圣祖之后,对礼亦有所折衷。其论“礼义廉耻”曰:“以礼言之,如化民成俗,立教明伦,使天下之人,为臣皆知忠,为子皆知孝,此礼之大者也;进退周旋,俯仰揖让,此礼之小者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而其道不外礼义廉耻之四端。”又其在六年一道上谕中曰:“国家欲安黎民,莫先于厚风俗;厚风俗莫要于崇节俭。《周礼》一书,上下有等,财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23]凡此种种,足见礼在世宗心目中的位置。而世宗之于圣祖“自纲常名教之际,以至于耕桑作息之间,本末精粗,公私巨细,凡民情之所习,皆睿虑之所周”[24]的“圣谕十六条”,更是寻绎其义,推衍其文,洋洋洒洒,着为《圣谕广训》一万言。如其阐释“明礼让以厚风俗”称:
汉儒有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恒,随厥情欲,故谓之俗。其间淳漓厚薄,难以强同;奢俭质文,不能一致,是以圣人制为礼以齐之。”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盖礼为天地之经,万物之序,其体至大,其用至广。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尊卑贵贱,非礼不定;冠婚丧祭,非礼不备;郊庙燕飨,非礼不行。是知礼也者,风俗之原也。然礼之用,贵于和;而礼之实,存乎让。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又曰:“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使徒习乎繁文缛节,而无实意以将之,则所谓礼者,适足以长其浮伪,滋其文饰矣。夫礼之节文,尔兵民或未尽习;礼之实意,尔兵民皆所自具。即如事父母,则当孝养……此即尔心自有之礼让,不待外求而得者也。诚能和以处众,卑以自牧,在家庭而父子兄弟底于肃雍,在乡党而长幼老弱归于亲睦……则循于礼者无悖行,敦于让者无竞心……可知礼让之有得而无失也如此。[25]
世宗之所以如此用心,一则期望兵民人等,“仰体圣祖正德厚生之至意,勿视为条教号令之虚文,共勉为谨身节用之庶人,尽除夫浮薄嚣凌之陋习。则风俗醇厚,家室和平,在朝廷德化,乐观其成,尔后嗣子孙并受其福”[26];一则缘于其对礼之意蕴的省察,希望藉此维系世风人心,寻求社会的有序状态。
清兴以来对礼制建设的呼唤,以及最高统治者们对礼仪教化功能的体认和推衍,使礼的社会普遍意义渐次凸显出来。而圣祖在讲求《礼记》过程中,对“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的张扬,世宗在求治需求下,对“《周礼》一书,上下有等,财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功用的强调,以及对“礼也者,风俗之原也。然礼之用,贵于和;而礼之实,存乎让”观念的畅发,更为礼之复兴奠定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更可注意的是,朱鼎菁、熊赐履、魏象枢、陈紫芝等儒臣,对加意礼治、编纂礼制之书的关注和呼吁,虽然限于时势,未能遽付实践,但其舆论先导意义,是不容忽视的,而这正为高宗诏修《三礼》义疏,埋下了伏笔。
清初《三礼》学兴复的氤氲
在统治者寻求政权合法性和维系社会秩序的同时,身历家国之痛的儒林中人,亦从社会和文化关怀的角度,对社会走向和秩序建立诸问题,进行了颇具深度的理性学术反思和建构。面对动荡的社会时局和思想的重新整合,清初诸儒为扭转社会和学术所面临的困境,由对晚明以来阳明后学空疏学风的批判着手,高扬起“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大旗,开启了“学以经世”的致思路向。正是在对传统儒学的重新体认中,他们遂将思维触角定位于经学经典。“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27]思想的提出,即是他们在此致思路向下应对社会转型和建构有序社会的一种体现。
清初诸儒对礼的张扬,大体而言,有如下两种取向:一则从学术脉络上对《三礼》之学加以整理,进行了句读章分、疏释笺注、辨疑正讹、考订发覆等努力;二则从礼以经世的角度,身体力行,以礼自范,并藉家礼、家规等来影响周围的人群,引导他们持身以礼,以期营造有序的社会氛围。
自孙奇逢、陆世仪、颜元等倡复礼学之旨,并时诸儒与踵继者,如顾炎武、黄宗羲、万斯大、斯同兄弟、张尔岐、李光坡、毛奇龄、姚际恒、王夫之、李塨等人,推阐发明,后先相继,于《三礼》之学皆致力焉。他们或承继前人之绪,或创立研礼门径;或专究一礼,或综研《三礼》;或师弟相益,或彼此辩难;或遵循注疏,或勇于质疑。其立体之大,致思之严,实开有清一代《三礼》学兴复之先声。风气既张,一时知识界无不为之歆然而动,此倡彼和,蔚为大观。而作为置身显贵与精通经术的儒臣,如徐乾学、李光地、方苞等人,亦颇能顺应学术潮流,注目于《三礼》学之探讨。他们不仅积极响应朝廷对礼学的扶持,以自身的学养影响于最高统治者;且在与学人的学术交往中,颇能与之推论倡和。可以说,儒臣实为上层统治者与知识界沟通互动的一重要中介。诸儒和儒臣对礼学的关注和研索,在客观上为其学术的发展营造了兴复之势。而这一趋势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对礼学做进一步总结的需要,只是等待时机而已。[28]
