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新网,作者:佚名,原题为:《妇女小脚为何称“金莲”?或来自佛教文化中的莲花》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起源的不同版本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一说睿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窅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窅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孙中山下令劝禁缠足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
令文说:“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曩者仁人志士尝有天足会之设,开通者已见解除,固陋者犹执成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至此,中国女人被缠几千年的脚开始被解放出来。
历史点评:由于社会不断的进步,人们对之前的妇女缠足从美学和人性方面都进行了否定。更完善的价值观使人们意识到其实顺应事物自身发展规律的自然变化就是美的,健康的就是美的。现在人们每当聊天聊起缠足对妇女的残害时总是语气中带些怒气,因为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给妇女带来生理和心理上不可抹灭的影响,也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总之,缠足给人们带来的伤害会更加使人们学会珍惜,也会学会尊重。
揭秘古代女子缠足:最隐私的部位
[导读]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娼妓、太监、女子缠足。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甚至成为古代女子审美的重要标准,三寸金莲也成为女子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
中国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三是女子缠足。其中,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女子缠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可见这个地方是最大的隐私。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
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
女子缠足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渐禁绝,但是直到全国解放后,少数边远地区仍有存在。
缠足为何能在民间流行?
缠小脚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民间谚语说:“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一般从四五岁开始,历经三四年时间,到七八岁时才能初具模样。缠足前先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除拇指外的四个脚趾强行向脚底弯曲,让脚趾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用以燥湿、杀虫、解毒。但仍然有许多女孩子的脚还是化脓流血,难以站立,只能长期爬行。经过如此较长时间的一番折腾,脚就会被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整个脚的长度就会被极大的缩小了。可以想像得来,健全完美的脚被强行地扭曲成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那种疼痛必定是彻骨入髓、铭诸肺腑的。可见,谚语所说的“流眼泪一缸”绝不是随意的夸张。
缠足如此痛苦,怎么会在民间流行起来?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封建社会扭曲了的畸形审美观念所致。在封建社会,宫廷和官场是社会风气的滥觞。由于皇帝和官员认为小脚是美丽的,愚昧的民间也就视小脚为美,乃至把小脚唤作“三寸金莲”。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脚就是“女性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个女子的长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超过了三寸),就会被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这样一种审美观真让人无法理解!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
其二、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从孔子“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高论开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一直延续着。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完全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这种压迫和控制也确实收到了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女性被摧残的小脚竟然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试想,这种游戏除了让人恶心,就是痛恨。
其三、酸腐文人的推波助澜。上面说到的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大多数系文人的嗜好。由此可见文人低俗之一斑。不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他们不嫌毫时不惜笔墨地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劣为乐事,以下作为荣幸,惟恐不能将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绚居然因此而会名声大振!由此可见,酸腐文人的无耻和卑劣也为小脚风气的延续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珐码。
封建社会确实有许多不可容忍的陋习。许多陋习也并非汉族独有,其他民族的陋习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欧洲的束细腰,非洲的戴唇环,东南亚某国的长颈女,韩国的外露乳房等等,但比起汉族的缠足来,都可以说要文明得多了,哪有缠足那么残忍,那么缺乏人性!
对于缠足这种陋习,不是没有人反对,毕竟会有有识之士站出来痛斥。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李汝珍、俞正燮、康有为等人就对这一社会陋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他的《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他质问“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脚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危害,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缠足,是一部血泪史!也是一部耻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