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考试制度 作者:郭齐家


第二节 汉代太学的考试制度

  汉承秦制,但在教育上则转而采用儒家的主张,重新肯定教育在育才和化民两方面的作用,把教育作为巩固汉朝“一统”的重要工具。汉武帝时期,随着政治经济和思想条件的成熟,逐步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置五经(指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博士”、“开创太学”、“确立察举制度”等政策。

  为了培养和选拔精通儒经并能“尊王明伦”的治术人才,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于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下诏在长安设太学,置博士弟子(即太学生)。开创太学后,太学就成为地主官僚政府下设的一种“育才养士”的教育机构。汉武帝以后,随着汉王朝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太学教育也有很大发展。汉武帝开创太学时,太学生仅50人,汉昭帝时太学生增至百人,汉宣帝时增至200余人,汉元帝时增至千人,汉成帝时增至3000人。汉平帝时,王莽辅政,于元始四年(公元4年)为太学生建筑校舍,能容太学生万人。东汉时光武建武五年(公元29年)重建太学于洛阳南门外,校内设有讲堂,门前并有石经四部。京师形成了太学区。太学一时盛况空前。到顺帝以后,太学发展到鼎盛时期,太学生竟达三万人,连匈奴等少数民族也遣子弟入学。这种盛况是世界古代教育史上罕见的。

  汉代太学的教师称博士。汉代每一儒家经书设一名博士。汉武帝时置博士七人,汉宣帝时博士扩大到14人,汉元帝时又增加到15人。汉平帝时,增五经为六经,每经博士五人,共置博士30名。东汉光武帝又置经学博士14人,统一由祭酒领导。祭酒相当于太学的校长,由太常选定德高望重的博士充任。担任博士的基本条件是:明于古今,通晓百家,知识渊博,德行高尚,作风正派,恪守师法家法,教学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等。西汉博士通过征辟或荐举的方式选取;东汉时则采取考试方式选取,并要求基层政权写“保举状”。考试博士,由太常亲自主持。如东汉伏恭经“太常试经第一,拜博士”。应试博士的人年龄须在50岁以上。如果发现应试的人不符合条件,或辞退,或驱逐。如东汉时张玄试笔第一,拜为博士,但后发现他不尊家法,有离经叛道行为,被撤换。杨仁经考试合格拜为博士,后发现不满50岁,汉明帝改任他为北宫卫士令。

  汉代太学的学生,西汉称“博士弟子”或“弟子”,东汉称“诸生”或“太学生”。学生来源:一是由太常在京师和地方直接挑选;二是由郡国道邑等地方举送。选太学生的标准以德、才为主,还重仪表。

  汉代太学很注重考试,制定了十分严格的考试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太学既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又是国家的考试机关。汉代太学的考试有两大作用:一是通过考试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充实汉朝官吏队伍;二是通过考试,督促学生学习儒家经典。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向汉武帝建议道:“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意思是说:培养人才没有比办好太学更重要了,太学是贤才所由出,教化之本源。他希望皇帝兴办太学,聘请高明的教师来教养天下的贤才,常常考问他们,来发展他们的才能,那样,英俊的人才就可以得到了。

  在汉武帝开创太学时规定太学生每年考试一次,称谓“岁试”。东汉时改为每两年考试一次。汉代太学考试方法有以下几种:

  (1)“射策”

  “射策”是汉代太学惯用的一种考试方法,创始于汉武帝时代。《汉书·儒林传》说:“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其具体作法是:由主考人根据儒经内容提出若干问题,然后按照这些问题的难易程度分成甲乙两等,再把这些问题写在帛或纸上密封起来,由被试者随意抽出其中一二种题来解答。这种方法与我们现在采用的抽签考试方法相类似。内容侧重对于儒家经典意思的解释与阐发。主考人根据学生的解答判断学业成绩,成绩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官职。不过每科均规定很少的取官名额。

  (2)“策试”

  东汉司空徐防于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上书要求改进考试方法,认为《论语》不宜“射策”,理由是《论语》是最基本的教材,应试者全应熟习,不如改为“策试”。所谓“策试”,就是教师事先按家法章句分科出好50个题目,学生凡是回答得多且好的被评为“上第”,“五经各取上第六人”,上榜公布,作为政府录用的依据。

  (3)“口试”