如果说清初诸儒对《三礼》学的学术探讨,为礼的兴复提供了文献依据和思想基础的话,他们对礼之“自治”、“治人”底蕴的揭示,则彰显出礼之于社会、政治、风俗等的普遍文化内涵。从层面上来分,“治人”属于政治、社会范畴,而“自治”则属于个人实践范畴。
就礼的“治人”功能说,清初诸儒做了如下阐释:其一,他们从本体论上论证了礼“治人”取向的合理性,其着眼点为礼、理之辨。与宋明理学家对“理”的构建和过分夸大不同,清初诸儒一方面吸取了他们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另一方面则提出了“以礼实理”的思路,对二者的关系予以重新定位。这一大的思路又可分为三种思想取向:以孙奇逢、陆世仪为代表,对理学“天理”思想进行补充,主张纳礼入理;以颜元、李塨师徒为代表,提出了礼与事物之理相贯通的思想;而王夫之则从哲理的认识高度,重新对礼与天理的关系加以审视,由本末体用相贯思想为出发点,主张纳天、性、情(物)于一体,而以礼行其间。总之,他们融贯礼、理的取向,无疑为礼的合理性寻得了本体性依据,从而为以礼经世提供了本体论支持。其二,礼是关乎国家治乱的关键。于此,孙奇逢曾指出:“世之治也无他,食以礼而已矣,色以礼而已矣。而礼之重于天下也,此何待言也。世之乱也亦无他,食不以礼而已矣,色不以礼而已矣。”[29]颜元亦称:“治平之道,莫先于礼。惟自牌头教十家,保长教百家,乡长教千家,举行冠婚丧祭、朔望令节礼,天下可平也。”[30]此种认识,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三,“礼时为大”精神的阐发。陆世仪曾强调道:“愚谓古人行礼,所为可贵者,非谓其一依图说,确然不可移也;亦谓古人举事,处处皆有秩序,皆有仪文耳。《仪礼》所载,不过写出一规模举止,以为楷式。自君子行之,必有本之而稍为变通者。”[31]正是基于此一礼贵变通的思想,清初诸儒通过探讨礼学的有关问题,致力于寻求制礼精义(或精意),以此来张扬和凸显礼所蕴含的时代功用。其四,实考制度与阐发义理相结合。在他们看来,礼仪制度的考订,目的在于由此彰显制度本身所蕴含的精义,以及先儒阐发礼义的用意所在,而非仅就制度本身而言制度。此一认识,体现出他们学以经世的思想取向。其五,礼与法的关系。在处理礼与法的关系问题上,清初诸儒鉴于前代和时人立法之弊,更为强调礼对维系社会的重要作用。平情而论,他们的这一认识,既有积极意义,又有其偏颇之处。其积极意义在于,他们能切中要害地揭露出律法为治的种种弊端,故提出以礼为治来弥补律法为治的不足。但他们对礼之作用很大程度上的夸大,则没能更好地处理礼与法相需为用的关联性,有失偏颇。不过,他们的偏颇,乃激于时势而发,其良苦用心则发人深思。
与礼以“治人”的思想相应,清初诸儒对礼的另一面功用——“自治”,亦颇为关注。所谓“自治”,即注重以礼来持身范世。在他们看来,礼是节制人情、涵养气质、修身养性的一大关键,因此不可斯须离身。基于此,他们提出“谨身守礼”的修为准则;而“博文约礼”,则是实现这一准则的实践工夫。于此,他们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努力:其一,“博学详说于文,朝乾夕惕以礼”[32]的道德自觉。由对礼为修身之要的认识出发,清初诸儒非常注重自身的修养,于日常言行间皆以合乎礼之规范进行自我省察。其二,以身作范,立家规、族约以齐家。这一取向,在客观上为推行礼的普遍化,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其三,遵循古礼,推阐朱子《家礼》。朱子《家礼》长期以来成为社会遵循、效仿的行为规范,但因时势移易,其内容在实际运作中,则遭遇到一定的困境。清初诸儒正是在切身体会中,一方面认识到朱子《家礼》所存在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则试图通过追寻古礼,而求得一切实可行的遵循模式,以符合人情的需要。陆世仪有言:“今所传文公《家礼》,辑冠、婚、丧、祭四事。有云出于文公者,有云非出于文公者,然大概准今酌古,俱可遵行,只要行之者贯以诚心,不必拘拘仪式……是虽不尽泥礼文,而实得礼之精意。”[33]此一“准今酌古”理念的揭示,体现出清初诸儒在践履礼的过程中,对古礼和朱子《家礼》加以折衷的新取向。
清初诸儒对礼的学术梳理和“自治治人”意蕴的揭示,不惟体现出他们于社会动荡之时学术追求的独特视野,以及学以经世的博大胸怀,更凸显出明清更迭之际,礼在社会重新整合过程中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就清初诸儒的初衷而言,他们对礼的讲求,意在通过谨身守礼、以礼范世的道德自觉,以期达到身修、家齐的理想境地,并进而使礼的作用扩大,推广到整个社会、国家,期待着国治、天下平的理想之治。从这一认识角度出发,他们基于学术探讨而提出的“礼乃自治治人之具”的构想,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然而,清初诸儒实践礼过程中所存在的内在张力,又使其思想主张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思想预设中缺少“政治”这一环节。