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长鱼矫胁栾中行

〔原文〕

长鱼矫既杀三郤①,乃胁栾、中行而言于公曰②:“不杀此二子者,忧 必及君。”公曰:“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对曰:“臣闻之,乱在内 为宄,在外为奸,御宄以德,御奸以刑。今治政而内乱,不可谓德。除鲠而 避强,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臣脆弱,不能忍俟也。”乃奔狄③。 三月,厉公弑。

〔注释〕

①长鱼矫:晋国大夫,厉公的近臣。②栾:栾书。中行:中行偃,也称中行献子,晋国大夫。 ③狄:指邻近晋国的一个少数民族邦国。

〔译文〕

长鱼矫杀了三郤以后,又劫持了栾书、中行偃,对晋厉公说:“假如不 杀掉这两个人,忧患必然会降临到国君身上。”厉公说:“一天之内已经使 三位卿陈尸示众,不能再多杀了。”长鱼矫回答说:“我听说,祸乱发生在 内叫做宄,发生在外叫做奸,制止内乱要用德教,消除外乱要用刑罚。如今 掌握国政而发生内乱,不能说是有德。要除祸害却避开强暴之徒,不可称之 为威刑。德教和刑罚都没有建立,内乱外乱就会一起发生,小臣脆弱,不能 再这样耽下去了。”于是就亡命到了狄国。过了三个月,晋厉公就被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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