  《汉书·儒林传》载:“唐生、褚生应博士弟子选,诣博士,抠衣登堂,颂礼甚严,试诵说,有法。”这说明当时已实行“试诵说”的“口试”考试方法。

  这些考试方法一直推行到西汉末年,王莽时有一些小变动,仍是每岁一试,增加录取名额,改为甲乙丙三科。东汉初年又恢复了甲乙二科。随着太学规模的扩大,考试制度也进行了若干改动。 自汉质帝时起,不分甲乙科,只取“高第”,即最优者。后来又增加了补官的名额。到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仍从太学生中扩大录用名额,把考试最优者排成四等,由太学推荐给政府,然后授予官职,即高第15人和上第16人均做“郎中”,中第17人为“太子舍人”,下第17人为“王家郎”。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又进了一步,采用“两岁一试”,废止录取名额限制,以通经的多少定等第高下,并据此分别授官,即将太学考试与政府分配直接挂钩的办法,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具体办法是:太学生学满两年可以参加考试,以五经为命题范围,以能通经书多少来分别次第,考试不合格的可留校继续学习,过两年赶下届考试。通二经者,授予“文学掌故”官职,也允许不去做官,继续学习,待两年后再参加高一层次的考试。通三经者,授予“太子舍人”官职,也允许不去做官,继续学习,待两年后再参加通四经的考试。通四经者,授予“郎中”官职。如此类推,直至博通五经为止。已作官的太学毕业生亦可参加考试,作为继续升官的依据。这种通过考试选用人才的方法是可取的。这对于鼓励太学生们继续不断地研究儒家经典,养成通才,也是有很大作用的。西汉的太学生多只能专儒家一经,东汉的太学生一人逐步能通二经、三经、四经乃至五经,有的还能兼通今古文,如郑玄被称为“括囊大典、网罗众家”的通儒。

  汉代太学注重考试,使得学生专心攻读,潜心于经典,培养了不少人才。如著名思想家王充、著名数学家崔瑗、著名科学家张衡、著名经学家郑玄等等,都曾是太学生,在太学学习过多年。这说明汉代太学考试制度的确起过积极作用。汉代太学既是教学机关又是代表国家的考试机关,这样可以鼓励青年自修,校外人才经过考试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资格和荣誉,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汉代太学教学制度不甚严格,一味地依赖考试,因而也带来不少弊病。汉王朝通过太学考试,鼓励学生研究经学,并给以政治出路,通过考试,即可以当官,享受荣华富贵,这使广大青年学生一头钻进故纸堆里,把毕生的心血花在经书上面。经学的繁琐章句,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头脑。强调“师法”与“家法”也加深了门户之见,束缚了学术的发展。某一经的大师,如得到朝廷肯定被立为博士,这个经师的经说便成了“师法”。弟子相传,又别为章句,便成“家法”,故一经有数家。太学博士只能依“师法”、“家法”传授,并以此考核太学生,违背“师法”、“家法”者考试就不能通过。汉代太学考试制度往往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不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创造能力。

  汉代太学没有年限规定,太学生一年没有通过考试允许下年再考,这样一年一年考下去,太学里往往有一些少年入学一直到头发白了还没合格的老学生。这些老学生巴望有朝一日考试合格,得到皇上的“恩赐”而步入官场。汉灵帝熹平五年(公元176年)曾特别给了年过60的老学生百余人以考试的机会,考中的给以官职。汉献帝初平四年(公元193年)甚至为照顾那些“结童入学,白首空归”的老学生,全部给他们以“太子舍人”的官职。当时长安城中有以下民谣,真实地描写了这一情况:

  头白皓然,食不充粮。裹衣蹇〔jian减〕裳,当还故乡。圣主愍〔min敏〕念,悉用补郎。舍是布衣,被服玄黄。

  此外,汉代地方郡国学校也有考问经学并根据成绩优劣而授官的。如武威郡学对于“章句既通”的学生,有着“显拔荣进”之为,以致“郡遂有儒雅之士”(《后汉书·任延传》)。北新城长刘梁和桂阳太守栾巴,都曾举行“试策殿最”的考试,并且“随能升授”(《后汉书·文苑列传》、《后汉书·栾巴传》)。郡国还有明经试,即由郡国贡其生员至京师考试,有甲、乙等科,授官和太学中的甲、乙科略同。郡国明经试是于太学之外,为照顾边远州郡自修之士和私学弟子而设立的。在桓帝建和年间(公元147—149年)还开设“比郡国明经试”,这是对太学岁试选士的补充,太学和郡国学校生员均得应考。汉代郡国学校的考试擢用虽未制度化,亦无统一标准,但郡国学校采取了考试制度是没有疑问的。

  总之,汉代太学考试制度促进了汉代官僚队伍儒学化,“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为汉王朝提高吏治效能、强化中央集权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也促进了经学的繁衍兴盛,如班固在《汉书·儒林列传》所赞:“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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