从清初诸儒的探讨中可以看出,他们的“以礼为治”主张更多地是思想的阐发,而缺乏实际运作可行性的探究。这一方面导因于他们的立身旨趣,另一方面与他们的治礼取向有关。作为身遭家国之痛的士人,清初诸儒在文化、情感上难于认同以满洲权贵为主的专制清政权,“夷夏之辨”的正统观即是他们民族心理的体现。基于此一文化心理,清初诸儒对政治的态度是疏远的,或者说是“超越”的(他们曾对“非天子不议礼”的思想提出批判,从而在一定意义上突破了礼的政治性范围)。在此取向之下,作为知识、文化的承载者,他们选择了“立德”、“立言”,以表达自己的淑世情怀,以非政治的思想取向积极为社会的走向有序而思索、探讨,希冀以自身的努力来促进社会的发展。知世论人,清初诸儒的这一思想状态是有其苦衷的,也有其合理性的内核。不过,若从现实的角度而言,其政治缺失的预设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因为,不管你如何谨身守礼,如何以自身的行动来感化、影响周围之人,其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而若想从根本上改变整个社会的精神状态,抛却了政治这一关键环节,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空想。政治的弊端和不足尽可以去批判,去疏离,但政治毕竟是政治社会的核心和支柱,离开了这一依托点,思想的价值无疑会遭遇到困境。当然,随着社会的趋于稳定,满汉文化的趋于融合,学人的自然更替,知识阶层内部亦开始呈现出多样性的人生选择,其中一部分人逐渐进入社会上层,这就为以礼经世的政治缺失环节,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清初诸儒非政治化的“以礼为治”思想取向,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但他们在社会动荡之际对礼的意义的积极探讨和践履,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至少为世人提供了一条认识和实践礼的路径,即将礼作为完善自身、治理社会、融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重要手段和目的的统一体。事实上,清初诸儒的这一取向,在当时的社会整合中确实产生了积极影响。其显着表现,一则体现为清初诸儒不仅能以礼持身,在思想和理论上畅发了礼的重要性,而且能以礼规范、影响亲近和交往之人,由此进一步扩大,从而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积极实现了其礼以为治的取向;另一方面,清初诸儒以礼经世的思想取向,对当时的社会、学术走向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们的某些倡议经由儒臣这一中介深深影响了最高统治者,清统治者“崇儒重道”文化政策的确立、“博学鸿词”和“经学特科”等文治举措的施行,以及《三礼义疏》、《大清通礼》等的次第成书,即体现了统治者在“以礼经世”观念影响下的政治文化取向。也就是说,清高宗之诏修《三礼》义疏,与清初诸儒对礼的学术探讨和普遍意义的揭示,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

清高宗之诏修《三礼》义疏,除上面论及诸因素外,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方面,那就是他本人的学术素养。因为前面的诸种因素从性质上来说,还属于外在的动因,而要使这些外在动因真正发挥作用,就要看作为皇位继承人的弘历作何选择了。
雍正八年,弘历在序己着《乐善堂文抄》中,自道为学经历称:
余生九年始读书,十有四岁学属文,今年二十矣。其间朝夕从事者,《四书》、《五经》、《性理》、《纲目》、《大学衍义》、《古文渊鉴》等书,讲论至再至三。顾质鲁识昧,日取先圣贤所言者,以内治其身心,又以身心所得者,措之于文,均之有未逮也。日课论一篇,间以诗歌杂文,虽不敢为奇辞诡论,以自外于经传儒先之要旨,然古人所云“文以载道”者,内返窃深惭恧。每自思念受皇父深恩,时聆训诲,至谆且详;又为之择贤师傅,以受业解惑,切磋琢磨,从容于藏修息游之中,得以厌饫诗书之味。而穷理之未至,克己之未力,性情涵养之未醇,中夜以思,惕然而惧。[34]
又其在乾隆二年所作《御制乐善堂全集序》中称:
朕少读《尚书》,见二帝三王以及继世之哲后,君臣咨儆,惟是身心性命之本原;其敷政命官,亦根柢道德,而不规规于事为之末。及考《诗》、《易》、四子之言凡论政者,皆与《书》所称同其指归,互为表里。其后博涉诸史,则虽明盛之世所殚心竭虑者,大概详于事功,而略于本原。教化之升降,治象之崇卑,其分歧实判于此。用是日有孜孜,求所以取道入德之门。[35]
观此二序,可知弘历自入学就读以来,接受的即是传统的儒学教育。大凡经史古籍、宋儒言论,以至诗歌杂文,皆是其涵泳自修的思想资源。而他正是在对这些思想资源的研习过程中,逐渐体味出经书、四子之言作为“身心性命之本原”的博大意义,从而对世之升降治乱的律动,有了较为明确的判断标准,这就为他寻求“取道入德之门”奠定了根基。在《读书乐》中,弘历自表心迹道:
周孔未云远,典籍良具陈。深造乃有得,面墙终自沦。伊余本下学,敢忘书史亲。转念学海阔,未易窥涯津。汲古乏修绠,贻诮腹笥贫。昌黎读书篇,字字堪书绅。况复饶至味,好与结芳邻。乐意寓静观,优游期日新。[36]
