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太医是几品官

我国自封建时代初期,宫廷即设置有医药机构。秦汉时置太医令,隋唐有太医署,宋改为太医局,金代始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为长官,明清相沿。清太医院归礼部领导,是“掌医之政令,率其属以供医事”的独立机构,除选拔人员要通过礼部外,平时则独立行使行政业务清太医院设长官1名,称为院使,副长官2名,称左右院判,下设御医10~15人、吏目10~30人,医士20~40人,恩粮医生20~30人,切造医生(负贵药物)20~30人。这种编制清代各朝虽有增减,但总的体制一直没有变化。院使为五品官,御医均授七品官、准用六品冠带。

清太医院原址设在紫禁城内东墙(东华门内往北),民国初年迁至地安门外东大街路北。


清初,太医院分设11科,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料、口齿科、咽喉科、正骨科、痘修科。后来,将痘疹科并入小方脉,将疮痛科并入口齿科。乾隆年间,太医院掌9科。清中叶以后,又将伤寒料、妇人科并入大方脉,疮疡科改为外科,撤销针灸及正骨两科,所以,光绪《会典》中记载,太医院设5科: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口齿料。

太医院自院使到医土都要按自己的业和等级“给事内廷”(到内宫服务),轮流值班。值班分内值和外值。内值在各宫内的外班房值班,又称宫值;外值在东药房值班,又称六值。

凡宫中传唤太医院侍直(值班)的医官入大内(皇宫)看病,都要由御药房太监带領,诊治皇帝疾病开出处方后,必须与太监一起在御药房合药,并将药方联名封存,然后具本报告处方中所列药物的药性和治疗大法,医官和太监在月日(日期)下署名,再进呈皇帝阅览。奏本(报告)后,将本章登记入册,由太监收掌,以凭稽考。

煎调御药时,太医院医官和御药房太监一同监视,以两服药合为一服,煎好后分别倒入两支杯子中,一杯由主治医官先尝,再由院判、太监依次饮尝,然后将另一杯进呈皇帝服用。如果配制药品时,不依照原方及未开明药味和份量,或虽开具而有漏错,则将以“大不敬”论罪。

清太医院的御医,除礼部直接调聘外,很多是由各地保举的。他们不仅都具备深厚的中医理论和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而且都具有良好的文学修养,在辨证施治中,理法井然,方药稳妥,尤对慢性病理更是考虑周详。没有真才实学的人地方官根本不敢向皇帝推荐。加之宫廷用药,其丰富精良,民间无法企及。因此,太医院的医学成就和医疗水平,可以说代表了当时国家的最高医学水平。

为了培养宫廷医务人员和造就中医人才,清代太医院内还设教习厅进行医药教育,教习厅分设“内教习”和“外教习”两种。“内教习”是教育太医院供职的医生,对其中有培养前途的,给予再教育。“外教习”是教育和培养太医院医官子弟或普通平民学医者。教习厅教官均由太医院中选派学识素著的医官担任,普通平民入学,规定由同乡的京官具结推荐呈报太医院再取得太医院医官的保结,同时经院使院判考试,认为其学医可造就者,准其在院等候,顺序递补。这些学员经过重重考核,确系“通晓医理,身无过犯“者,才可进入“外教习厅”学习。学习期间供食宿,学习科目为雍正初年定有张景岳《类经注释》、李明珍《本草纲目》和张仲景《伤寒论》,每3年由礼部堂官到院内主持考试,被录取后为医生。晚清政府政务虽已松驰,但对医官的教育和考查还是十分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