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文达公笔记摘要》之因果故事

107、儒佛异同

颖州吴明经跃鸣言:其乡老儒林生,端人也。尝读书神庙中。庙故宏阔,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率不相闻问。

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来叙寒温。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谈,甚有理致,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圣贤之为善,皆无所为而为者也。有所为而为,其事虽合天理,其心已纯乎人欲矣。故佛氏福田之说,君子弗道也。”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然用以律己则可,用以律人则不可。用以律君子犹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则断不可。圣人之立教,欲人为善而已。其不能为者,则诱掖以成之。不肯为者,则驱策以迫之。于是乎刑赏生焉。能因慕赏而为善,圣人但与其善,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能因畏刑而为善,圣人亦与其善,必不责其为避刑而然也。苟以刑赏使之循天理,而又责慕赏畏刑之为人欲,是不激劝于刑赏,谓之不善。激劝于刑赏,又谓之不善,人且无所措手足矣。况慕赏避刑,既谓之人欲,而又激劝以刑赏,人且谓圣人实以人欲导民矣。有是理欤?盖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圣人之刑赏,为中人以下设教。佛氏之因果,亦为中人以下说法。儒释之宗旨虽殊,至其教人为善,则意归一辙。先生执董子谋利计功之说,以驳佛氏之因果,将并圣人之刑赏而驳之乎?先生徒见缁流诱人布施,谓之行善,谓可得福。见愚民持斋烧香,谓之行善,谓可得福。不如是者,谓之不行善,谓必获罪。遂谓佛氏因果,适以惑众。而不知佛氏所谓善恶,与儒无异。所谓善恶之报,亦与儒无异也。”

林生意不谓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顷,天已将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动,乃庙中一泥塑判官。历史网(www.moulishi.com)

【译文】

颖州贡生吴跃鸣说,他家乡有位宿儒林老先生,品格端庄,为人正直。曾借住在一所神庙里读书。这座庙宇宏伟宽敝,借住在这里的读书人很多。由于林先生性情孤僻,和这些同住的读书人很少来往。

有一天,他到了半夜还睡不着,便独自在月下散步。忽然有位客人走来,向他问候。林先生正感寂寞,见来人举止风雅,便请客人到屋里坐,略备茶茗,与客人闲聊起来。那客人论理有致,语言不俗。两人你言我语,十分投机。言谈之间,偶然涉及因果之事。林先生说:“古来圣贤做好事,绝不是事先预期要得到好报才去做的。若是为了要得好报才去做好事,虽说也合乎天理人情,但其心理上却存有欲望,便没多大价值。所以,佛家主张福田之说,是君子所不屑的。”

客人说:“先生这一番话,纯粹是儒家的论调。若是用这种观点来约束自己,未尝不可。若是用它来约束别人,那就不可以了。如果用它来要求有相当修养的君子,或者能有些效果。如果用它来治国安民,那就绝对行不通了。圣人设立教化,目的在于教人为善而已。对那些不能自觉为善的人,要加以劝诱引导,帮助他们去行善。对那些不愿意为善的人,就要鼓励鞭策他们去为善。于是刑赏制度就产生了。那些能够做到为了奖赏而行善的人,圣人只赞扬他们乐于为善的一面,必不会去责备他们是为了得赏才为善。那些能因畏惧刑罚而遵纪守法做好人,圣人也只赞赏他们能遵纪守法的一面,必不会去责备他们因害怕刑罚才守法。如果在刑赏的制约之下,使人们都能顺从天理,乐于向善。而又责备他们是贪赏惧罚,是出于私心人欲。这么一来,不接受刑赏的激励劝诱固然不好,接受刑赏的激励劝诱也不好,这就使人们不知该如何才对。况且既然把贪赏惧罚说成是私心人欲,而又用刑赏去激励劝诱人们向善。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圣人是不是想用刑赏来诱导人的私心欲念呀?你认为有这个道理吗?在现实社会中,具有超卓智慧,出类拔萃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平平庸庸、碌碌无为的人则是大多数。所以,圣人的刑罚奖赏制度,主要是着眼于对中等以下人们的教育。佛家的因果报应论,也是着重于对这些人而说的。儒家的教义与佛家的教义虽然在宗旨上有很大的区别,但在教人为善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先生根据董(仲舒)夫子‘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理论,来驳斥佛家的因果论,岂不是连同圣人的刑赏制度也一齐驳斥了呢!先生只看见那些僧侣们劝人布施,说这样就是行善,可以得福;只看到愚民们持斋烧香拜佛,说这是行善,也可以得福。不这么办,就是不行善,就会受报应。据此,你就认定佛家的因果论是在蛊惑群众。殊不知佛家所谓善恶的定义,与儒家大致相同。佛家所谓的因果报应也与儒家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观念并没有差别。”

林先生对这位客人的一番宏论不以为然。他想进一步再阐述自己的观点,更深入地辨证一回。不觉东方泛白,天将亮了。客人便起身告辞。林老先生余兴未尽,执意挽留,那客人忽然僵立不动。仔细一看,竟然是此庙里一尊泥塑的判官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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