即此来看,他对所接受的传统儒学教育,确实读出了其中蕴含的某些味道。
弘历之所以能在青少年时期就领悟到诗书之味,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与他的教读师傅们的悉心引导有密切关系。早在藩邸初就外傅读书之时,其父雍亲王胤禛就命“性刚正,廓然无城府”的福敏从之侍读。福敏的启蒙课读,对弘历来说具有深远的影响。故高宗在执政60年之时,仍然深有感触地评价福敏称:“冲龄就傅时,启迪之力多也。”[37]及至胤禛登上宝位,由于对皇子弘历已心有所属,所以在教育上更加重视。故雍正元年正月,世宗即钦点朱轼、张廷玉、徐元梦、嵇曾筠为诸皇子师傅。身为师傅之一而究心于经学的朱轼,即“以经训进讲,亟称贾、董、宋五子之学”[38]。当时,弘历于经文已然熟读,朱轼即“每为阐经旨。汉则称贾、董,宋惟宗五子”。此后十余年间,师徒相处甚洽,而弘历由此“深得讲贯之益”,于“学之全体”,“窥津逮焉”[39]。雍正二年,蔡世远亦奉命直上书房,侍诸皇子读,“讲四子、五经及宋五子书,必引而近之,发言处事,所宜设诚而致行者;于诸史及他载籍,则即兴亡治乱,君子小人消长,心迹异同,反复陈列”[40]。时弘历学为古文,蔡世远引导他“当以昌黎为宗”,“且言惟理足可以载道,气盛可以达辞,至令作文资其益”[41]。雍正八年时,顾成天、蒋廷锡、胡煦先后入直。其后,鄂尔泰于雍正十年、梁诗正于雍正十二年入侍内廷。此时弘历已经学有所成,故于诸人“以师而实友”[42]。即上述诸人而言,他们或为世宗器重的朝廷重臣,或为饱读诗书的宿儒,于为政、治学皆称得上一时人选。以他们为师,弘历之能学有所得,可谓渊源有自。而在诸人之中,对弘历深有影响者,要数福敏、蔡世远、朱轼三人了。乾隆四十四年,高宗在所作《怀旧诗》中,忆及三位恩师,深有感触地称:“得学之基”于福敏,“得学之体”于朱轼,“得学之用”于蔡世远。[43]“体”、“用”、“基”之评,体现出此三人在弘历学术成长中所产生的影响。
弘历不仅能由诸师傅之教泽植其根柢,而且还能独运己思,于为学大体颇具一定识见。弘历的为学识见,集中体现在记录其为学历程的《御制乐善堂全集》中。在其所作序、论、书、记、杂文、诗赋中,有两种取向值得关注。
其一,对六经意义的阐发。雍正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世宗尝书“立身以至诚为本,读书以明理为先”一联给弘历,弘历感而作《读书以明理为先论》。在文中,他提出“六经之书,言理之至要也”的主张。他如此阐释道:
盖理者,道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其用在天下,其传在圣贤,而赖学者讲习讨论之功以明之……学者用力乎明理之功,以观六经,则思过半矣。所谓明理者,明其所当然,与其所以然。所当然者,父子当亲,君臣当义,夫妇当别,长幼当序,朋友当信之谓也。所以然者,父之所以慈,子之所以孝,君之所以仁,臣之所以忠,夫之所以率,妇之所以从,长之所以爱,幼之所以恭,朋友之所以责善辅仁之谓也。知其所当然,然后信之笃而不误于岐趋;知其所以然,然后喻之深而不能以自已,至于一事一物,亦莫不明其表里精粗,与夫善恶是非之宜。夫如是,然后理明而有所持循……虽然,明理要矣,而既明之后,则又在于行之之功。苟或知有余而行之不足,则虽精义入神,亦无当实用,盛德至善,竟何有于我哉?故致知与力行,相须为用,而致知则在所当先。[44]
也就是说,要想明理,必须要对六经下一番讲习讨论的功夫,以了然其当然与所以然。又其《跋朱子大学章句》曰:
六经之文,备众理,该万事,集群圣之精华以立言。君臣父子之大伦,往古来今之大法,莫不于此取则焉。所谓焕天下于文明,而圣人之所以垂世而立教,其意盖深远矣。六经之外,则有四子书,《大学》为曾子所述,反列于孔子《论语》之前者,以圣经亦孔子所制,其言由近以及远,端本而肇末,则又实为入圣之阶梯云……由近以及远,自小以至大,言简而味长,理明而词约,诚兼备六经之旨,而又便于初学者,可不知所致力哉![45]
其所谓“备众理,该万事”,大伦、大法“莫不于此取则焉”,更突出了六经的深远意义。尽管弘历的思想言论中仍充满着理学的气息,但他对六经意蕴的揭示,在一定意义上还是颇具进取精神的,至少他没一味沉浸于理学的概念和范畴,而将自己的视野置于更为广阔的儒学资源之中。
其二,对礼之功用的体认。在《修道之谓教论》中,弘历指出:“古昔圣王之治民也,渐之以仁,摩之以义,节之以礼,和之以乐,薰陶涵养,使德日进,而道自修……后世莫及,盖教之以孝友、睦姻、任恤之行,而仁道行矣;分贵贱,定上下,明赏罚,辨等威,而义之为教行矣;乡饮社会以及冠婚丧祭,莫不有礼,而礼之为教行矣;师友以解其惑,学校以导其趋,而智之为教明矣。立此四教,而使民日就月将,无诡异之习,诈伪之萌,而信之为教得矣。故君师之责修,而道乃不虚。”有鉴于此,他满怀信心地断言:“夫正身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因民之善以立教,即因我之教以复性,而古先王所为牖世而觉民者在是矣,其于复三代之治乎何有!”[46]这一本原于仁义礼乐的政教观,体现出其对三代之治的认同。
而在《物不可以苟合论》一文中,他更对礼之为教的重要意义做了如下揭示:
