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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论结构及其现代意义
关于黄宗羲民本思想的性质,学界存在不少争议。有人认为黄宗羲的民本思想无非是《尚书》“民惟邦本”思想和孟子“民贵君轻”思想的延续,是“以君权为核心”的儒家民本思想的“极 限”,因而是“前近代”甚至是“反近代”的,不具有民主启蒙性质。我是不同意这种看法的。黄宗羲的民本思想已经超越孟子以来“以君为主”的“尊君重民”式民本思想的旧范式,创立了“以民为主”的“民主君客”式的新民本理论,其思想已具有朴素的民主启蒙性质,因而不是传统民本思想的“极限”,而是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开端”。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其1653年写下的《留书》和1663年在《留书》基础上扩充而成的《明夷待访录》。这两部堪称姊妹篇的政论专着,从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阐述了作者的新民本思想,从而奠定了黄宗羲作为我国明清之际伟大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地位。
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论结构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一是政治模式。他在《留书·封建》篇指出,自秦以来中国政治“有乱无治”弊病的根源在于秦“废封建之罪”,进而以“托古改制”的方式主张效法古代“封邦建国”的诸侯自治制度,退而求其次,则应效仿唐初设置“方镇”以屏藩中央的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制衡中央集权的地方自治设想。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破天荒第一次提出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思想命题。他所谓的“天下”指的就是人民(万民)。这个命题可以概括为“君为民害”论。进而,他又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命题,确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君是由民请出来办事、为民服务的客人,这可以概括为“民主君客”论。黄宗羲还提出了“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的思想主张,实际上是坚持君臣共治天下的治权平等思想。这一政治模式显然已经包含了反对君主专制、主张“民主”、“民权”的思想内容,因而具有朴素的民主性。二是法制模式。黄宗羲以“托古改制”笔法,肯定“三代之法”是“天下之法”,而批评三代以下之“法”为帝王“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主张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并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命题。这些思想主张,已经明确地包含了天下是人民之天下、应由人民共同治理的民治思想,包含了以万民之公法治理天下的法治思想。三是经济模式。他对不断加重农民负担、造成“积累莫返之害”的历代封建王朝的赋税制度进行了深刻批判,并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和工商业的思想主张,如“工商皆本”的政策主张,“废金银”而“通钱钞”的币制改革主张,“均田”、“齐税”而又不排斥富民占田的“井田制”构想。这些主张虽不免有空想成分,但在客观上顺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要求,因而具有启蒙意义。四是教育模式。一方面,黄宗羲特别重视学校的作用,把学校的功能定位为指导政治、引导舆论的场所,提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政治主张,实际上提出了“以学术指导政治”的启蒙思想;黄宗羲还力主改革以科举取士的教育制度,提出了培养、选拔人才应坚持“宽于取而严于用”的原则,以及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取士八法”。五是哲学思维模式。他既继承又超越了前辈王阳明的“心学”思想与乃师刘宗周的“诚意慎独”之学,将王阳明的“致良知”说解释为“‘致’字就是‘行’字”的“行良知”说,将刘宗周立足于至善之“意”的“改过”说发展为基于“工夫”实践的“力行”哲学,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和“必以力行为工夫”的重要哲学命题,还提出了“一本万殊”与“会众合一”辩证统一的认识方法论。这为纠正当时流行的空虚学风、倡导社会变革提供了新思维。
黄宗羲民本思想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其思想渊源,就广义而言,主要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民本”、“仁政”思想以及道家的“无君论”。具体而言,《尚书》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孔子的“仁爱”理论、孟子的“民贵君轻”论、“残贼独夫”论、鲍敬言的“无君”论、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民思想、邓牧《伯牙琴》中的反君忧民、举贤重士主张、王阳明的“致良知”与“知行合一”论、黄省曾《难柳宗元<封建论>》中所谓“封建郡县仁不仁”之辨、刘宗周的“诚意、慎独”思想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为黄宗羲的民本思想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思想资源。但黄宗羲的民本思想较其往圣先贤已有了实质性的超越。而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黄宗羲深刻地认识到尊重人们“自私自利”生活权利的重要,认识到天下应是人民共有共享的天下而非帝王一家一姓之私产的道理,进而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批判君主专制、倡导民主启蒙的思想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黄宗羲新民本思想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来源,乃是源自于中国两千多年君主专制的负面实践。而其新民本思想之“新”,就新在超越了传统民本思想的“君以民为本”、“臣为民请命”的“为民作主”旧范式,而提出了“民为主,君为客”的主权在民、君须为民服务的新思想,提出了以“天下之法(公法)治天下”的民治主张,而这是“以君权为核心”的传统民本思想所无法企及的。
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尽管有历史局限和空想成分,但其中体现的人文精神是历久弥新的,具有重要的现代意义:第一、黄宗羲的“民主君客”论和“万民忧乐”论,伸张了主权在民、君须为民服务、以万民忧乐为治乱标准的思想观念。第二、黄宗羲关于“治法”与“治人”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法治、德治、人治”的关系及其利弊,促使我们为建立基于民主政治的现代法治社会而作出不懈的努力。第三、黄宗羲的“工商皆本”与税制改革等经济思想主张,可以为我们发展工商业,实行科学的经济政策提供借鉴。第四、黄宗羲关于学校功能和改革取士制度的理论观念,可以启迪我们正确认识学术对于政治的引导作用,深刻认识不拘一格选用人才的重要意义。第五、黄宗羲提倡的“必以力行为工夫”、“工夫所至即其本体”的哲学思想,是一种重视实践的哲学;而他在长期哲学探索中总结出来的“一本万殊,会众合一”的辩证思维方法,更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思维的特征,对于我们在全球化背景下促进异质文化交流、推动文化创新、提升人文精神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07年02月05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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