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和尚书令区别

尚书令,是中国古代的官名,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属官,负责管理少府文书和传达命令,汉沿置,职轻,而权重。

汉武帝时,为了削弱相权、巩固皇权,从而设内朝官,任用少府尚书处理天下章奏,遂涉及国家政治中枢。朝廷重臣秉其它职权者,可以“领尚书事”(即录尚书事)为名掌实权,例如西汉司马迁受腐刑后,担任”中书谒者令“,兼职尚书事。东汉尚书令则权职重大,为“三独坐”之一。

西汉成帝时,随着朝廷的政务越来越繁琐,尚书的权力日益庞大,开始实行分曹治事,始置五曹尚书;各曹以尚书令为首,尚书令成为对君主负责执行一切政令的首脑。但由于是内朝职务,尚未完全脱离少府序列,品级不高。并且,东汉常以大将军、三公录尚书事,这样尚书令不得不受其制约。

隋唐时期,尚书令为尚书省长官,宰相职。传统说法认为由于唐太宗在武德年间曾任尚书令,因此唐朝此后不设尚书令[3]。郭子仪曾以设置尚书令违背了开元令式两次上表辞尚书令。然而唐长孺却指出不设置尚书令早在隋朝就已成为惯例,仅有杨素曾任一年的尚书令。五代后,尚书令为虚职,成为名义上的最高尚的官职。元代,尚书令时置时废,为相职。

基本信息

尚书权力很大,但由于是内廷职务,尚未完全脱离少府序列,品级不高。朝廷重臣秉权者,以录尚书事为名。武帝用宦者,改置中书谒者令,西汉时的张安世、五鹿充宗等都担任过尚书令。

汉武帝置四尚书,而尚书令当时还没有成为尚书台的长官,《汉官名秩》记载的皇帝赏赐中,尚书郎、尚书丞赏赐钱比尚书令多,“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三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丞、郎各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权限应该还是汉武帝时期中书谒者范围,只是中书令的谒者,负责宣读诏书。成帝仍用士人。所掌为章奏文书,以为天子近臣,在西汉后期,职权渐重。东汉政务均归尚书台,其主官尚书令在制度上属于少府,秩仅千石,实际直接对皇帝负责,总揽事权。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尚书令日益尊贵。事无大小,皆归尚书令。

隋、唐以三省(中书、门下、尚书)长官为宰相,尚书令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唐朝加强中书门下省地位后尚书令不常置,改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宋尚书令班次在太师之上,为亲王、使相兼官,无实职。元曾设尚书省,而未设尚书令。

尚书令的地位

丞相与内阁

秦汉定制,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太尉掌军,御史大夫掌监察,又兼为丞相之副,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但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的。

魏文帝置中书监、令,自是事归台阁,历南北两朝,皆以中书监、侍中、尚书令、仆射诸官掌机密,这就是中书监、令成为宰相的起源。而丞相只作为优礼大臣的崇高官位,不甚假以事权。

一直到南宋孝宗以后,才又采用左右丞相名称,辽金元亦同。明初亦设左右丞相,不久即废。至成祖时置内阁,只以内阁诸臣参与机务,至此以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后梁开平三年三月,诏升尚书令为正一品。按《唐六典》,尚书令正二品,是时以将授赵州王镕此官,故升之。

到清时,大学士赞理机务,表率百僚,但兼殿内及六部尚书衔。到雍正以后,军机处成立,为全国政务中枢。至清末,又成立内阁。

六部

清代六部的执掌如下: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刑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九寺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