天下之事,未有可苟且以行者,自小以及大,自近以至远,莫不皆然。故礼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天下之事,不正之于始,必不能成之于终。若不由礼,而以苟合,则吾未见其可也。盖自上古结绳以降,尧舜以文明治天下,于是焕焉称治。自兹以往,圣帝明王为治,莫不以礼为本,然后渐之以仁,摩之以义,和之以乐,而天下化成……秦汉以降,无圣明之君能复古礼,惟以一己之便宜,而行一时之权变,故有宋大儒皆以为苟道。盖凡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莫要于礼……且道心、人心之分,君子、小人之辨,皆在于是焉……故予推其意,以戒后之人,当惩苟合之失,而造次必由于礼,庶几永终而无弊也。[47]
又其阐发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意旨称:“目虽有四,其理则一而已耳……继往圣之学,即道统之所由以传也。果能修身体道,阐精一执中、克己复礼之学,以绍先圣之微言,开后来之志士,斯亦开万世之太平也。”[48]而《唐总论》亦曰:“治天下之道,当以正风俗、得民心、敦士行、复古礼为先,故其末也,人思之而不忘,后世子孙赖之以安。”[49]诸如此类,皆彰显出弘历对礼之为治的倾心。正因为此,故他颜己之书屋曰“乐善堂”,乃取大舜“乐取于人以为善”之意。而所谓“善”,即“夫孝悌仁义,乃所谓善也。人能孝以养亲,悌以敬长,仁以恤下,义以事上,乐而行之,时时无怠,则能因物付物,以事处事,而完所性之本体矣”[50]。以“善”为乐,乐于为“善”,体现出弘历立身、为治取向之宗尚。
由上可见,弘历自受学之始,即熏沐于诸位师傅的经训、义理之教,奠定了一定程度的儒学根柢;而随着对经义、宋五子之学研习的加深,他更体会出其中蕴含的意味。以此为基始,从而孕育出其加意经学、注目礼之为治的思想取向。弘历的这一思想取向,既与清初诸儒所倡导的“以经学济理学之穷”和兴复礼学的致思路向相合拍,又承继了圣祖以来“崇儒重道”政治文化取向的为政理念。[51]故其执政伊始即采取新的文化举措,一则因于时势所趋,一则与他本人的学识和取向密切相关,而后者更具主导性。三礼馆之开,实非空穴来风。

如果说以上四种因素,从内、外两方面对高宗诏修《三礼》义疏具有可能性的促进作用的话,那么因其欲行三年之丧而引发的争议,无疑是这一可能性的导火索。
世宗去世翌日(八月二十四日),即弘历正大统的第二天,他为稍尽思慕其父之诚,命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行三年之丧。对于何以欲行三年之丧,他的解释是:
皇考鞠育,顾复深恩,昊天罔极。今忽遭大故,龙驭上宾。朕自念生平无纤毫报答,日夜号泣,痛入五中。况我皇考仰体圣祖仁皇帝付托之重,教养万国臣民,十三年来,旰食宵衣,苦心远虑,备极劳瘁,此朕所亲知亲见者。是以薄海内外,共享升平之福,贻及子孙,不独朕心感切,仰报无由也。若服制一节,仍遵定例,朕心实为不忍。惟有行三年之丧,稍尽思慕之诚于万一。天下臣民,仍照定例行。着诸王大臣,即行会议具奏。[52]
也就是说,弘历之欲行三年之丧,乃意在报答其父文治武功之恩泽,故于服制一节,不愿轻率从事,以示郑重之意。
然而,弘历的这一想法却与成例不符。诸王大臣乃鉴于成例,奏称三年之丧难以举行,请其“仍依旧制,以二十七日释服”。对于群臣“以日易月”的这一请求,他很不以为然,于登上宝位后的第二天(九月初四日),再次申明自己的心迹道:“朕受皇考顾复深恩,昊天罔极,中心哀慕,实不能自已,所以欲行三年之丧,稍尽子臣之谊。朕承皇考付托之重,总期恪守贻谋,勉遵先志,使天下乂安,永享升平之福。乃朕之孝,非以持服三年,遂为尽孝也。自古帝王,亦有行三年之丧者。”对于大臣引杜预心丧之说以为据,他则指出此说多遭后人之非,并不无自负地说:“朕自幼读书,与未尝披览典籍者有间。”进而断言:“此等议论,岂可援以为据耶?”至于世宗“遗诏有二十七日释服之旨”,他则认为:“此乃为天下臣民而言,非指朕一人也。”为了避免遭受违背祖宗之训之议,他强调称:“从前皇祖圣祖仁皇帝冲龄践祚,未得举行;而我皇考大行皇帝即位之时,军国重务速应办理之处甚多,是以俯准廷臣之请,然素服斋居,三年如一日也。”也就是说,圣祖、世宗之所以未能行三年之丧,不是他们不想行,而是受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然时势移易,时下的情形已非昔日可比。他指出:
今经皇考十三年宵旰勤劳,孜孜图治,举凡大纲小纪,莫不悉有章程。今日遵守成规,一如皇考在日。朕亲承指授,一一奉行而已。辗转思维,三年之丧,在朕今日,实属可行。况昨日大学士等奏称,十五日以后,应照例进本办事,朕已允行。岂行三年之丧,遂不能办理一切事务乎?至于郊坛祭祀大典,原可并行不悖。
基于此,他断然作出决定:
诸王大臣所奏以日易月之说,断不准行,朕意已定,毋得再请。其如何行三年之 丧,着详查典礼,确议具奏。[53]
皇帝既然心意已定,诸王大臣自不敢轻意予以否定,只好按旨行事,酝酿如何行三年之丧的具体实行办法。
当九月十一日诸王大臣酝酿出初步意见时[54],高宗一则肯定了他们“援据经传,斟酌典章,甚为详悉”的辛劳,认为他们能“深悉朕迫切苦衷,俾得稍展哀忱,可谓能谅朕心矣”,且再次表明自己之所以欲行三年之丧,实出于对世宗皇帝居心行政之诚的“哀慕至情,万不能已”,“并非欲博行三年丧之名也”。一则对其所议实行办法中认为不妥处,予以开示:
