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历史影响及危害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或“塔城界约”,是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由清廷代表明谊等与沙俄代表巴布科夫等于公元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俄历1864年9月25日)在塔尔哈巴台(今塔城)订立。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原件有满文、俄文两种文本,共10条,主要内容有: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中俄双方陆续勘界立碑并签订了《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塔尔巴哈台界约》等三个勘界议定书。通过上述活动,沙俄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勒喀什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签约经过

按照《中俄北京条约》的规定,自1862年(同治元年)8月起,清朝勘界大臣明谊与俄国全权代表巴布科夫(ИванФёдоровичБабков)、札哈罗夫(Ива?нИльи?чЗаха?ров)等在塔尔巴哈台开始勘分中俄西界的谈判。谈判前,俄方拟定了与《中俄北京条约》边界条款的规定不相符的“国界草案”及“分界地图”,意图将更多的中国地方指为俄有,并采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侵占黑龙江地区时实行的“以实际占领支持外交要求”的策略,出兵占领所谓“国界草案”中俄国标明的山隘、要津,造成既成事实。

谈判开始后,俄方坚持以中国常驻卡伦为界,“所有卡外尽作为应给该国之地”。明谊据理驳斥,未予同意。9月17日,中方作出让步,提议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伊犁四处旧有边界至常驻卡伦之间“适中定议”,将此线以西原属中国之地划给俄国。俄方对此竟未予置理。20日,俄方将“国界草案”交给中方,声称国界必须照图划定,否则即可毋庸再议,并限10日内答复。

10月初,巴布科夫等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择期回国。后中方多次要求复会,均遭拒绝。1863年(同治二年)3月下旬起,沙俄西西伯利亚总督出动俄军,向中国西部境内纵深地带推进,直指塔尔巴哈台、科布多、斋桑淖尔、伊犁等战略要地。

在俄军入侵面前,清政府畏缩不前。恭亲王奕訢认为:“该国如此强横,若不早为完结,诚恐酿成不可收拾之势。”于1863年(同治二年)9月上旬向沙俄驻华代办表示,准备接受俄方在塔尔巴哈台提出的“分界议单”(即“国界草案”),并提出以撤退入境俄军为交换条件。11月,明谊接到谕旨,随即照会西西伯利亚总督,要求俄方1864年派员前来“商办换约”。俄方借口来照中有“商办”字样,表示拒绝。

1864年(同治三年)5月,俄军乘新疆回民反清起义(见词条“1864年农民起义”)之机,继续入侵中国西部地区,并于6、7月间强占伊犁西北的博罗胡吉尔卡伦,伊犁岌岌可危。8月11日,伊犁参赞大臣明绪迫于形势,致函西西伯利亚总督:“准照议单,约派使臣,速来换约。”俄方见签约时机成熟,表示同意。

谈判过程中,俄国陈兵塔城卡外以为威胁,巴布科夫借此强迫明谊必须按照俄国的分界议单划界,否则派兵强占。清廷屈于俄国的武力威胁,令明谊让步,接受俄方议单。10月7日,中方代表明谊等与巴布科夫、札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签署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并在俄方绘制的分界地图上签字画押。

历史影响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继《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瑷珲条约》、《中俄天津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后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的又一个掠夺性条约。在双方谈判及划界之中,俄方充分利用清朝代表不懂俄文和地理知识缺乏的缺点,坚持“按常驻卡伦”划界,并以武力作为其后盾,从而增加了中国的领土损失。

《沙俄侵华史》及《中国近代边界史》等著作也指出,较之同为不平等条约的《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从若干方面进一步增加了中国的领土损失:其一,改变了原定边界走向;其二,越过了俄方自己提出的“分界标志”;其三,不同条约文本及分界地图之间彼此矛盾。

至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三个子约,在该约的基础上还变本加厉。通过《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和及其三个子约,沙俄割占了中国西北部边疆约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连被《中俄北京条约》列为界湖的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等也被划入了俄境。沙俄以此为界,继续蚕食新疆伊犁地区。

沙俄吞并的上述领土后为苏俄及苏联继承(《加拉罕宣言》及《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等未废除《中俄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对中苏边界的安排),至苏联解体后,上述地区转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