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文达公笔记摘要》之因果故事

149、将功赎罪

有富室子病危,绝尔复苏,谓家人曰:“吾魂至冥司矣。吾尝捐金活二命,又尝强夺某女也。今活命者在冥具保状,而女之父亦诉牒喧辩。尚未决,吾且归也。”越二日,又绝而复苏曰:“吾不济矣。冥吏谓夺女大恶,活命大善,可相抵。冥王谓活人之命,而复夺其女,许抵可也。今所夺者此人之女,而所活者彼人之命。彼人活命之德,报此人夺女之仇,以何解之乎?既善业本重,未可全销,莫若冥司不刑赏,注来生恩自报恩,怨自报怨可也。”语讫而绝。

案欧罗巴书不取释氏轮回之说,而取其天堂地狱,亦谓善恶不相抵。然善恶不抵,是绝恶人为善之路也。大抵善恶可抵,而恩怨不可抵,所谓冤家债主,须得本人是也。寻常善恶可抵,大善大恶不可抵。曹操赎蔡文姬,不得不谓之义举,岂足抵篡弑之罪乎?(曹操虽未篡,然以周文王自比,其志则篡也,特畏公议耳。)至未来生中,人未必相遇,事未必相值,故因缘凑合,或在数世以后耳。历史网(www.moulishi.com)

【译文】

有位富室人家的子弟病危,他死后又苏醒过来,对家里人说:“刚才我的灵魂已经到了阴曹地府。只因我曾经出钱救过两个人的性命,又曾经强夺过一位民女。如今那两个被我救活的人在阴司投递状书保我,而那女子的父亲却在阎王爷面前哭诉申辩,请求将我治罪。所以这个案子还不能作最后判决,就暂且放我回来了。”

过了两天,这位富家子又死而复苏,对家里人说:“这回我可死定了。刚才我又到了阴司,据冥官说:‘强夺民女虽罪大恶极,救人活命却也是大善,善恶可以相抵。’但阎王爷说:‘如果救了某人的命,所夺的民女刚好又是他的女儿,这还可以抵消。现在他所夺的是这个人的女儿,而被救活的却是那个人的性命。以救活他人的恩德,来补偿这人女儿被夺的冤仇,这怎么说得通呢?我认为救人的大善与害人的大恶既然不能完全抵消,不如冥司不给予刑赏,让他们在来生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报怨,不就了结了!”

按欧州人所著的书中,一般不采取佛教轮回的学说,而是采取天堂地狱的说法。他们也主张善恶不能互相抵消。然而,若一定说善恶不能相抵,这是断绝了恶人向善的路。大概善恶应该可以抵消,但恩和怨不能抵消。这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冤有头、债有主。”必须由本人来清算。又一般的善恶可以抵消,若是大善大恶却又当别论。曹操用重金赎回远嫁匈奴的蔡文姬归汉,不能不算是一件义举,但怎么能抵消他篡位弑君的罪恶呢?至于人在未来世中,恩怨双方未必相遇。即使相遇,恩怨相酬也未必相等。所以,要待因缘凑合,必经数世之后才能了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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