如元旦朝贺,请朕吉服升殿。朝正固国家之吉典,然群臣实为朕一人称庆,在二十七月之内,吉服受贺,朕心实切不安。又称御门涖官听政,用素服冠、缀缨纬等语,朕缟素斋居,凡一切引见官员、启事降旨,俱可于便殿随时举行,非必须御门方可办理也。至郊庙大祀,朕自不敢因一己孺慕之私情,有关天祖禘尝之巨典,所议朕亲诣行礼,甚是。但先期斋戒,所以洁齐心志,对越神明,朕意遇斋戒之日,即当素服冠、缀缨纬,其视祝版,亦当照例用礼服,以昭敬谨。朝日、夕月等祀,虽系遣官行礼,然诚敬之心,默为昭格,陟降左右,不啻亲承。朕意于遣祭正日,亦应素服冠、缀缨纬,方与礼意相合。又所议朕躬及群臣诸典制,皆属明备。皇后、妃、嫔,及皇子持服之处,尚未议及。尔等一并详稽典礼,再议具奏。[55]
经此反复酝酿,高宗欲行三年之丧的愿望似乎就要成定局了。
当此关键时刻,皇太后的一道懿旨,却使事情发生了波折。九月十三日,皇太后下旨称:“皇帝欲行三年之丧,诸王大臣遵旨议行,悉遵古制。予思帝王之孝,非臣民可比,盖因国家典礼重大,政务殷繁,实有至难举行之处。是以当年大行皇帝屡经降旨,欲持服三年。比时诸臣奏恳再三,虽中心哀慕,亦不得不俯从所请。今皇帝必欲举行,诸王大臣自应劝阻。且国朝服制,自有典章,亦不便轻为改易。在皇帝受大行皇帝付托之重,惟当善继善述,勤求治理,岂可执意欲行皇考所未行之制。诸王大臣亦当殚心辅佐,俾海宇乂安,庶政澄清,始为克尽子臣忠孝之道。至持服三年,不过尽孝之一端。况大行皇帝十三年来宵旰忧勤,惟愿四海升平,吉祥善庆。为子臣者,自应仰体在天之灵,绍述缵承,共享和平之福,以成先志。若必欲重服三年以为尽孝,上揆大行皇帝圣心,亦未必鉴慰也。”以不宜轻易改变本朝服制和世宗皇帝当年成例为法宝,对高宗来说确实是一有效的牵制。面对这一压力,高宗并没就此改变自己的想法,他一方面为自己开脱说:“持服一节,朕不敢以为克尽继述之大猷,不过稍尽臣子之私情。今皇太后既有此旨,且责朕以行皇考所未行,朕何敢当之?”另一方面,则尽力去争取皇太后的支持,指示诸王大臣“将皇考未行之故,并朕今日可行之故,分晰开陈,俾皇太后阅之而心安。则朕意既遂,而朕心亦慰矣。”[56]
经过一番廷议,[57]九月十七日,总理事务王大臣等“钦遵皇太后懿旨,仰体上孝思纯笃”,对服丧礼制做了如下调整:
谨拟百日内,上服缟素,百日外请发、易素服;诣几筵前,仍服缟素;诣皇太后宫,及御门涖官听政,咸素服,冠缀缨纬;升殿受朝,不宣表、不作乐,咸用吉服、礼服;并一切典礼,用礼服。二十七月服满,照百日礼致祭,毕,上释服。皇后应遵照上持服礼制行,惟朝夕侍奉皇太后,兼有报祀之礼,应于二十七日后,在宫中素服,一切典礼,咸礼服;诣几筵前,仍缟素。妃、嫔于二十七日除服后,二十七月内,咸素服;遇典礼,用礼服。皇子与诸王百官,咸二十七日除服,百日薙发。外省官员军民人等,俱照定例行。[58]
这一带有折中性质的调整,既赢得了皇太后的首肯,又基本上符合了高宗的意愿,从而使行三年之丧的风波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
清高宗为世宗服三年之丧的心愿虽然得到实现,但其间来自满洲权贵和皇太后的阻力,对刚刚继承皇位的他来说,无疑是一大政治考验。也许对一般人来说,行不行三年之丧,于他人、于社会造成不了多大影响,但对一国之君、尤其是满洲嗣君来说,事情就不这样简单了。依清朝惯例,祖宗成法是不能轻易更改的,而且前面的两代君主——圣祖、世宗,都没有先例。面对这一困境,高宗一方面以祖、父限于时势而并非不愿行三年之丧为自己开脱,另一方面则抬出古之帝王有行三年之丧者作为挡箭牌(“居丧读礼”[59]亦为其中蕴含的一项意图),以此来表明自己此举并非为一己之私情,而是寓有更深远的意义。如此一来,既化解了破坏祖制和违反世宗遗训的压力,又昭示出自己作为新嗣君欲更新政治的新的取向。事实上,随着满汉文化的渐趋融合,以及满洲统治者对汉文化熏陶的加深,高宗的这一选择,应该说体现出了一种“满汉一体”格局下的新的政治文化走向。因此,从政治层面来看,高宗之执意行三年之丧,已不单纯是服丧时间长短的问题,而是他欲藉此来彰显“国家荷天庥,承佑命,重熙累洽,同轨同文,所谓礼乐百年而后兴,此其时也”[60]的为政求治旨趣。但是,也应该看到,高宗的这一颇富兴复三代礼乐之治的理想旨趣,在当时尚不能马上被满洲权贵所认同,虽然他们一时摄于高宗威势而不得不认可其行三年之丧的强烈要求,但在内心里仍然还存有抵触、反对情绪。如何消除这一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隐患,是高宗必须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反观传统文化资源,《三礼》文献经典,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从这一意义上来说,高宗改元伊始诏修《三礼》义疏的政治举措,实为统一统治阶层内部意识、树立政治文化新取向的内在需求。
综观而言,高宗所表明的承续其祖经学取向及补其缺的意图,固然是其决定开馆修纂《三礼》义疏的主要原因,但寻其根源,清兴以来最高统治者在理学意识形态下,对传统经学、礼学的加意和张扬,以及清初诸儒在“以经学济理学之穷”致思路径下,对《三礼》学的兴复和践履,皆为高宗做此选择提供了客观条件。而他在诸儒臣师傅引导下,对经学、以礼为治的体认和阐发,则表明其自身亦具备了更张政治新旨趣的内在素质。客观条件和内在素质的相互激荡,终在“行三年之丧”所引发出的礼制合理性依据需求的促进下,演化为实际的政治行动。三礼馆的诏开,即是这一实际政治行动的体现。
注释:

[1] 《清高宗实录》卷21,乾隆元年六月己卯。
[2] 清高宗:《御制三礼义疏序》,《钦定周官义疏》卷首,第1-2页。
[3] 在《御制日讲礼记解义序》中,清高宗亦曰:“朕御极之初,允儒臣请纂修《三礼》义疏。”(《日讲礼记解义》卷首)
[4] 清高宗:《御制文二集》卷13,《文渊阁记》。
[5]《世祖章皇帝圣训》卷5,《兴文教》。
[6] 清世祖的这一理念,承继了其祖“为国之道,以教化为本”的思想。《太祖高皇帝圣训》卷3《崇教化》载:“天命四年己未六月丙辰,上谕侍臣曰:为国之道,以教化为本;移风易俗,实为要务。诚乱者辑之,强者驯之,相观而善,奸慝何自而逞?故残暴者当使之淳厚,强梁者当使之和顺,乃可几仁让之风焉。舍此不务,何以克臻上理耶?”
[7] 清圣祖:《御制文集》卷19,《文献通考序》。
[8] 清圣祖:《御制文集》卷19,《日讲易经解义序》。
[9]《大清圣朝圣训·圣祖仁皇帝》卷12,《文教》。
[10]清圣祖:《御制文集·庭训格言》。
[11]《康熙起居注》,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
[12]《清圣祖实录》卷258,康熙五十三年四月乙亥。
[13]清圣祖:《御制文集》卷27,《讲筵绪论》。
[14]《大清十朝圣训·世宗章皇帝》卷4,《圣学》。
[15] 清高宗曾指出:“朕惟《四子》、《六经》,乃群圣传心之要典,帝王驭世之鸿模。君天下者,将欲以优入圣域,茂登上理,舍是无由。”又曰:“夫经书义蕴,毕赅天德王道之大端,实为兼贯。”他还指出:“夫《六经》为治世之书,内圣外王之道无不赅备”(《大清十朝圣训·高宗纯皇帝》卷13,《圣学》);“文以载道,与政治相通。故二帝三王之盛,在廷敷奏及宣谕众庶之言,皆为谟为诰,炳着《六经》。”(同上卷33,《文教》)这些认识,可谓是对圣祖、世宗思想的张扬。而高宗于乾隆二年命翰詹科道诸臣进呈经史之举,在经筵讲论中所表现出的由尊朱到质疑朱子学的转变,以及十五年诏开的“经学特科”,更体现出了其崇奖经学的取向。
[16]《清世祖实录》卷10,顺治元年十月丙寅。
[17]《清圣祖实录》卷22,康熙六年六月甲戌。又魏象枢在《寒松堂全集》卷3《请颁礼制之书等事疏》中尝曰:“夫礼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中华书局1996年8月版,第80页)
[18]清圣祖:《御制文集》卷18。
[19] 清圣祖:《御制文集第二集》卷40。
[20]清圣祖:《御制文集第二集》卷31,《日讲礼记解义序》。
[21]《四库全书总目》卷21,《经部》,《礼类三》,《日讲礼记解义》。
[22]《清圣祖实录》卷34,康熙九年十月癸巳。
[23]《大清十朝圣训·世宗宪皇帝》卷4,《圣学》。
[24]清世宗:《圣谕广训序》,《圣谕广训》卷首。
[25]清世宗:《圣谕广训》,《四库全书》第717册,第602页。
[26]清世宗:《圣谕广训序》,《圣谕广训》卷首。世宗曾言:“明刑所以弼教,君德在于好生。从来帝王于用刑之际,法虽一定,而心本宽仁。”(《世宗宪皇帝圣训》卷24,《慎刑》)
[27]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2,《仪礼郑注句读序》。
[28] 详见拙着:《清初三礼学》,第二、三、四诸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29] 孙奇逢:《日谱录存》,顺治十三年十月初七日。
[30] 钟錂:《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学须第十三》。
[31]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21,《治平类》。
[32] 冯辰、李调元:《李塨年谱》卷3,(康熙)己卯四十一岁条。
[33]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卷10,《修齐类》。
[34] 弘历:《乐善堂文抄·庚戌年原序》,《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首。
[35]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序》,《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首。
[36]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16。
[37]《清史稿》卷303,《福敏传》。
[38]《清史稿》卷289,《朱轼传》。
[39] 清高宗:《御制诗集四集》卷58,《怀旧诗二十三首·可亭朱先生》。按:四位师傅之中,惟朱轼经常为诸皇子讲授。高宗于此诗中称:“徐未久得罪去。张以书写谕旨事繁,旬月中偶一至上书房。嵇则出为河督。惟先生常至书斋,为余兄弟讲授。”
[40]《清史稿》卷290,《蔡世远传》。
[41]清高宗:《御制诗集四集》卷58,《怀旧诗二十三首·闻之蔡先生》。
[42]清高宗:《御制诗集四集》卷58,《怀旧诗二十三首·故大学士鄂尔泰》。其中有云:“皇考重英贤,率命书房走。鄂尔泰、蒋廷锡以阁臣,蔡珽、法海列卿九。胡煦、顾成天、刘统勋、梁诗正、任启运,邵基、戴瀚来先后。其时学亦成,云师而实友。不足当绛帷,姓名兹举偶。”
[43] 清高宗:《御制诗集四集》卷58,《怀旧诗二十三首》之《龙翰福先生》、《可亭朱先生》、《闻之蔡先生》。
[44]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1。
[45]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8。
[46]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1。
[47]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1。又《六艺赋》曰:“夫礼缘情以制物,乐平情而返初,射必先乎正直,御必范乎驰驱,书贵六文之不忒,数穷大衍而有余。于身为终始之伴,于道为行迈之舆。请为言其美备,俾远者其听诸原。夫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既安上而治民,亦纬地而经天。其制之也必传道之圣,其行之也必守道之贤。郊庙有飨祀之典,朝宁有聘会之虔。尊尊则衣冠拜舞,亲亲则酬酢蕃骈。尊卑赖以等杀,进退恃以周旋。是盖礼之大者,而其细尤莫能以尽焉。”(同书卷12)
[48]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3,《为万世开太平论》。
[49]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5。
[50] 清高宗:《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8,《乐善堂记》。
[51] 弘历在《恭跋性理精义》中尝称:“夫欲致天下于熙皡,振风俗于隆古,焕礼乐于三代,兴孝悌于十室者,必本之于崇王道,而王道之崇,则又在于尊儒学。古昔圣王之治天下也……凡所以重教化之道,致天下于文明者也。我圣祖仁皇帝崇儒重道,仁民育物,兴学校,举孝悌,励风俗,崇礼让,凡古昔圣王所以治天下之道,靡不毕举。而又谆谆勉勉,默契夫尧舜之授受、孔孟之心传,谓有宋诸儒上继绝学,下开来裔,实有功于世道人心。”(《御制乐善堂全集定本》卷8)
[52] 《清高宗实录》卷1,雍正十三年八月庚寅。
[53] 以上皆引自:《清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庚子。
[54] 全祖望《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铭》曰:“今上即位,有意大用公。时方议行三年之丧,礼部尚书魏公廷珍,公石交也,以谘公。公平日最讲丧礼,以此乃人伦之本,丧礼不行,世道人心所以日趋苟简,谆谆为学者言之。而是时皇上大孝,方欲追践古礼,公因欲复古人以次变除之制,随时降杀,定为程度,内外臣工亦各分等差,以为除服之期。此说本之桴亭陆氏(即陆世仪——引者注),最为有见。魏公上之,闻者大駴,共格其议,魏公亦以此不安其位。”(《鲒埼亭集》卷17)苏惇元《方苞年谱》雍正十三年乙卯年六十八岁条亦称:“秋九月,高宗嗣位,有意大用先生。时高宗方欲追践古礼,议行三年之丧,特下诏令群臣详稽典礼。王大臣令礼部尚书景州魏公廷珍,偕先生拟议。魏公与先生为金石交,以谘先生。先生因欲复古人以次变除之制,随时降杀,定为程式,乃作《丧礼议》……魏公上其议,大臣有不便者,遂格不行。先生时领武英殿修书事,请于亲王,就直庐持服,未再期,先生不出焉。先生所教习庶吉士,二十七日内,斋宿馆舍,无敢饮酒食肉者,他部未尝有也。”(方苞所作《丧礼议》,详参:《方苞集集外文》卷3,第583-586页)由此可见,行三年之丧之议,自一开始即遭遇到很大的阻力。
[55] 以上皆引自:《清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丁未。
[56] 《清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己酉。
[57] 赵国麟撰《甘庄恪公神道碑》,曾记当时甘汝来参与其事称:“今上登极,毅然复行三年之丧。未蒙皇太后俞允,集群臣廷议。公抗声言曰:‘三年之丧,贵贱一也,后世所以不能行者,以认理不真故耳。我皇上法尧舜之道,行周孔之礼,立亿万年彝伦之极。’或谓二十七月中,不无妨于朝祭大典。公曰:‘墨缞视事,越绋以祭,礼固言之,夫何疑?’于是询谋佥同,复奏准行。凡有仪制,皆自春官主稿。公博考载籍,援古证今,具有条理,而旷古大礼以定。呜呼!自汉文短丧后,晋武、魏孝文、周武、宋高,皆尝遵复古制,而臣下不能将顺其美,典礼缺如。公独持大义,襄赞厥事,杜元凯其有惭色哉!”(《甘庄恪公全集》卷首)张廷玉《甘庄恪公墓志铭》亦曰:“今上皇帝登极,诸大典礼,公以春官多所赞襄。”(同上,又见《澄怀园文存》卷12)按:甘汝来于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一日迁兵部尚书,之前任礼部右侍郎。
[58] 《清高宗实录》卷3,雍正十三年九月癸丑。
[59] 乾隆二年三月二十日,清高宗在批复兵科掌印给事中毕谊的奏折中,曾曰:“朕在潜邸,六经、诸史,皆尝诵习,自承大统,敕毖万几,少有余闲,未尝不稽经读礼。今祥练既逾,毕谊所奏,令诸臣日缮经史奏议,理得施行。”(《清高宗实录》卷39,乾隆二年三月戊申)
[60] 清高宗:《御制文二集》卷13,《文渊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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